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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托克旗司法局关于上报党支部及党员理论学习工作总结的报告

索 引 号: 000014349etk019/2012-16962 分  类: 公安、安全、司法 ; 业务工作;其它
发布机构:鄂托克旗司法局 发文日期:2012年11月29日
名  称: 鄂托克旗司法局关于上报党支部及党员理论学习工作总结的报告
文  号: 鄂司发〔2012〕81号 主 题 词:

 

 

 

 

 

 

 

 

鄂司发〔2012〕81号

 

 

鄂托克旗司法局关于上报

党支部及党员理论学习工作总结的报告

 

旗直机关工委:

现将《鄂托克旗司法局党支部及党员理论学习工作总结》呈上,请审阅。

 

 

 

 

                   二○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鄂托克旗司法局党支部

及党员理论学习工作总结

 

2012年,旗司法局党支部按照旗委要求,深入学习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及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旗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旗委十三届十四次全委会议精神上来,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践行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司法行政各项方针政策,大力推进司法行政工作,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建设服务型政府,关注民生,提高对社会服务的水平和质量,为我旗经济社会发展又好又快做出积极贡献。现将理论学习情况总结如下:

一、学习情况

我局党支部学习中心组坚持学理论、议大事、谋发展、出成效的思路,采取集中辅导、专题讨论、学习交流等学习形式,紧密联系工作实际,不断深化理论学习,丰富学习内容,突出学习重点。全年完成集中学习时间12天,做到每月确保一次,出勤率95%以上,每个党员干部职工都做了大量的学习笔记,并结合各自的工作写出心得体会。

(一)领导重视,率先垂范,确保学习内容落到实处。理论是旗帜、是方向。只有加强理论学习,才能扩充知识,掌握客观规律,增强政策水平和工作业务能力。我局党支部把理论学习当成一种政治责任、一种精神境界、一种理想追求、一种工作需要来抓,落实到人。按照上级的要求,严格执行学习考勤制度、学习档案制度。每次集中学习,全体党员都能严格要求,按时参加集中学习讨论。遇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都事先向办公室请假。局党支部领导率先垂范,亲自主持学习会。办公室对每次学习进行考勤记录,存入学习档案,公布出勤情况,确保学习人员的落实。

(二)制定计划,严格执行,确保学习时间落到实处。年初,根据旗委办、宣传部理论工作意见,及时制定下发局党支部和机关年度理论工作学习安排意见、学习计划,严格执行月学习计划,每月至少组织一次集中学习讨论,并确定一名领导作重点主导发言。党支部学习,做到年度有学习意见、每月有实施计划、个人有学习笔记、重要学习有专题活动。除集中学习外,党支部成员还充分利用八小时以外的时间认真看书学习,自觉开展读书自学活动,保证了学习时间的落实。

(三)求真务实,突出重点,确保学习内容落到实处。今年结合形势和工作重点组织学习了《党的十七大辅导读本》、胡锦涛同志在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上代表中央政治局作的工作报告、自治区、市、旗“两会”精神,以及旗委、旗政府重大部署和决定等多项学习内容,使中央、区、市、旗委的重要方针政策和精神得到及时有效贯彻执行,确保学习内容的落实。

(四)严格制度,创新形式,确保学习效果落到实处。我局党支部注重学习制度建设,以制度保障、规范和深化学习,创新学习方式,提高学习质量。一是以制度保障学习计划的落实。每次学习都提前通知,把要学习内容、方法、个人自学准备的内容、重点发言人都一一通知每一位中心组成员,使参加学习的同志有充裕的时间安排好其他工作,避免工学矛盾,搞好自学,做好学习准备。二是以制度保障学习效果的落实。不断完善考核制度,实行述学、评学制度,把运用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作为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学习的目的全在于运用,应用科学理论指导工作实践。使学习的成效转化为实际工作的效果,转化为提高中心组成员的思想理论水平,转化为增强中心组成员解决问题的能力,转化为服务于人民群众的具体行动。通过学习,班子成员政治信念更加坚定,工作思路更加拓宽,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自觉性、使命感、责任感得到提升。

