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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etk016/2015-00650 | 分 类: 科技、教育 ; 机构职能 |
发布机构:鄂托克旗教育体育局 | 发文日期:2015年06月25日 |
名 称: 鄂托克旗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全旗教育系统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
文 号: 鄂教体安发[2015]9号 | 主 题 词: |
鄂教体安发[2015]9号
鄂托克旗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全旗教育系统
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
现将全旗教育系统《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鄂托克旗教育体育局
2015年6月25日
全旗教育系统夏季消防安全
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旗教育系统夏季火灾防控工作,确保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根据《鄂托克旗防火委员会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实施方案》(鄂防发〔2015〕13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于2015年5月30日至9月20日在全旗教育系统集中开展夏季消防大检查,为确保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集中开展以夏季火灾隐患整治、防灭火能力、学校消防设施和消防队伍建设、消防安全宣传为主要内容的大检查,活动中将消防检查与健全消防安全责任体系、提升火灾防控工作水平、夯实学校消防基础建设相结合。通过落实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单位主体责任,进一步夯实基层消防基础,增强全旗学校抗御火灾整体能力,确保夏季学校幼儿园不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
二、组织机构
鄂托克旗教育体育局成立夏季消防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研究、指导全旗教育系统工作开展。
组 长:高莲芳 (教体局局长)
副组长:宝音图 (教体局副局长)
成 员:达 丽 (教体局安全股股长)
李杰山 (教体局校安办主任)
王 芸 (教体局督导室主任)
乌云格 (教体局体卫艺股股长)
苏 都 (教体局安全股干事)
乌阳嘎 (教体局体卫艺股干事)
哈 斯 (教体局体卫艺股干事)
高 苗 (教体局校安办干事)
安全股具体负责夏季消防检查活动的组织、协调和实施。
三、工作重点
㈠火灾隐患整治。主要检查建立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日常消防检查巡查,消防设施运行和维护保养,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消防专兼职人员、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和保安等五类人员培训,人员安全疏散、装饰装修材料,用火用电管理,违规住人,灭火应急预案制定和组织演练等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必须在8月30日前完成整治。
㈡消防安全宣传。各学校、幼儿园要将消防安全常识以及法律法规教育纳入年度教学计划,认真开展“教育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系列活动,广泛深入地开展好安全教育活动。学校必须上好安全教育课,每月不少于4课时,要有安全教育课的教学计划和教案。学校要以“预防火灾、珍惜生命”、“学习消防知识、共创平安校园”等为主题开展一系列丰富多彩的安全教育活动。各学校要在单位醒目位置设立至少一处固定消防宣传阵地,经常性地刊播防火、灭火、逃生自救等消防安全常识,营造消防安全氛围,努力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
四、时间步骤
㈠动员部署阶段(2015年6月底前)
旗教体局召开会议,对夏季消防检查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印发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方案,明确职责任务。6月30日前,学校幼儿园要明确工作标准,利用板报、校园广播、校园网等宣传资源广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㈡全面检查阶段(2015年9月15日前)
1.全面开展自查。各学校幼儿园要督促相关工作人员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纠,并做出消防安全承诺;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彻底消除校园火灾隐患。
2.旗教体局联合检查。旗教体局安全股、体卫艺股、督导室、校安办及局机关相关领导将对全旗所有学校幼儿园进行消防安全检查。
㈢总结验收阶段。旗教体局将组织相关部门成立督导考核组,对所有学校幼儿园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综合验收,认真总结经验,查找工作不足,建立提升火灾防范和灭火能力的长效机制。
五、工作措施和要求
㈠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学校幼儿园要充分认识开展夏季消防检查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夯实火灾防控基础、建立长效机制的重要举措,迅速行动,全力以赴,认真抓好落实、抓出成效。
㈡强化宣传,营造氛围。通过广播、宣传橱窗、手抄报、专题讲座、会议等形式,公告夏季消防检查工作的内容和要求,集中开展消防安全提示性宣传,广泛宣传消防法规和消防常识,及时发布火灾预警信息,加强自身安全防范,警示广大师生提高消防安全意识。组织师生开展“生命通道体验活动”,参与体验工作、生活、学习场所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引导师生对发现的占用、堵塞、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其他妨碍安全疏散的火灾隐患,通过“119”火灾隐患举报电话进行举报投诉,形成强大舆论监督声势。
㈢狠抓责任落实,严肃追究事故责任。各单位在排查整治期间要保持整治火灾隐患的高压态势,对行动中发现的火灾隐患要严格按照整治措施要求落实整改责任。对不及时整治和整治不力的单位,旗教体局检查组将严肃追究责任。对检查期间因责任不落实、失职渎职、非法违法而引发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要依法严厉问责,绝不姑息。
㈣定期进行工作反馈。各单位要做好各阶段的总结和信息反馈工作。夏季消防检查工作部署方案和自查整改、集中治理等工作情况务于每月28日前上报旗教体局安全股,夏季消防检查总结于9月15日前上报。重要情况和突出问题以及好的经验做法要随时反馈。
鄂托克旗教育体育局
2015年6月25日
鄂托克旗教育体育局办公室 2015年6月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