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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2013-05804 | 分 类: 综合 ; 政策法规 |
发布机构:鄂托克旗气象局 | 发文日期:2013年06月11日 |
名 称: 地面气象观测质量考核办法(试行) | |
文 号: 无 | 主 题 词: |
地面气象观测质量考核办法(试行)
(一)目的和要求
质量考核的目的在于了解观测站及测报人员的测报质量情况,了解自动气象站的运行情况,促进气象测报业务技术水平和业务质量的提高。
此办法适用于地面气象观测业务(含有部分人工观测)。非人为原因造成的自动气象站设备、软件、网络故障引起的记录缺漏不在本办法考核范围内。
(二)考核范围
⒈观测:中国气象局规定的定时观测时次的人工观测,守班时段内规定的其它人工观测,以及自动气象站出现故障时进行的人工补测。
⒉操作:包括定时观测时次的正点前巡视仪器、检查自动气象站数据、人工观测资料输入、自动气象站数据维护、日数据备份、时钟设置、附加信息收集整理等。
⒊气象电报和数据文件传输:气象电报包括航空(危险、解除)报、重要天气报、气象旬(月)报、气候月报。数据文件包括实时自动气象站数据(包括正点地面气象要素数据、气象辐射数据、加密观测数据,下同)、日数据、日照数据等文件,以及通过气象部门信息网络系统传输的航空(危险、解除)天气报告文件。
(三)对测报人员的考核内容和统计方法
1.重大差错
(1)伪造涂改原始记录、数据文件或电报:伪造指根本没有进行观测或自动观测记录缺测、异常,凭空捏造记录、数据文件或电报;涂改是指为掩盖错情而将观测记录、数据文件或电报涂改,致使记录失真。每发生一次算15个错情。
(2)丢失或毁坏原始记录(观测簿一页以上、自记纸一张以上,或自动气象站数据12小时以上)。每发生一次算15个错情。
(3)缺测:定时观测时次未进行人工观测,且未在正点后一小时内补测,每发生一次算10个错情。
(4)缺报:漏发整份电报,或错发电报挂号、地点、区站号,每发生一次,危险报算5个错情,其它报算2个错情。
(5)早测:指人工观测不按规定时间,提前进行观测。每早测一次算2个错情。
(6)迟测:指人工观测迟于规定定时观测的时间,但在正点后一小时内进行补测。每迟测一次算2个错情。
2.观测错
人工观测项目每错、漏一项,算1个错情。凡不影响记录质量,但未按规定填写的项目,如观测簿封面各项及封里年、月、日等,每错或漏一项算0.1个错情。
3.操作错
(1)输入错:人工观测项目、报表封面封底等的记录数据输入计算机时,每错或漏一项算0.1个错情。若人工观测项目输入错误,但按(2)的规定进行了更正,则不统计错情。
(2)数据维护错:定时观测时次前未对上一定时观测时次及其后的各正点数据进行数据维护(定时观测时次出现的软件报警信息应及时处理),或08时前未对前一日日数据、日照数据进行检查,导致错误数据未进行更正的,按数据错误的个数计算错情,每错1个算0.1个错情,超过2个错情按2个算。数据错误个数以相应的数据文件为统计依据。
(3)时钟设置错:未按《地面气象观测规范》对时和进行处理,超过规定标准的,每发生一次算0.1个错情;因时钟设置错误影响观测记录的,每发生一次算1个错情。
(4)其它操作错:未按规定每日进行资料备份,造成数据丢失,每次算5个错情;违反有关规定在测报用计算机上进行与测报业务无关的操作,每发生一次算5个错情。若造成观测数据错漏无法弥补的,每发生一次算10个错情。
未按《地面气象观测规范》及有关技术规定进行观测操作和仪器维护,每发生一次算1个错情(如不按规定换湿球纱布等)。
自动气象站设备、软件、网络出现故障,值班员在下一定时观测前未发现或发现未报告的,算1个错情。自动气象站出现故障后72小时内不能恢复正常工作时,统计观测站15个错情。
(5)辐射仪器维护错:配备辐射传感器的气象站,每天清洁(或擦试)仪器感应部分玻璃罩(薄膜罩)上的尘土、露水等附着物,使仪器呈清洁状态,否则,算0.1个错情。遇有雨雪等特殊天气现象出现、结束时,应及时盖、开辐射表防护罩,清除玻璃罩(薄膜罩)上的附着物,否则每影响(或丢失)1个记录算0.1个错情。9、12、15时(地方平均太阳时)太阳表面上无云遮挡时,未按规定进行大气浑浊度观测,每影响1个时次的记录算0.1个错情。
4.发报错情,包括以下内容:
(1)多发报:多发单位或多发次数,按多发几个单位或几次计算错情,每多发一个单位(次)算0.1个错情。航空报应发“00000”时,按实况编报算0.1个错情。
(2)过时报:各类气象电报超过规定发报时间(但未达到缺报时限)的均作为过时报。危险报每发生一次算2个错情,其它报每发生一次算1个错情。
(3)编发电报(含更正报)中的错情:包括编错、漏组、多组、倒组、传递错等,按组数计算错情个数,最多不超过5个;错发指示码或报类指示组各算1个错情;一份报同时发往几个单位,每漏发一个单位,算1个错情。同文电报有错只按一份电报计算错情个数。
