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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托克旗民政局关于上报党建工作述职报告

索 引 号: 000014349etk017/2016-00205 分  类: 民政、扶贫、救灾 ; 业务工作
发布机构:鄂托克旗民政局 发文日期:2016年01月11日
名  称: 鄂托克旗民政局关于上报党建工作述职报告
文  号: 鄂民政字〔2016〕4号 主 题 词:

旗机关工委:

    2015年在旗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大力支持与指导下,局党支部紧紧围绕旗委政府战略部署和中心工作,一手抓干部队伍建设,一手抓民政事业发展,取得了班子和干部思想、组织、作风、制度等建设明显进步、民政事业稳步发展的良好态势,为顺利完成各项民政工作任务提供坚强保证。现在,我代表民政局党支部2015年度党建工作作如下述职:

一、思想建设情况

1.认真抓好理论武装工作。民政局党支部坚持围绕民政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的工作思路,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为工作重点,始终把理论武装作为提高党员干部综合素质和执政能力建设的主要抓手。一年来,局党支部认真组织党员干部职工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国家的法律法规,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通过学习,进一步提高了广大党员干部的综合素养。

2.加强党员干部职工学习教育。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的方式,组织党员干部进行学习交流,为党员干部得到相互交流、相互学习、相互提高搭建了学习平台。

3.坚持做好党员干部的思想工作。为确保党员干部的思想稳定,局党支部定期分析了党员干部职工的思想状况,并结合实际,积极开展谈心、交心活动,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确保了党员干部职工的思想稳定。

二、组织建设情况

1.加强领导班子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拨任用条例》,坚持任人唯贤,民主推荐,把政治思想觉悟高、工作能力强的人员选拔到股室领导岗位上,不断充实骨干力量坚持领导班子学习制度和民主生活会制度,加强班子成员之间工作沟通和思想交流,达到相互勉励,共同促进。

2.认真抓好党员的“进出”及教育管理。严格执行党员的进出及教育管理,注重对党员的培养,坚持做到每申请一名就培养一名,成熟一名就发展一名,以夯实党员的思想意识为重点,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学习教育和培训工作。

3.认真执行党费收费标准。局党务工作者按要求,及时核定党费基数,党员按照党费收缴标准足额按时向党组织缴纳了党费,局党支部将收取的党费并按照党费的使用和管理要求,及时上缴旗机关工委,2015年我局共缴纳党费6848元

三、作风建设情况

1.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加强民主集中制的各项制度建设,完善议事和决策机制,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是重大决策和重大事项,都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广泛听取班子成员意见,实行集体决策,不搞一言堂。

    2.坚持求真务实的作风。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严格按照《关于在全市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中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实施方案》和《关于县处级以下干部自觉践行“三严三实”的通知》要求,认真开展了“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严以律己”专题讨论会,努力在学习研讨中找答案、找根源、找对策,不断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多次到包扶的包日呼舒嘎查入户体察民情,多方筹集资金,为嘎查解决经费23000元,保证嘎查干部顺利开展工作。并按照“十个全覆盖”工程建设的安排和要求,帮助嘎查在前期的危房改造环境整治、乡风文明建设工作中取得了显著进展,做到了察实情、重实干、办实事、求实效、解难题的要求。

3.坚持勤政廉政建设。通过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实施意见、签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等形式多样反腐倡廉内容,切实做到了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真正树立了人民群众满意的勤政廉政公仆形象。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回头看”工作,落实反“四行动,着力整治庸懒散奢等不良风气,全面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机关工作效能。

四、制度建设情况

1.认真按时召开民主生活会,结合民政工作实际,把党员教育引入长效机制,不断巩固和扩大了学习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果。

2.健全和完善了党内民主制度建设,出台了《民政局抓党建“五个一”工作制度》、《民政局领导干部谈心谈话制度》、《离退休党员教育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了《党内激励关怀帮扶制度》,认真开展了老党员、困难党员慰问帮扶工作

3.认真做好党员管理工作,全面推进党务公开。进一步完善党务公开工作制度,该公开的上墙公开。同时明确公开内容、程序和具体负责人,全年党务公开10多条,公开内容均做到了内容规范、程序规范、时限规范、管理规范的要求,达到了党员满意、群众满意、社会满意的目标。

