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好,欢迎来到鄂托克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您的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目录 > 部门(单位)信息公开目录 > 旗司法局

鄂托克旗司法局关于上报《周黎明同志在全区司法局长会议上的讲话》的贯彻落实意见的报告

索 引 号: 000014349etk019/2015-06989 分  类: 公安、安全、司法 ; 业务工作;其它
发布机构:鄂托克旗司法局 发文日期:2015年02月17日
名  称: 鄂托克旗司法局关于上报《周黎明同志在全区司法局长会议上的讲话》的贯彻落实意见的报告
文  号: 鄂司发〔2015〕11号 主 题 词:

 

 

 

 

 

 

 

 

鄂司发〔2015〕11

 

 

鄂托克旗司法局关于上报《周黎明同志

在全区司法局长会议上的讲话》

的贯彻落实意见报告

 

市司法局

现将《鄂托克旗司法局关于<周黎明同志在全区司法局长会议上的讲话>的贯彻落实意见》上报给你们,请审阅。

 

 

 

 

                          二○一五年月十

 

鄂托克旗司法局关于<周黎明同志在

全区司法局长会议上的讲话>的贯彻落实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周黎明同志在全区司法局长会议上的讲话精神,根据自治区、市有关要求,结合我旗司法行政工作实际,现就如何贯彻落实讲话精神提出如下意见。

2015年及今后一段时期,全旗司法行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紧紧围绕“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主要任务,着力抓好服务经济持续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创新社会治理方式各项工作,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服务群众,务实作为,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在彰显职能中把工作做出成效,为我旗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迅速统一思想,理清工作思路

司法行政系统干部职工迅速行动起来,按照司法部司法厅和市司法局的统一要求,联系司法行政工作的实际,深入学习周黎明同志在全区司法局长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领会其精神实质和基本要求,把周黎明同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以后工作指针,并很好地贯彻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去,引领司法行政事业科学发展。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旗委、旗政府中心工作自觉提供服务与保障,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巩固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二、深化法宣传教育工作,在推进依法治旗进程上实现新发展

    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法治建设的重要性,大力推进依法治国进程。

(一)深入推进“法律六进”工作。旗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发挥牵头作用,组织成员单位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实施“法律六进”。切实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着力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维护稳定的能力。探索在流动人口重点聚集区建立法学校,依托学校定期开展法讲座和法律咨询。加强中老年妇女、集体上访人群等法教育,提高普法工作实效

(二)加强法治文化平台建设。围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服务群众、贴近群众的法治文化活动,以老百姓喜闻乐见的宣教形式,营造广大群众寓法于乐、轻松学法的氛围。在加强传统普法阵地的同时,大力拓展网络媒体阵地,充分发挥官方微博、司法行政网等平台作用,抓好普法网站建设管理,利用不同媒介加强针对性法教育,增强法宣传教育覆盖面和渗透力。加强基层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打造法治公园、法治文化一条街、法动漫等特色品牌。

(三)加强法治实践体系建设。紧紧围绕旗委、政府创建“法治鄂托克”建设的战略决策,积极开展创建民主法治嘎查村(社区)和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活动,成熟一个、创建一个、规范一个,扎实推进地方、行业依法治理,提升社会管理法治化水平,努力形成全旗各个领域的法治化。

三、深化社会矛盾化解工作,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上实现新发展

2015年,要在全旗范围内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落实社会矛盾纠纷日常调处机制,围绕民间借贷、征地拆迁、劳资纠纷、环境污染、非法集资等领域,全面排查梳理各类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围绕重大活动、重大节日等敏感时期,深入到嘎查村社区、厂矿、企业、学校等领域全方位排查,及时掌握纠纷信息,排查覆盖面要达到lOO%,努力做到发现在早、防范在先,防止各类矛盾纠纷蔓延升级,力争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年内调解成功率达到96%以上。完善矛盾纠纷预警机制,保证嘎查村、基层司法所、旗司法局三级矛盾纠纷信息沟通机制的有效运行,积极参与地方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及时了解和掌握社情动态,提高对热点、敏感问题的预知、预判、预防和处置能力。要在提高矛盾纠纷化解效能、构建大调解网络上下功夫,培养和发展职业化、专业化调解队伍。进一步加强已建立的各级各类调解组织建设,强化人民调解工作化解矛盾纠纷、预防矛盾纠纷和法宣传教育三项功能,努力把各级各类调解组织打造成基层调处矛盾纠纷的“桥头堡”。

