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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鄂托克旗旅游局防汛预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000014349etk026/ 分  类: 其他 ; 业务工作
发布机构:鄂旗旅游局 发文日期:2015年06月15日
名  称: 关于印发《鄂托克旗旅游局防汛预案》的通知
文  号: 鄂旅发〔2015〕5号 主 题 词:

各股室、旅游企业:

为抓好我旗旅游行业防汛工作,本局特制订《鄂托克旗旅游局防汛预案》,现下发到各股室、各旅游企业。请各股室、各旅游企业按照文件要求,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制定各企业防汛预案,切实抓好落实,确保我旗旅游行业防汛工作取得实效。

 

                          鄂托克旗旅游局

                          2015年6月15

 

 

鄂托克旗旅游局防汛预案

 

为防御、减轻暴雨等汛期灾害和发生灾害时,能够及时、有序、有效地开展预防、应急与救援行动,做好抢险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特别是要做好景区、酒店、农牧家乐的防汛保障工作,保障旅游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科学发展观,以落实责任制为总抓手,围绕健全组织、理顺关系、分解任务、明确程序的思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具体职责任务,熟练掌握基本套路,超前做好各项保障工作,不断提升我旗旅游行业防汛抗灾水平。

二、组织领导

成立鄂托克旗旅游行业防汛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和组织防汛度汛的应急处置工作。

组织机构如下:

  长:刘治清

副组长:塔宾吉日嘎拉    傲敦图雅    张睿瑶

  员:高冬梅    何琴芳    刘永峰  

        曹海平    王郁靖         

三、职责

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检查督导A级景区、星级饭店及农牧家乐防暴雨的物资准备和人员组织工作,制定防汛应急预案,采取有力措施,堵塞漏洞,警惕突发性暴雨、泥石流等灾害,提升防灾自救能力。各旅行社在出行前要注意天气情况,提前掌握气象信息,尽量避免汛期出行。如在出行期间发生汛情,要及时与当地旅行社做好对接,严禁游览涉水、涉崖等旅游项目,确保游客安全。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明确责任,确保防汛工作落到实处。要切实负起责任,密切沟通,团结协作,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主动性。开展以五查(查预案、查组织、查物资、查通信、查值班)为主要内容的督导检查,发现薄弱环节,立即责令整改。

(二)旗旅游局在当地政府的领导和市旅游局的指导下,及时向本辖区的旅游企业发出预警指令,并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督查各旅游企业做好防汛应急工作。

(三)加强值班和信息上报,防汛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及各旅游企业负责人汛期手机要24小时开机,确保畅通。加强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随时掌握汛期动态,做到指挥靠前,发现重要情况及时处理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