五、党风廉政工作情况

今年,我局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支部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监督责任,坚决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各项规定,坚持和完善了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扎实推进了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并紧紧围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与做好当前民政工作的重要关系,深入开展党性党规学习教育,组织全局干部职工提高“三严三实”思想认识,切实查找自身差距,转变工作作风,优质服务人民群众。领导班子成员带头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认真落实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切实管好了自己、管好了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加大了党务政务公开力度,加强了民主决策能力,凡民政重大工作、建设项目、资金使用、干部任用等工作严格按规章制度实施。积极开展廉政风险源排查,推进人、财、物分离管理方式,规范民政系统小型基建工程和物资采购领域的市场交易行为,预防职务犯罪,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同时,扎实做好了“三公”经费、办公用房、公车治理、小金库整治等系列工作。

六、顺利完成各项民政工作

(一)民生政策落实到位,兜底保障成效显著

今年,我局面对旗内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和财政收入减缓的客观实际,积极向上争取专项资金5700余万元,使得各项基本民生指标全面提升,保障了全旗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大大减轻了旗财政负担。

    ()民政重点工作成效显著,深化改革任务稳步推进

    社会救助体系更加健全完善。贯彻实施社会救助暂行办法》,成立了全旗社会救助领导小组,出台了《鄂托克旗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制度》《鄂托克旗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实施方案》《鄂托克旗城乡困难家庭医疗救助办法》,明确了社会救助有关部门职责分工和救助申请分办转接流程、办理时限和救助标准,力争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救助。落实了“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并在六个苏木镇全部建立受理平台,让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使得社会救助制度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制定了鄂托克旗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认定办法》建立了城乡低保家庭收入状况分类核查机制,完成了居民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平台建设,实现了与工商、地税、财政、社保、公安(户籍)、民政殡葬等部门的数据连接。认真开展了城乡保对象清理规范专项工作竭力解决社会反映强烈违规吃低保现象

综合防灾救灾减灾能力进一步提高为全面提高应对各种突发自然灾害的紧急救援能力,我局对照历年来灾情处置工作中体现出来的薄弱环节,加强了灾害风险管理和应急物资储备,修订了《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制定《鄂托克旗重大自然灾害统计报告制度》,规范灾情信息报送管理灾害损失监测、评估、认定工作。2015年累计下拨救灾资金575万元,全面做好了受灾群众应急救助、过渡性生活救助、冬春救助工作。并被评为自治区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先进单位。

    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取得新成效。一是率先实行敬老院公建民营。通过社会力量的运营和民间资本的介入,进一步完善了敬老院基础设施,提升了管理服务水平养老资源的利用率,扩大了受益面,成为全区养老机构“公建民营”改革典型和其他市、旗借鉴学习的试点。二是延伸政府购买养老服务范围。按照“党政主导、民政牵头、社会参与、市场化运作”的理念,整合社会力量,优化工作流程,总结推广乌兰镇政和家园社会工作服务中心送医上门、购粮补助、送餐服务、理发优惠、跑腿办事等“无偿、低偿、有偿”的政府购买社会服务成果,并将政府购买服务延伸扩展到棋盘井镇乌珠尔社区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以惠顾特定老年群体,提升受助老人的满意度和幸福感。同时,尝试建立受助者和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评估,以通过评先选优的方式,提高服务水平和社会力量参与政府购买服务的积极性。三是为扩大受益人群,我局于今年8月份开工改建了互助院二期工程,现已完成5户改造,并新建鸡舍、开辟菜地,满足了集中居住的老人们日益增长的生活需求,取得了较好的社会反响。四是成功举办全旗首次老年人文艺比赛和表彰敬老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活动,极大的调动了老年人走出家庭、参与社会的积极性,培育了关爱、尊重、孝敬老人的良好氛围。

