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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托克旗旅游局关于报送旅游局百日安全生产大检查总结
索 引 号: 000014349etk026/2015-08014 |
分 类: 其他 ; 其它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2015年03月30日 |
名 称: 鄂托克旗旅游局关于报送旅游局百日安全生产大检查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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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鄂旅字〔2015〕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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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题 词: |
旗安全生产委员会:
现将《旅游局百日安全生产大检查总结》随文上报,请审示。
鄂旗旅游局
2015年3月30日
旅游局百日安全生产大检查总结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上级主管部门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精神,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根据《鄂托克旗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鄂托克旗2015年元旦春节期间百日安全大检查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安委办发〔2015〕6号)文件精神,我局从1月1日起,在全旗旅游行业范围内开展了百日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百日安全生产大检查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制定方案,成立旅游行业百日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为全面做好百日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确保全旗旅游环境安全与稳定,根据旗人民政府关于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和市旅游局有关安全文件的具体要求,我局及时召开了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会议,制定了《鄂托克旗旅游局百日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成立了以局长刘治清为组长、副局长塔宾吉日嘎拉为副组长的百日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旗旅游安全大检查,组织全旗旅游企业有计划的开展安全生产检查行动。
二、提高认识,周密部署
按照“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协调配合”的原则和“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一岗双责”的责任制度,我局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细化工作程序,明确责任,分解任务,确立目标、行动对象和范围、职责分工、实施步骤和要求。及时安排专人对行业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的排查、治理整顿。
三、突出重点,整改隐患
为确保鄂旗旅游业健康安全有序发展,我局按照市旅游局和旗安委办有关安全工作要求,对所有景区、星级酒店、旅行社进行百日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在百日安全生产大检查期间共进行了全面检查和重点检查6次,主要检查了旅游景区草原防火、娱乐设施、道路、车辆、防护设施安全;景区、饭店的食品安全、消防安全、水域安全、防洪防汛、安全警示牌等;旅行社租用车辆公司资质与合同、是否为游客缴纳保险金、是否规范使用旅游合同。旅游企业是否有安全管理机构与专兼职人员,是否配有安全设施设备,是否经常自查安全隐患,是否有检查记录和整改情况,是否经常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及相关记录,是否每年开展安全生产演练,员工能否熟练使用消防器材,是否有应急救援预案,救援预案是否科学合理。公开信和新《安全生产法》宣传贯彻情况。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开展事故查处情况,责任追究是否严格依法,各类防范措施是否落到实处,相关安全标准、制度是否齐全完善。
通过检查,我旗的A级旅游景区和星级饭店、旅行社的安全生产工作总体情况良好,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个别景区的游泳场所存在救生观察台数量不足、救助人员证件未佩戴、资格证未公开张贴等问题。针对以上问题,执法人员对游泳场所负责人提出了整改意见,责令其限期整改,并将在后续执法检查中,继续关注这些场所问题整改情况,确保规范经营、安全达标,坚决消除一切安全隐患,杜绝一切安全责任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