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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 | 分 类: 公安、安全、司法 ; 政策法规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2017年05月11日 |
名 称: 鄂托克旗司法局关于贯彻落实“守望相助 亮丽北疆——庆祝自治区成立70周年”精神文明主题实践活动工作方案 | |
文 号: 鄂司发〔2017〕53号 | 主 题 词: |
各基层司法所、二级单位、各股室:
现将《鄂托克旗司法局贯彻落实“守望相助 亮丽北疆——庆祝自治区成立70周年”精神文明主题实践活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鄂托克旗司法局
2017年5月11日
鄂托克旗司法局贯彻落实
“守望相助 亮丽北疆——庆祝自治区
成立70周年”精神文明主题实践活动工作方案
2017年是内蒙古自治区成立70周年。为广泛动员我旗司法行政系统广大干部群众以崭新的精神面貌庆祝自治区成立 70 周年,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组织开展好一系列精神文明主题实践活动,按照自治区《“践行文明风尚 打造亮丽北疆——庆祝自治区成立70周年”精神文明主题实践活动方案》和我市《“守望相助 亮丽北疆——庆祝自治区成立 70 周年”精神文明主题实践活动落实方案》以及我旗《关于印发<“守望相助 亮丽北疆——庆祝自治区成立 70 周年”精神文明主题实践活动落实方案>的通知》要求,特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
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
念新思想新战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
神,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和自治区党委十届二次全会,
市第四次党代会和市委四届三次全会,旗第十五次党代会和旗委
十五届二次全会精神,以“守望相助 亮丽北疆”为主题,以“五
大创建”活动为抓手,以做好创建全国县级文明城市提名资格城
市各项基础工作为目标,全面推进城乡精神文明一体创建、均衡
发展,动员全旗各族干部群众,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践行文
明风尚,共筑温馨家园,加快建设更加富裕富有、更加美丽美好、
更加繁荣繁盛的现代化鄂托克,为鄂尔多斯打造中国西部首个文
明城市群营造浓厚的精神文明氛围,以良好的精神风貌迎接党的
十九大胜利召开,庆祝自治区成立70周年。
二、主要任务
在全系统深入开展“守望相助 亮丽北疆——庆祝自治区成立
70周年”精神文明主题实践活动,结合我系统实际,深入推进以下几项文明创建活动。
(一)文明城市创建
一是要组织开展创建优美环境主题实践活动,加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办公场所做到窗明几净、不乱堆、乱丢废物,保持办公室整洁卫生、室内空气清新,特别是办公场所内的卫生间要做到人人爱护,人人维护;单位负责责任片区卫生要做到定期巡查,发现有不整洁区域的,尽快组织干部职工进行环境整治,并积极入户向片区内居住群众宣传爱护环境的重要性,既提升了广大群众保护环境的文明意识,又形成了群众与我局共同协作创造整洁优美的生产生活环境的良好局面。二是要组织开展文明风尚主题实践活动,以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在网站、微博、微信以及户外宣传牌、LED电子屏、办公宣传栏等载体上刊播、悬挂、粘贴涉及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作品,教育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及群众自觉践行文明礼仪规范,养成文明行为习惯。要组织开展创建优良秩序主题实践活动,广泛开展“四让”活动(车让车、车让人、人让车、人让人),杜绝十类不文明交通行为(车辆和行人闯红灯、行人乱穿马路、行人翻越交通隔离设施、非机动车占用机动车道、车辆逆向行驶、车辆乱停乱放、违规使用远光灯、酒后开车、疲劳驾驶、车辆争道强行),教育引导广大群众争做文明交通、文明旅游参与者,不断提高文明交通和文明旅游意识。三是要组织开展志愿服务主题实践活动,广泛倡导“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理念,牵头全旗司法行政各类志愿服务小组广泛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以及扶贫帮困活动,保持活动经常有效开展。要组织开展道德模范、身边好人推荐评选和“我们的节日”活动等主题实践活动,以活动为载体,不断扩大精神文明建设的影响力。要深入开展网上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抓好各基层司法所、各股室、各二级单位网上精神文明创建测评,做好文明办网、文明上网工作。四是培育文明乡风。认真贯彻全国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针对当前社会婚丧嫁娶大操大办、封建迷信、酗酒赌博等不良风气,深入开展“六个提倡六个反对”活动,充分发挥“一约四会”的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提高作用,通过法律宣传、法治讲座、法治文艺演出等宣传教育手段,以从内向外(从单位内部向外部群众)的形式宣传不良风俗对社会、家庭乃至个人造成的不良影响,大力培育系统干部职工及群众的文明乡风意识,引导群众向上向善。