(4)允许编发更正报的各类气象电报,若编报有错,在规定过时报的时限内拍发了更正电报者,每一份报算0.3个错情。
5.数据传输错情,包括以下内容:
(1)缺数据文件:定时观测时次,各类气象数据文件超过逾限时限未上传, 或非定时观测时次各类气象数据文件未在下一定时观测时次前补传,或日数据文件、日照数据文件未在次日08时前上传的,应计算错情,具体为:定时观测时次地面气象要素数据文件和航空危险天气报告文件每发生一次算5个错情,其它时次和其它数据文件每发生一次算1个错情。
(2)逾限:定时观测时次各类气象数据文件超过及时时限但未超过逾限时限上传的,地面气象要素数据文件和航空危险天气报告文件每发生一次算2个错情;其它数据文件每发生一次算0.5个错情。
6.使用超检仪器,每一个月算2个错情。填入质量报告表中的“其它错情数”栏。
7.在错情统计中应注意以下几点:
(1)“定时观测时次”,国家基准气候站、国家基本气象站是指02、05、08、11、14、17、20、23时八个时次,国家一般气象站是指08、14、20时三个时次。
(2)单为航空报、航空(危险、解除)天气报告(文件)而增加的人工项目观测,只统计编发报或数据错情,不计算观测错。
(3)因某项错情导致的其他错情,不重复计算。
(4)上一班的各类错情,下一班未校出而被第三者或预审员检查发现或被省级(或国家级)数据处理中心反馈错误的,校对者和上一班各算错情的一半。
(6)上年度的错情,当在下一年度中被发现(省、区、市气象局发通报之后)时,则合并统计在下一年度的错情数中。
各类地面气象电报正点或过时的时限
报类 | 正点报 | 过时报 |
航空天气报 | HH+3 | HH+>3~HH+13 |
危险天气报 | HH+5 | HH+>5~下次正点航空报之前 |
解除天气报 | HH+20~HH+25 | HH+>25~下次正点航空报之前 |
重要天气报 | HH+10 | HH>10~HH+60 |
地面气候月报 | 每月4日09:00 | 当日>09:00-15:00 |
气象旬(月)报 | 旬末次日03:00 | 旬末次日>03:00-09:00 |
注:1.HH表示观测时次的正点或天气达到标准的时间,HH+xx 表示发送完毕时间;
2.航空天气报、危险天气报、解除天气报和重要天气报不发更正报。
各类气象数据文件传输时限要求
资料内容 | 及时 | 逾限 |
地面气象要素数据文件 | 按中国气象局通信传输业务主管部门的要求执行,其中台站到省级通信系统传输时间为整体传输时间的70% | |
气象辐射数据文件(地平时) | 参照“地面气象要素数据文件”执行 | |
日数据文件 | 每日20:45前 |
|
日照数据文件 | 每日23:45前 |
|
航空(危险、解除)天气报告文件 | HH+5 | HH+>5~HH+60 |
注: HH表示观测时次的正点或规定时间,HH+xx 表示发送完毕时间;
(四)工作基数和计算方法
1.各项工作基数如下:
项目 | 基数(个) | |||||||
观测 | 每一次人工定时观测(包括各省、区、市规定的观测) | 1.0 | ||||||
大型蒸发、电线积冰、雪深雪压、日照、冻土(每项次) | 0.5 | |||||||
天气现象(每日) | 1.0 | |||||||
20时对比观测 | 1.0 | |||||||
操作 | 自动气象站巡视(各定时)、时钟校改(每日) | 0.5 | ||||||
包含气象辐射的自动气象站(每小时) | 一级站 | 0.3 | ||||||
二级站 | 0.2 | |||||||
三级站 | 0.1 | |||||||
每一次定时观测时次人工观测记录输入 | 0.4 | |||||||
自动气象站数据文件维护(每小时) | 0.2 | |||||||
大型蒸发、电线积冰、雪深雪压、日照、冻土、天气现象和20时对比观测记录输入 | 1.0 | |||||||
日数据备份(每日) | 1.0 | |||||||
报表封面、封底制作 | 10.0 | |||||||
气象电报 | 一份重要天气报 | 1.0 | ||||||
一份航危报 | 1.2 | |||||||
一份气候月报 | 0—2段 | 2.0 | ||||||
0—4段 | 5.0 | |||||||
其他报每份 | 1.0 | |||||||
数据传输 | 实时自动气象站数据 | 正点地面气象要素数据文件 | 定时观测时次 | 2.0 | ||||
非定时观测时次 | 0.5 | |||||||
气象辐射数据文件 | 一级站 | 0.5 | ||||||
二级站 | 0.3 | |||||||
三级站 | 0.3 | |||||||
加密观测数据 | 0.3 | |||||||
日数据文件、日照数据文件 | 0.5 | |||||||
