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好,欢迎来到鄂托克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您的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目录 > 部门(单位)信息公开目录 > 旗民政局

鄂托克旗民政局2013年度信访工作自查报告

索 引 号: 000014349etk017/2013-17237 分  类: 民政、扶贫、救灾 ; 业务工作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2013年12月05日
名  称: 鄂托克旗民政局2013年度信访工作自查报告
文  号: 鄂民政发〔2013〕185号 主 题 词:

鄂托克旗民政局

2013年度信访工作自查报告

 

旗信访局:

2013年,我局以创建“平安鄂托克”为主线,加强排查调处、强化调查研究、狠抓责任落实,坚持信访工作为民政机关办实事这个核心不动摇,围绕群众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较好地完成了信访各项工作任务。我局按照《鄂托克旗信访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认真做好了年度信访工作的目标考核自查工作,现将年度信访工作自查情况予以报告。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信访工作责任制的落实。

局领导高度重视信访工作,教育全体员工从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改革发展、巩固执政党地位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信访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树立“平安信访”、“平安鄂托克”观念,始终把信访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放在心上、抓在手上。调整了由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的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健全民政信访工作网络,进一步完善了信访工作责任制,作到专人负责,责任到人。与二级单位签订了信访工作责任书,实行信访首问负责制,确保了各类群众来信、来访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提高了信访工作的质量和工作效率。

二、分清职责,理顺程序,全力做好信访工作。

由局长签订信访工作责任书,进一步了完善信访工作责任制,建立和完善了领导处理重点信访问题包案机制,“谁主管、谁负责”的归口办理机制,信访工作督查和整体联动机制。规范了民政系统的责任范围及办理流程,办公室主要负责群众来信、来访案件,在规定的期限内书面反馈,同时做好登记。作到了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办结率、回复率、满意率达到100%。将信访工作纳入领导目标责任制和部门岗位目标考核,明确分工,强化责任追究制度,对因信访工作责任制不落实,工作不利,推诿扯皮,发生重大信访问题,造成不良影响的,追究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及信访员的工作责任,在年终各类先进评比中一票否决。

三、加强检查考核,提高信访工作水平。

我局按照信访工作目标考核的总体要求,建立和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层层细化责任,认真做好来信、来访工作。我们把信访工作纳入部门目标责任制考核,对在工作中造成责任信访或办理不及时、群众越级信访的依考核标准予以扣分,实行责任追究。严格按要求标准和时限办理,努力提高信访办理质量和工作效率,重点解决和杜绝对信访办理避重化轻、含糊其辞、转而不办,随意答复等问题。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信访工作质量和效率有了明显提高。

我局按照《鄂托克旗信访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进行了认真的自查,2013年度我们严格落实了信访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等有关制度规定,较好地完成了信访工作,未发生越级集体上访事件。信访各项工作达到了检查考核各项标准,推动我局信访工作的健康发展。

 

鄂托克旗民政局

2013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