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托克旗粮食局关于
报送公职人员岗位廉政教育工作
实施方案的报告
旗纪委:
为进一步落实旗纪委《关于转发<鄂尔多斯市公职人员岗位廉政教育工作实施意见>》(鄂纪办发 [2012]26号文件)的要求,现提出我局开展公职人员岗位廉政教育工作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的和意义
开展岗位廉政教育,是深化新形势下反腐倡廉教育、切实增强教育针对性和有效性的有力举措,是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和资源参与反腐倡廉教育的有效载体,是推进反腐倡廉教育制度化规范化、实现教育模式新突破的重要途径。使所有公职人员知晓岗位廉政行为规范,把岗位廉政的要求变成行为习惯和自觉行动,对于充分发挥反腐倡廉教育在深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中的基础性作用,进一步增强粮食工作人员的拒腐防变能力和廉洁从政意识,振兴鄂托克旗粮食事业,把粮食工作建设成有实力有活力有竞争力提供政治和思想保证。
二、方法步骤
(一)梳理岗位职责。根据各科室队的实际情况,从职务、业务类型等方面入手,对本科室队内的所有工作岗位进行分类,形成完整的岗位职权目录,确定每个岗位的工作职责,明晰职权边界。
(二)查找廉政风险。根据岗位工作职责、业务流程,通过工作人员自己查、上级组织指导查、同志之间相互查、管理服务对象帮助查、已经暴露的何题分析查以及专家会审深入查、领导班子集体定等多种途径,查找出每个岗位、业务流程存在的廉政风险点。
(三)梳理教育内容。按照查找出来的廉政风险点,结合岗位工作职责、业务流程和相关制度要求,根据社会关注程度、权力行使程度、影响危害程度、与社会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关系密切程度等,科学评定“高、中、低”三种廉政风险等级。并从最容易滋生腐败现象的环节和思想上有模糊、认识上有疑惑的问题入手,梳理出廉政教育的重点内容。
(四)落实教育措施,选择有效的教育载体,通过开展权力观教育、岗位廉政教育、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法纪教育,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讲廉政党课和廉政谈话等方式,引导机关工作人员牢固树立廉洁意识、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增强拒腐防变的主动性和坚定性。让局机关工作人员熟悉和掌握行为规范和廉政风险,达到能够作出正确选择并成为自觉行动的目的。
(五)制定廉政规范。加强对岗位行政行为、制度机制落实、权力运行过程动态监测,及时发现粮食管理工作中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以及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针对岗位风险,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党政纪条规以及粮食工作管理规定和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制定完善配套的廉政规范及相关制度。
三、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认识。领导要高度重视把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内容,摆上重要议程,切实做到有计划、有部署、有检查、有落实,在经费等方面予以保障。坚持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于排查、防控廉政风险的始终。把开展防控管理工作的过程作为自我教育、自我规范、自我提高的过程,以求真务实的态度,切实把构建防控机制融入到粮食工作之中,有效防范和控制廉政风险。
2、紧密结合业务。要把岗位廉政教育与粮食系统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与对党员、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监督紧密结合起来,通过开展岗位廉政教育,努力铲除每个岗位容易滋生腐败的土壤和条件,切实增强公职人员履职能力及拒腐防变能力。
二〇一二年九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