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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etk019/2014-15742 | 分 类: 公安、安全、司法 ; 业务工作;其它 |
发布机构:鄂托克旗司法局 | 发文日期:2014年11月20日 |
名 称: 鄂托克旗司法局关于报送《“十二五”政法规划实施工作总结》的报告 | |
文 号: 鄂司发〔2014〕96号 | 主 题 词: |
鄂司发〔2014〕96号
鄂托克旗司法局关于报送
《“十二五”政法规划实施工作总结》的报告
旗发改局:
现将《鄂托克旗司法局“十二五”政法规划实施工作总结》呈上,请审阅。
二○一四年十一月月二十日
鄂托克旗司法局
“十二五”政法规划实施工作总结
一、“十二五”政法规划项目实施情况
2011年,我旗通过积极努力,争取到中央预算内投资,建设集矛盾纠纷调处、法律援助、社区矫正服务、普法依法治理、“148”法律服务、安置帮教及公证、律师、社会志愿者工作等业务用房为一体的鄂托克旗司法业务用房项目,项目批准建筑面积为2310平米,总投资额为531万元,其中申请国家补助371.7万元,地方配套159.3万元。目前项目已到位中央预算内资金372万元,自治区补助资金133万元,共计资金505万元,项目建设及资金已统一由旗基建办负责。
经旗委、政府研究,统筹考虑我旗实际情况和司法业务用房项目建设要求,同意由基建办负责,财政、发改、司法等相关部门配合,采取购置方式将政府原办公大楼一、二层及档案局办公场所共计2600平方米作为鄂托克旗司法业务用房,并重新装修改造。但因新建旗政府大楼还未正式投入使用,政府原办公大楼未能空出,致使我局无法进入办公。
二、今后政法项目建设实施计划
经研究,我局需建立一处社区矫正及刑满释放人员过渡性安
置帮教基地。目前,我旗有社区矫正对象121名,刑满释放人员104名。根据上级部门要求,为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对特殊人员的教育管理,解决他们在出狱后的临时过渡安置问题,促使其顺利融入社会,从而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我旗需建设一处集食宿教育、培训救助、组织公益劳动等功能为一体的社区矫正、刑满释放人员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以确保监外执行人员、刑满释放人员衔接率、接回率、帮教率达到100%,刑满释放人员重新犯罪控制在2‰以内,刑满释放人员的就业安置率均达到95%以上。基地管理模式为政府主管,社会支持,综治委监督,司法行政部门管理,企业经营。鄂托克旗社区矫正及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基地计划选址在棋盘井地区;建筑面积需1200平米。
三、意见建议
加强司法行政业务用房建设,是深化司法行政体制改革、改善司法行政机关办公条件、保障司法行政机关履行职能的重大举措。对今后司法行政业务方面建设提出如下意见建议:
1、加强领导,完善机制,确保项目建设全面推进。
司法行政业务用房建设涉及司法行政工作全局,任务重、责任大。为此,要把业务用房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确保司法行政业务用房建设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2、统筹谋划,多方协调,确保项目建设顺利实施。
要牢牢把握国家投资业务用房建设这一重大机遇,认真学习领会有关会议精神和国家政策,力争把司法业务用房建设好、管理好、使用好。一是深入调研,合理选址。二是科学规划,完善手续。三是多方协调,合力推进。
3、严格把关,强化督导,确保项目建设优质廉洁。
认真贯彻司法部《关于加强司法业务用房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司法业务用房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加强过程管理,提升建设水平。工作中,具体做到“四严”,即:严格落实责任、严格审查把关、严格督导检查、严格遵守纪律。
鄂托克旗司法局 2014年11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