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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etk016/ | 分 类: 其他 ; 其它 |
发布机构:鄂托克旗教育体育局 | 发文日期:2017年05月11日 |
名 称: 鄂托克旗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2017年全旗幼儿入园方案的通知 | |
文 号: 鄂教体托幼发〔2017〕5号 | 主 题 词: |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批转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全面发展学前教育实施意见的通知》(内政发〔2011〕87号)和《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鄂府发〔2012〕83号)精神,依据《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为满足适龄幼儿入园需求,切实解决当前存在的“入公办园难”问题,促进幼儿园招生工作公正、平稳、有序进行,现结合全旗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入园条件
按照“相对就近、严限年龄”的原则,小班入学必须年满三周岁,即2013年9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之间出生、身心健康(无急慢性传染病)、能参加集体活动的适龄幼儿,均可到公办幼儿园、私建公助幼儿园或注册民办幼儿园报名。
二、报名所需材料
(一)适龄幼儿与监护人的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二)幼儿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三)幼儿免疫接种证;
(四)近三个月内健康体检表;
(五)出生证明原件、复印件(适龄幼儿与监护人不在同一户口簿内提供);
(六)住房材料(能够证明居住地的相关材料:房产证、租赁合同、营业执照、全国人口居住信息等)。
三、划片原则与范围
(一)相对就近入园。
(二)各幼儿园须严格按照划定范围招生,不得跨区域招生。
(三)全旗现有3所注册民办幼儿园(育花幼儿园、棋盘井小神童幼儿园、棋盘井馨蕾幼儿园)不受划片限制,家长可自愿选择。
(四)划片范围(详见附表)。
(五)各幼儿园严格限制招生班容量,如片区内适龄幼儿数量超出可供就读的学位,家长可自愿选择就近的民办幼儿园入园。
四、规范办园行为
(一)各幼儿园要切实保证适龄儿童就近入园,平等享受学前教育资源,严格按照上级文件执行收费标准。
(二)2017年秋季学期幼儿园报名时间为9月1日-3日,逾期视作家长自动放弃幼儿入园资格,不予补报,9月4日所有幼儿正常入园。
(三)依据上级有关规定,各幼儿园必须为幼儿征订读物,原则上每名幼儿的读物费不少于60元/学年。
(四)各民办幼儿园应依据本园的办园条件和办学质量,合理核定招生计划,控制班额,规范招生行为,严格按收费许可项目和标准收费。凡未登记注册的民办幼儿园,一律不得擅自招生。
五、其他事宜
各幼儿园必须严格执行此方案,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符合条件的幼儿,也不得以任何形式争抢不属于本园划片区域的生源,不得随意接收无户籍儿童,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幼儿园自行承担。各幼儿园要将最后招收的新生名单进行公示,接受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开学后,旗教体局将会同物价、纠风等有关部门对全旗各级各类幼儿园的幼儿入园、读物征订、收费等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发现违纪违规现象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附件:鄂托克旗幼儿园划片招生范围
鄂托克旗教育体育局
2017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