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目录 > 部门(单位)信息公开目录 > 旗教育局
索 引 号: 000014349etk016/2015-00655 | 分 类: 科技、教育 ; 机构职能 |
发布机构:鄂托克旗教育体育局 | 发文日期:2015年06月02日 |
名 称: 中共鄂托克旗教育体育局委员会关于印发《2015年综合治理及安全稳定工作要点》的通知 | |
文 号: 鄂旗教体党发〔2015〕10号 | 主 题 词: |
鄂旗教体党发〔2015〕10号
中共鄂托克旗教育体育局委员会关于印发《2015年综合治理及安全稳定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各中心:
现将《2015年综合治理及安全稳定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鄂托克旗教育体育局委员会
2015年6月2日
2015年综合治理及安全稳定工作要点
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为认真做好我旗学校幼儿园综合治理和安全稳定工作,进一步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综合治理和安全稳定工作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特制定以下工作要点。
一、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和《中小学安全管理指南》,以维护校园安全稳定为己任,坚持“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加强领导,采取有力措施,创新工作方式,进一步加大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和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改力度,努力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我旗教育系统的安全稳定。
二、加强教育演练,提升安全素养
(一)组织开展各类宣传教育活动。把培养学生的安全素养作为基础教育的重要任务,切实加强安全教育。以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综治宣传月、安全生产月、11.9消防宣传日、12.2交通安全日等为契机,深入开展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拓展安全教育手段和范围,推进安全教育阵地、实践基地、网络平台和信息员队伍建设。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网络通讯等,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和社会宣传,宣传普及安全知识,营造保障学生安全的家庭和社会良好氛围。
(二)推进安全教育课程体系建设。以《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为指导,全面实施公共安全教育课程,重视对公共安全教育活动的评价和督导,建立工作保障和推进机制,促进安全教育课程、课时、教师、教材、教研和考核“六落实”,积极开发以安全为主题的校本教材。确保每学年安全教育课程不少于12课时,每学期开学第一周和放寒暑假前一周必须安排一节安全教育课。建立安全教育课程评价体系,落实教师安全教育职责,提高教师安全教育水平。
(三)加强应急疏散演练。按照教育部《中小学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指南》,全面落实应急疏散演练制度,将安全演练纳入学校常规管理,做到教职员工、学生全覆盖,促进应急疏散演练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有效组织防地震、防火灾、防踩踏、防食物中毒、防交通事故、防校园伤害等系列演练活动,提高师生避险、逃生技能和自护自救能力。
三、深化平安创建,构建安全文化
(四)深化平安校园创建。深入开展防震减灾、消防安全教育、安全文化、交通安全创建活动,通过卓有成效地宣传发动、典型推动、上下联动等形式,实现以创促进,全面推进。不断创新创建载体,丰富创建内涵,强化创建措施,增强创建实效,提高平安创建的知晓率、参与率、满意率。把创建过程及实效作为解决学校安全突出问题、提升师生安全感满意度的过程。
(五)创建校园安全文化。坚持学校安全文化建设与平安校园创建紧密结合,重点夯实校园安全物质文化、构建校园安全制度文化、培养学生安全行为文化、凝聚校园安全精神文化。
四、推进管理创新,提升能力水平
(六)构建岗位安全责任及考核体系。按照教育部颁发的《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等有关规定要求,逐级签订并下达年度学校综治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把安全责任落实到岗、到人。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领导个人和单位综治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实现安全岗位职责全员化、全覆盖,切实将安全教育和管理融入到学校日常工作的各个环节。严格考评奖惩,强化履责点评,改革完善主体多元、形式多样的督导考评、考核奖惩制度,充分发挥考评的激励导向作用。