双拥优抚安置工作进一步加强。深入开展“元旦”、“春节”、“八一”、“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纪念日”期间走访慰问驻军和重点优抚对象的拥军优属活动。健全和完善在乡老复员军人和病退军人的抚恤补助自然增长机制,逐年按要求提高了重点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标准,并按时发放了各类重点优抚对象生活抚恤补助117.86万元,现役军人优待金、奖励金、待安置期间生活费用共计202万元。落实了国家退役士兵安置政策,接收退役士兵46人,17人,发放了49名退役士兵地方经济补助416.4万元

社会管理创新工作进一步强化出台了《关于促进社会组织发展的实施意见》,降低了社会组织登记门槛,简化了登记备案手续,放宽了对开办资金的要求,并实行四类公益类社团直接登记制度和社区社会组织登记备案双轨制,鼓励社会组织规范、健康、有序发展年内新注册成立社会团体11家、民办非企业单位3家。按时完成社会组织年检工作,按规定完成了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在社会组织兼职清理审批工作,切实做到政社分开。创办了鄂托克旗社会组织网,为社会组织提供信息交流平台,实现资源共享,得到了社团组织和市局的一致好评。同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组织学习交流、奖励优秀社团等措施培育扶植社会组织,涌现出了石灰石协会、足球协会、自行车协会、女企业家协会等一批社会上颇具影响力的模范组织,得到鄂尔多斯报社的专题采访报道

基层政权建设进一步增强圆满完成第九届嘎查村、社区换届选举,配合组织部门对嘎查村新任干部全员培训,使嘎查村干部能尽快适应工作。积极推进城镇社区干部公推直选,进一步理顺社区自治组织工作职能,增强社区组织自治属性,精简社区承担的行政性事务。加强社会工作人才建设,整合人力物力资源,完善社区服务体系,实行社工机构、社区居委会和社会力量“三社”互动,社会工作者、社区工作者和义工志愿者三工”联动,实现了资源共用、责任共担、优势互补、协作共赢、成果共享。组建了14支社区足球队,主办了首届“民政杯”社区足球选拔赛暨首届网式足球比赛,在全市社区足球联赛上,我局选派的两支社区足球队分获亚军和第四名,我旗政和园社区足球队还代表鄂尔多斯市参加了全区社区足球联赛。

民生基建工程及“十个全覆盖”工作稳步推进。近年来,我局在资金困难的情况下通过赊购材料、施工方垫资、争取上级支持等措施狠抓民政基建工程进度年内木凯淖尔镇敬老院养护院完成投资110万元,主体工程完工,养护院部分完工。通过大力绿化美化,仙昊纪念园初步建成园林式公墓。鄂托克旗殡仪馆完成了土建、装修、硬化、附属工程及设备采购、制度建设、人员培训、软件上墙、价格审批等,于12月初正式投入运营,满足了广大市民绿色入殓、文明祭祀的需求。木凯淖尔幸福互助院二期工程改建完工。“十个全覆盖”工程任务中涉及我局的高龄津贴发放工作圆满完成我局包扶的包日呼舒嘎查年内完成全部建设任务,为包乐浩晓嘎查解决资金24000元,并提供2台电脑,救助困难群众6户我局干部包户的乌素其日嘎村、乌兰哈达村按照规定时限完成了下达任务。

其他社会事务工作如期推进。办理结婚登记843对,离婚登记335对,补领婚姻登记1065对完成1994年以来婚姻档案录入15000余条。收养登记1例,登记合格率达到100%。切实加强行政区域平安界线管理,开展了与阿盟、宁夏等毗邻地区的地界联检,调解处理行政区划界线纠纷8起,启动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成立领导机构、制定工作方案、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宣传。

机关建设方面,落实了机关软件正版化使用规定,建立了软件正版化工作长效机制。做好了档案信息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加强了信息报送工作,共报送调研报告2篇,民政信息140期,较好地推进了民政对外宣传工作,在全旗政府组成部门信息综合评比中荣获第六名。

    一年来,民政局党支部认真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并取得了一些可喜的成绩,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少数党员的战斗力和创造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今后,我们将进一步总结自身建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一步明确基层党建工作思路,全面提升民政党建工作水平,努力实现我旗民政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鄂托克旗民政局

                             2016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