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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etk019/2014-06039 | 分 类: 公安、安全、司法 ; 业务工作;其它 |
发布机构:鄂托克旗司法局 | 发文日期:2014年12月20日 |
名 称: 鄂托克旗司法局关于上报2014年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专项行动总结的报告 | |
文 号: 鄂司发〔2014〕112号 | 主 题 词: |
鄂司发〔2014〕112号
鄂托克旗司法局关于上报2014年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专项行动总结的报告
市司法局:
根据要求,现将《鄂托克旗司法局2014年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专项行动总结》随文呈上,请审阅。
二○一四年十二月二十日
鄂托克旗司法局2014年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专项行动总结
目前,我旗仍处在经济转轨、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为了积极预防和妥善化解各种矛盾纠纷,确保全旗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切实处理好新时期社会纠纷矛盾,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根据上级的文件精神,今年,我们在全旗范围内开展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专项行动化解工作。现将全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确定了开展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
目前,我们仍处在经济转轨、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专项行动,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排查化解一大批矛盾纠纷,有利于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有利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最大限度地消除各种不安定因素,努力实现群体性事件下降、民转刑案件下降、刑事和治安案件得到有效控制,确保社会的稳定。努力做到小事不出嘎查村(社区)、大事不出苏木镇、难事不出旗、努力做到全年纠纷总量减少,调解成功率提高。
二、制定了行之有效的工作原则
为了保证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顺利进行,我们制定了行之有效的工作原则:
1、坚持注重预防、事要解决的原则、依法按政策解决问题,积极帮助群众克服生产生活困难。
2、坚持区别情况、分类化解的原则。根据矛盾纠纷的性质、原因,采取切实管用的措施予以化解,做到息事宁人定纷止争。
3、坚持属地为主、条块结合的原则。加强条块之间的沟通协调,明确排查化解工作的责任主体,落实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
4、坚持齐抓共管、各方协同的原则。积极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形成全面深入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的强大合力。
三、制定了排查的重点
今年的排查重点主要是:企业因改制、土地征用和承包、房屋拆迁等引发的矛盾纠纷突出问题;因环境污染引发的矛盾纠纷;相关复退军人等利益群体的重大政策措施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生产经营性纠纷、产权纠纷、村务管理纠纷;金融、供销、煤炭等重点行业的纠纷问题。
四、方法措施到位,效果显著
我们在下发通知时强调,各地、各部门要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相关文件精神,提高对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同时各地都要成立领导小组,明确工作分工、按照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边排查边化解的要求,协调各方面,重点对纠纷突出问题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和苗头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要认真分类汇总、建立台账、因案施策,有针对性的采取措施进行化解,做到问题不查清不罢休、矛盾不化解不罢休,力争在最短的时间里,用较低的行政成本达到彻底解决问题的目的。同时要求各地每月都上报矛盾分析情况,局里每月根据基层上报的矛盾情况也召开矛盾分析例会,并有详细的纪录。
通过不懈的努力,2014年,截止到现在,全旗各级各类调解组织共排查调解矛盾纠纷563件,调处成功539件,成功率为95%,而且从各地报来的案件数来看,我旗的纠纷案件以婚姻家庭纠纷和劳动争议纠纷为主,这主要是因为今年我旗的经济工作受到经济危机的影响,所以加强组织领导,把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作为建设平安鄂托克的一项重要任务,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的工作体系,摆上了重要工作日程,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推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深入开展。
虽然今年我们的矛盾纠纷专项行动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距上级的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今后,我们将继续努力,把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工作长抓下去,为我旗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鄂托克旗司法局 2014年12月20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