根据工作实际,理论学习要常抓不懈。要求各股室深刻领会、全面贯彻好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总结年初以来各项工作的开展情况,查找不足。以科学发展观为主线,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小康社会为目标,发扬改革创新精神,对于薄弱环节积极采取措施迎难而上,确保全年工作任务超额完成。同时,明确要提前谋划好明年的各项工作要点。

二、学习特点

1、领导带头好。党支部学习是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不断提高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的重要途径。党支部成员经常议学习、抓学习、管学习,局领导带头学、带头讲、带头写、带头用。党支部书记、副局长十分重视抓理论学习,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部署学习任务,亲自审定学习计划,亲自主持党支部学习、亲自督促党支部成员学习,带头开展自学和参加集中学习,带头做学习笔记、心得体会,带动和推动了党支部及局机关的理论学习。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也都积极主动参加各项学习活动,做到一丝不苟做好学习笔记,有的放矢地参与学习讨论,联系工作实际撰写学习体会,在党支部内部形成了学理论、用理论、研究理论的良好风气。

2、学习方法活。一是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集中学习讨论重点发言的同志都前准备书面材料,全年党支部成员每人都安排了一次重点发言。同时根据自身工作需求,进行个人自学,按照规定的学习内容和篇目,制定个人自学计划,写出读书心得体会。二是理论学习结合工作实际列出讨论专题,每次突出一个重点、集中一个主题、解决一个实际问题,提高学习效果。三是短期培训和调查研究相结合。以建设文化研究会为载体,加强构筑研究平台,组织理论骨干培训、经验交流、问题剖析,把理论学习与调查研究结合起来。

3、示范带动强。我局充分发挥党支部理论学习的带头作用。一些重要的学习内容党支部与局机关全体职工一起学,这样就加大了党支部带动全局机关学习的力度,有力带动和促进了机关理论学习的全面落实,在全局形成了讲学习、抓学习、自觉学的新景象。

4、学习效果实。衡量理论学习是否真正有效,并不是看对所学内容是否倒背如流,也不是看是否把学习活动搞得轰轰烈烈,关键是看能否运用所学的科学理论解决工作中面临的各种现实问题,我局党支部在学习时,始终坚持理论联系实际这个根本,自始至终把理论学习的落脚点放在提高认识、推进工作、学以致用、增强学习效果上。一方面,注意正确处理好几个关系:即正确处理好学习与工作的关系,做到工学兼顾;正确处理好自学与集中研讨的关系,做到学议结合;正确处理好带头学与带动学的关系,做到两者并重。另一方面,注意灵活采用多种学习方式:即个人自学、集中研讨、召开学习座谈会、交流会等学习方式灵活运用,有时根据学习内容的需要把几种学习形式结合在一起。还有在学习检查和考核上做到几个转变:即从注重个人自学、做学习笔记、写体会文章转变到提高理论水平上来;从局限于党支部成员的内部学习研讨转变到全局机关干部职工共同学习上来;从自我评学转变到党支部查学上来。由于评价标准的转变,增强了理论学习的实际效果。今年旗委、旗政府确定的司法行政工作各项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总之,2012年我局党支部理论学习取得了扎实的成效,推动了理论学习和业务建设的并进发展,为司法行政工作提供了坚强有力的理论指导和智力支持,但离上级的标准和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如学习形式还有待于进一步丰富;学习与工作矛盾有时处理还不够好;落实学习制度有时还不够严格等,这些不足有待于努力改进和提高。

 

 

 

 

 

主题词:司法  党支部  理论学习  总结  报告  

报送:市司法局,旗政法委。

鄂托克旗司法局                  2012年11月29日印发

                                     (共印1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