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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托克旗科学技术局加强项目监督管理
索 引 号: 000014349etk015/ |
分 类: 科技、教育 ; 其它 |
发布机构:鄂托克旗科学技术局 |
发文日期:2016年11月04日 |
名 称: 鄂托克旗科学技术局加强项目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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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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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题 词: |
鄂托克旗科学技术局加强项目监督管理
近年来,随着各级政府科技项目不断增多,项目扶持资金明显加大,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最大限度地发挥科技项目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鄂托克旗科技局采取四项措施加大项目资金监管力度。
一是建立领导小组监督制。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科技项目领导小组,要求项目承担单位按照项目要求及时上报项目进展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并定期对项目资金进行监督检查,检查中发现问题的要求企业及时整改,做到监督前移。
二是实行科技项目建设合同制。在建项目确定后,项目实施单位与科技部门签订项目合同,在资金管理方面,实行专人管理,专款专用,不得将项目资金截留或挪作他用。
三是加强项目跟踪管理。加大对项目实施情况的督查力度,同时建立规范的监管制度和应用技术研究开发经费监督检查机制。半年开展一次科技项目实施及经费使用专项检查活动,对在研科技项目进行“拉网式”检查,做到全覆盖、“无死角”,着力强化项目承担单位的主体责任和规范管理的自觉自律意识,确保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的顺利实施。
四是完善项目结束评审制。项目实施结束后,采取专家现场验收和结题验收两种方式,着重对项目经费使用情况以及产生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提出评价意见,并建立档案库,对挪用、乱用科技资金的失信企业纳入“黑名单”管理,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3年之内不得申请各级科技计划项目立项。
鄂托克旗科学技术局
2016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