四、深化法律援助工作,在服务弱势群体和保障民生上实现新发展

法律援助工作直接面向社会的弱势群体,要积极引导法律援助工作者大力加强法律援助工作,努力使法律援助工作真正成为民心工程。

(一)要延伸法律援助工作触角。做好涉及民间借贷、征地拆迁、环境保护、土地流转、就医、就学、就业等民生事项的法律援助工作,推动法律援助向生态环境领域和社会保障领域延伸拓展。积极介入社会热点难点问题,认真参与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做好法律援助咨询和舆情分析工作,找出具有普遍性、倾向性、苗头性的社会问题,使之成为党和政府了解社情民意的重要渠道。

(二)要深入实施法律援助惠民工程。精心组织“法律援助护民生”系列活动,开展“法律援助与农民工同行”活动,打造妇女维权绿色通道,建立健全青少年法律援助维权机构,在残联和其他残疾人比较集中的地方设立残疾人法律援助联络点或工作站,针对老年人提供便捷的法律援助服务方式,形成纵横结合的法律援助便民服务体系。

(三)要加强法律援助基层建设和保障。推进法律援助组织网络建设、服务标准化建设、服务质量评估体系建设。严格法律援助经费管理制度和严格办案补贴发放,组织好中央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通过广播电视、网络报刊、宣传车和法律援助联络员加大法律援助宣传力度,切实提高法律援助的知晓率和社会影响力。

五、深化法律服务工作,在服务社会和谐和促进经济发展上实现新发展

要紧紧围绕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以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经济依法运行为切入点,更加积极主动的服务全旗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切实加强法律服务职能,特别是在法律服务民生方面创新社会服务方式,为全民提供更多更好的法律服务公共服务产品,提升法律服务公共服务成效,增强依法行政能力,提高公信力。落实法律服务公共体系,为有效的开展法律服务民生奠定坚实基础。

(一)认真抓好律师工作。严把律师“入口关”,开展重点培训和时政教育,加大对律师代理辩护“重大、敏感、群体性”案件的指导,提高律师办案质量和社会公信度。加大律师服务全旗工业园区、重点产业、重点项目、重点企业的力度。推进律师事务所规范化、规模化、专业化建设,打造核心业务突出、功能定位清晰的精品所、专业所。完善司法行政机关对律师工作的管理体制,强化司法行政部门的日常监督管理职能。

(二)大力推进公证工作。进一步发挥公证职能作用,积极介入民间借贷、电子商务、知识产权保护等新兴、高端领域,着力提升服务层次。开辟“公证法律服务绿色通道”,广泛开展 “阳光便民”行动,对老弱病残等出行不便的群众,实行预约上门公证。推进公证管理和公证业务信息化建设,提升公证工作信息化水平,努力实现公证管理工作和公证服务方式的现代化。适时组织全旗公证质量评查,加强质量监管,提高公证公信力,达到零投诉。

六、深化特殊人群管理工作,在衔接监管、教育挽救和帮困扶助上实现新发展

做好特殊人群的教育管理服务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对这些特殊人群,管控要更严,教育要更细,帮扶要更到位。

    (一)要强化社区矫正工作。加强与公检法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完善落实社区矫正人员报到、接衔接管理和机制。大力推进以衔接、档案为重点的规范化建设,完善社区矫正对象GPS手机定位和指纹图像信息管理系统等技术应用,对社区矫正人员做到“行知去向,动知轨迹,违规行为及时提示”。注重感化与矫治相结合,在组织社区服务、集中学习教育的同时,根据社区矫正人员个性特征,积极探索个别辅导、心理矫治、心理干预等措施,提高社区矫正质量。落实相关帮扶政策,帮助其解决基本生活保障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规范社区矫正人员档案管理,采取区域联查,集中评比,随机抽查等形式,统一社区矫正人员工作档案和执行档案。

(二)要强化安置帮教工作。建立跟踪帮教机制,开展走访活动,掌握底数,全面落实“必接必送”制度和“无缝衔接”帮教措施。多种形式开展安置帮教活动,全面落实刑释解教人员优惠政策,促进解决他们的就业、就学、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引导其顺利融入社会。

    七、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目标责任制

按照周黎明同志在全区司法局长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的总体部署和要求,要不断强化领导,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及时地把周黎明同志在全区司法局长会议上的重要讲话传达所有的干部职工。要以贯彻落实全区司法局长会议精神为统领,认真学习和深刻领会周黎明同志的讲话原文,采取多种形式,层层传达,掀起学习新高潮。要将全区司法局长会议提出的新思想、新观点与各自实际相结合,按照自治区司法厅“单项突破、整体拉动、项目支撑、上下联动”的工作方法,实施好基层基础、司法行政体制改革、普法宣传、规范执法、队伍建设工作等“五项工程”,提出有地区特色的贯彻落实意见,努力开创我司法行政工作新局面。

 

 

 

 

 

 

 

 

 

               

 

 

 

 

 

 

 

  鄂托克旗司法局                  2015年21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