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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托克旗旅游局关于报送2014年旅游工作考核目标

索 引 号: 000014349etk026/2014-01830 分  类: 商贸、海关、旅游 ; 业务工作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2014年04月08日
名  称: 鄂托克旗旅游局关于报送2014年旅游工作考核目标
文  号: 鄂旅字〔2014〕6号 主 题 词:

考核办:

现将《鄂托克旗旅游局2014年旅游工作考核目标》随文上报,请审示。

  

 

 

鄂托克旗旅游局2014年旅游工作考核目标

 

    一、常规性目标

   (一)奋斗目标

    2014年全旗旅游工作重点围绕加快旅游景区建设,加强旅游行业管理,加大旅游宣传促销开展工作。年内,接待游客力争82万人次,其中过夜游客50万人次,旅游收入7.2亿元。

   (二)景区建设

 1.运营布龙湖温泉旅游区,指导景区开设水上自行车、水上划船等夏季游乐项目。此外,做好布龙湖旅游区创A前期工作。

    2.完成碧海阳光温泉旅游区二期工程建设,争取投运续建酒店。

    3.选定条件成熟、积极性高的若干牧户,建设家庭旅游接待点。

(三)饭店建设

1.运营鄂托克民族饭店,做好鄂托克民族饭店评星工作。

2.按照星级酒店管理标准,对全旗现有5家星级酒店实施行业管理及星级复核工作。

   (四)旅游规划

      编制完成全旗旅游总体规划。

    (五)行业建设

1. 宣传落实《旅游法》相关内容,结合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拟出台《鄂托克旗关于贯彻落实〈鄂尔多斯市建设体现草原文化独具北疆特色旅游观光休闲度假基地规划纲要〉的实施意见》。根据《意见》内容,做好旅游市场监管、旅游投诉、旅游安全监管等工作。 

2.搞好旅游行业培训工作。

3. 规范农(牧)家乐行业管理,拟出台《鄂托克旗农(牧)家乐旅游典型示范户评定标准及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大农(牧)家乐指导和培训力度,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

4.加大旅游宣传促销经费投入,做好旅游宣传促销工作。依托现有旅游网站、腾讯新浪微博,借助新闻媒体、微信等平台,进行全方位宣传推广工作;配合搞好那达慕期间文化旅游活动。形成以阿尔寨石窟、恐龙足迹、草原观光和温泉度假为主的精品旅游线路。

二、非常规性目标

    争取相关部门做好旅游景区道路建设,提高景区可进入性。

 

 

                             鄂托克旗旅游局

                             2014年4月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