每份航空(危险、解除)天气报告文件 | 1.5 | |||||||
归档数据文件和预审 | 全月报表信息化资料预审 | 100.0 | ||||||
年报表信息化资料预审 | 30.0 | |||||||
气象辐射信息化资料预审 | 一级站 | 60.0 | ||||||
二级站 | 30.0 | |||||||
三级站 | 20.0 | |||||||
2.测报工作基数说明:
(1)同文电报发给两个或以上单位的,每多发一个单位,增加0.1个基数。
(2)季节性项目,如:电线积冰、冻土、雪深和雪压,以观测次数计算基数,没有出现或没有观测不计算基数。
(3)对于配备辐射传感器的气象站,一级站每时次增加0.3个守班工作基数;二级站每时次增加0.2个守班工作基数;三级站每时次增加0.1个守班工作基数。
(4)对于已经实现自动化观测的项目,工作基数表中观测和操作栏中的相应项目不再统计人工观测和记录输入工作基数。
3.测报错情和错情比的计算:
(1)气象站应分别登记个人和本站的错情及工作基数。
(2)观测、操作、数据传输、发报的错情和工作基数应分别统计。
(3)个人或观测站测报错情比,是各项测报错情数与其对应的基数之比值。除分别统计观测、操作、数据传输、发报错情比外,还应统计其综合错情比。
(4)测报错情比以千分率表示,千分率取一位小数,第二位四舍五入。计算公式为:
(五)气象站考核内容和统计方法
1.观测站的测报错情为本站无法更正的出站错情,包括:
(1)伪造、涂改、丢毁记录、缺测、缺报、早迟测等重大差错发生次数及折算的错情数;
(2)因观测或操作错造成缺数据文件、数据文件逾限或错误所产生的错情;
(3)各种发报错情;
(4)个人观测、操作错情在站内未被查出,而在省(区、市)气象局发质量通报前被上级部门查出,或站内虽查出又无法纠正的错情,如漏测、违反操作规程等;
(5)使用超检仪器统计的错情;
(6)对于配备辐射传感器的气象站,出现如下情况须计算台站错:未按观测方法及时更换仪器内干燥剂,每发现1次算0.1个错情;至少一个月换一次薄膜罩,遇有薄膜罩破裂等特殊情况应及时更换,否则每拖延1天算1个错情。
2.观测站测报工作基数是全站测报人员观测、操作、数据传输、发报工作的基数之和,归档数据文件和预审基数只作劳动竞赛时统计。
3.观测站的测报错情比计算见(四)3(3)、(4)所述。
4.观测站归档数据文件(报表)出站质量情况由上级审核部门查审后评价和公布。
(六)填报规定
1.台站地面气象测报质量考核应按统一表格填报。
2.观测站应每月向地区级业务管理部门填报全站和个人的质量考核报表,报送时间和格式由省(区、市)气象局确定;
地区级业务管理部门应向省(区、市)气象局填报全地区和各气象站的质量考核报表,报送次数和时间,由省(区、市)气象局确定。
3.省(区、市)气象局每年向中国气象局填报一次本省(区、市)各台站地面气象测报质量。上报时间为次年的二月二十五日前。
4.全国每年公布一次全年度地面气象测报质量。
5.省(区、市)气象局“地面气象测报质量报告表”格式附后。
(七)几点说明
1.拍发危险报是对飞行安全有影响的一项重要工作,必须引起重视,当发现危险天气后应尽快发出。
2.观测场地、环境变化等虽不列入质量考核,但作为观测员日常工作任务之一,要强化监控和报告制度。。
3.对于伪造、涂改、丢失原始记录、火烧观测场草、损坏仪器、在测报用计算机上玩游戏等严重违反测报纪律的行为,对责任人应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危害大小、本人态度等情况,给予必要的行政处分。具体办法由省(区、市)气象局制订和组织实施。
4.在执行本办法时如遇有具体问题,在本办法总的精神下,由省(区、市)气象局负责解答。
____省(区、市)地面气象测报质量报告表
__年__月至__月 填报单位:
分类 | 项 目 | 全省合计 | 简 要 说 明 |
重
大
差
错 | 伪造涂改次数 |
|
|
丢损记录次数 |
| ||
缺测次数 |
| ||
缺 报 次 数 |
| ||
早、迟测次数 |
| ||
折合错情数 |
| ||
观
测 | 错 情 数 |
| |
基 数 |
| ||
千 分 比 |
| ||
操
作 | 错 情 数 |
| |
基 数 |
| ||
千 分 比 |
| ||
发报、数据传输 | 错 情 数 |
| |
基 数 |
| ||
千 分 比 |
| ||
其 它 错 情 数 |
| ||
合 计 | 错 情 数 |
| |
基 数 |
| ||
千 分 比 |
| ||
参加考核的站数 |
|
年 月 日
地面气象测报业务质量工作基数统计表(无辐射)
地面气象测报业务质量工作基数统计表(有辐射)
地面气象测报业务质量工作基数统计表(无辐射)
地面气象测报业务质量工作基数统计表(有辐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