(二)文明单位创建
1.抓好示范引领。根据旗文明委要求,做好文明单位创建工作,重点要做好典型培育选树工作。深化文明行业创建,实施“双美双优”示范工程(道德美、环境美、秩序优、服务优),打造文明服务示范窗口,不断深化系统窗口单位文明服务意识,积极开展法律服务“文明窗口”评比活动,促进司法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公正执法、优质高效、诚实守信服务,督促法律服务单位强化便民利民措施,纠正不正之风,不断提高法律服务窗口服务水平。
2.强化宣传教育。要采取讲座、竞赛、公益广告、微课堂等形式,大力普及服务礼仪、交往礼仪等礼仪知识。围绕文明交往、文明回复、文明办公等内容,组织多层次、分场景的礼仪实践,引导干部职工在各类办事场合语言文明、举止得当、礼让群众,做文明有礼的司法行政人。要大力宣传诚信先进典型,曝光失信败德案例,常态化发布诚信“红黑名单”,常态化开展宣传教育。
3.提升服务群众水平。进一步加大对法律服务窗口的监督管理力度,加强行业员工培训和职业素养教育,着力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塑造良好形象,在确保程序透明、办事便捷、群众满意的基础上,打造微笑服务、个性化服务品牌,给办事群众以“重责任、重信用、讲礼仪、讲效率”的良好印象。
(三)文明家庭创建
积极贯彻落实全国、全区、全市、全旗文明家庭表彰会议精神,在全系统广泛开展创建文明家庭和寻找最美家庭活动。
1.培育良好家风。深入宣传家庭教育的极端重要性,积极培
育夫妻之间、父母子女之间互尊互爱、平等相待,孝老爱幼融洽
和睦的家庭环境。教育引导广大干部职工深刻认识良好家风培育与传承的重要意义,切实担负起家庭教育的权利与责任,以身作则、言传身教自觉践行文明礼仪规范。
2.开展主题实践。广泛开展文明法律服务人评选表彰,开辟法律服务“文明之窗”宣传阵地。开展好“网上祭英烈”、“向国旗敬礼”等中国梦系列主题活动。开展好文明言行引导活动,引导广大干部职工争做“言谈举止文明有礼、交通出行文明有礼、旅游观光文明有礼、网络交流文明有礼”的文明人。通过各类活动,引导大家增强道德意识、养成良好习惯、培养高尚品质、提高文明素养。
3.强化示范带动。进一步加强对道德模范和先进典型的宣传学习,认真组织开展干部职工道德评议,举办身边好人评比活动暨道德模范与身边好人现场交流活动,在广大干部职工中讲好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故事,用身边典型讲述美德故事和各类先进典
型事迹,用身边发生的好人好事教育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崇德向善,见贤思齐。
三、实施步骤
(一)启动阶段(4月下旬)
制定《活动方案》,安排部署任务,全面启动“守望相助 亮丽北疆——庆祝自治区成立70周年”精神文明主题实践活动。
(二)准备阶段(5月上旬)
按照旗文明委《活动方案》要求,结合各自实际,组织开展工作。在实施过程中,要进一步细化实化工作内容,明确载体抓手和职责任务,提出具体要求,认真做好活动的各项准备
工作。
(三)实施阶段(5月中旬—11月中旬)
积极搭建活动平台,发动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到活动中来。旗局负责文明创建工作股室将及时深入各股室、队、中心督促检查指导活动开展情况,并把活动开展情况作为今年培育推荐和评选表彰的重要内容。
(四)总结阶段(11月底)
活动结束后,要认真总结活动开展情况,及时推广活动中的
好经验和好做法,推动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股室、大队、中心要充分认识开展“守望相助 亮丽北疆——庆祝自治区成立70周年”精神文明主题实践活动的重要意义,把这项活动作为我局今年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摆上重要日程,并认真抓好落实。
(二)认真谋划,突出主题。各股室、大队、中心要紧紧围绕“守望相助 亮丽北疆”这一主题,结合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精心设计活动载体,认真谋划活动内容,广泛发动群众,采取喜闻乐见的形式,增强活动的针对性实效性。要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群众,进一步弘扬社会主义新风尚,以精神文明建设新进展、新成效,充分展现亮丽内蒙古的魅力和各族人民昂扬向上的良好精神风貌。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旗局负责宣传工作的股室要及时宣传报道活动开展情况,宣传全系统干部职工参与主题实践活动的收获和感受,宣传基层涌现出的好经验好做法。要运用各种宣传阵地和宣传手段,深入宣传报道基层的新动态新进展新成效,努力扩大主题活动的影响力和覆盖面,努力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四)发动群众,务求实效。各股室、大队、中心在深入推进精神文明创建和开展主题活动中,要广泛发动群众,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围绕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庆祝自治区成立70周年,统筹谋划,合理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