(七)强化信息报送和档案管理。切实履行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信息报告职责,严格执行有关学校安全事故报告规定,杜绝迟报、瞒报、不实报现象的发生。建立安全工作记事和分析制度,加强安全数据档案管理,做好相关数据统计、报送、分析、建档工作,规范档案材料的收集、分类、整理、成册、入柜管理。
五、突出工作重点,构建长效机制
(八)强化学生防溺水和交通事故教育。建立防溺水、防交通事故每日提醒警示制度,即在学校进出门口显目位置设置显目的游泳和交通安全提示牌,利用每天下午最后一节课下课前十分钟,开展防溺水防交通事故警示教育。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家访、《致家长一封信》、手机短信等形式,向学生及家长发布学生游泳和交通安全提示,增强家长安全意识和监护责任意识。推动建立防溺水防交通事故分析研判制度和联防联控机制,主动提请旗委、政府协调有关部门及乡镇(街道)、村(居)和社区,广泛深入地开展重点水域、路段安全管理及排查巡查,设置安全警示标牌、减速坎(带)、隔离带、防护栏等设施,努力降低学生溺水和交通事故发生率。
(九)加强消防安全管理。严格落实消防安全条件、隐患排查整改和日常管理制度,强化消防安全“标准化”、“户籍化”管理和火灾风险评估。明确学生宿舍、实验室、图书室、食堂餐厅等重点部位、重点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设立单位消防工作机构,配备专(兼)职岗位人员,加强防火巡查和应急疏散演练。
(十)强化饮食卫生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规范卫生操作规程。健全完善食堂卫生许可证、健康证、定点采购、索证、登记与食品留样、记录等管理制度,定期检查食堂及饮用水的卫生安全状况,加强人员培训,有效治理校园餐桌污染。配合有关部门加强校园周边无证经营饮食摊点卫生安全整治。严防校园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
(十一)加强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开展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交通秩序、文化娱乐场所、食品市场、网络诈骗等专项整治行动,净化校园周边环境。坚持前端管理、源头防范,实现预知预警、预防预控,主动协调有关部门,强化校园周边易肇事肇祸、有潜在暴力倾向的重性精神障碍患者、刑满释放人员、有性格缺陷行为的偏执人员和重点上访人员的排查、救治、帮扶、管控,及时化解矛盾纠纷。经常开展管制刀具、器械收缴行动,有效预防和控制侵害学生及学生打架斗殴等涉校涉生暴力案件的发生。
(十二)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机制。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建立领导干部定期接访制度,及时调处、解决不稳定不安全隐患及信访突出问题,依法处置信访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健全完善学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诉求表达和权益保障机制,引导师生依法逐级反映诉求,及时排查、分析、研判单位内部存在的突出矛盾纠纷,建立预警机制,加强学校、班级综治安全信息员队伍建设。强化学生生命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网络安全教育,防止网络诈骗和传销。加强问题学生和教职工的思想引导、心理疏导、行为管控和台账管理,及时排查化解可能发生群体性事件的师生矛盾纠纷。
六、强化督导检查,严肃责任追究
(十三)加强督查通报。旗教体局要进一步完善教育重大突发事件专项督导制度,探索建立安全巡视制度,健全完善督导检查、督查通报、落实整改、限期反馈和“回头看”等工作制度,提高督查效率效能。旗教体局要协调并配合有关部门通过定期或不定期的交叉检查、专项督查、随机抽查和明查暗访等方式,重点加强学校各项安全工作的督导检查与自查,及时发现问题,通报情况,挂牌整治,实现督导检查与隐患整治、规范管理、督查通报、绩效管理有机结合。
(十四)严肃责任追究。严格考核奖惩,强化行政问责,加大“一票否决”执行力度,建立并落实考核奖惩、通报约谈、跟踪问责和责任追究制度。对认真履行职责,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给以表彰奖励;对责任不落实、要求不贯彻、工作不到位、管理不规范、安全问题突出的要下发整改通知书,给予警告、通报批评、挂牌督办,实行诫勉谈话、约谈问责、一票否决。
各单位要根据此要点,结合实际,制订2015年单位综合治理及安全工作要点或计划,切实将综合治理和安全稳定工作落到实处,抓出实效。
鄂托克旗教育体育局办公室 2015年6月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