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苏木镇文化站:
为进一步推进广覆盖、高效能、可持续的标准化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构建网络健全、结构合理、发展均衡、运行有效的标准化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结合全旗“十个全覆盖”工程建设和基层文化活动阵地实际,特制订本后续管理办法,请各苏木镇认真贯彻落实。
(一)打造标准化基层文化活动阵地。基层文化活动阵地建设中严格按照公共文化标准化建设要求,实际居住人口3万人以上的苏木镇,应建设1500平米的综合文化站,2-3万人口的,应建设1000平米的综合文化站,低于2万人口的,应建设不低于500平方米的综合文化站。每个社区应建设不低于200平米的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实际居住人口200—500人的嘎查村,应建设不少于100平米的文化室;500—1000人的嘎查村,应建设不少于150平米文化室;1000人以上的嘎查村,应建设不少于200平米文化室。完善苏木镇综合文化站“十个一”(1个藏书在5000册以上的图书阅览室,1个集文化信息资源共享服务等多功能于一体且拥有20台以上电脑的公共电子阅览室,1个文艺排练室,1个棋牌游戏室,1个展览陈列室,1个体育健身活动室,1个集电影放映、文艺演出等功能于一体的多功能厅,1个可开展大型文体活动的文化广场,1支业余文艺队和1辆流动文化服务车)标准;嘎查村文化室“四个一”(1个图书阅览室,1个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基层服务点和公共电子阅览室,1个包括文艺、游艺、健身活动的综合活动室,1个集电影放映、文艺演出、体育活动的多功能文化广场)标准和社区文化活动中心“七个一”(1个多功能活动室,1个书刊阅览室,1个信息资源共享服务室,1个展览陈列室,1个体育健身室,1个棋牌游艺室,1个宣传栏、黑板报等配套设施)标准。加强文化设施管理、维护和利用,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提高文化设施的利用率,筑牢文化发展的基层阵地,让更多的人民群众了解文化、参与文化、共享文化。
(二)加强基层文化人才队伍建设。苏木镇综合文化站应配备3名以上专职文化管理员,嘎查村文化活动室应配备1名财政补贴的专职管理人员。拓宽人才培养渠道,建立健全人才培养机制,抓住培养人才、吸引人才、开设各类基层文化艺术骨干培训班。
(三)加大投入力度。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的保障机制,逐年增加对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投入。在财政预算中设立一定数额的专项资金,专门用于苏木镇、嘎查村和社区文化活动阵地的建设、管理、维护和开展文化活动,充分发挥现有设施的作用。
(四)加强制度建设。充分发挥理论引领和专家指导的作用,通过体制机制创新,建立符合地域特色的流动文化制度、文化户复制制度等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制度建设。
(五)完善扶持政策。对苏木镇文化站、嘎查村和社区活动中心、文化室、文化户采取给予活动经费、政府补助等形式进行扶持,便于他们更好的带动更多的农牧民开展文化活动,促进基层文化的健康持续发展,更好地满足基层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
(六)活跃群众文化生活。基层文化活动阵地加大免费开放力度的同时利用阵地优势,大力开展百姓大舞台、民间艺术展演和小戏展演、红歌、民歌比赛、广场健身舞等基层群众文化活动,努力打造具有地域特点、民族特色的文化活动品牌,在全旗形成“年年有主题、月月有展赛、周周有演出、天天有活动”的生动文化生活氛围。
(七)文化站、室、户的具体活动运行。每个苏木镇文化站每周免费开放时间42个小时,每年举办综合性大型文化活动(乡村那达慕等)不少5场,培育1个具有地方特色的群众文化活动品牌,节假日性文体活动不少于20场,每年组织举办公益性艺术培训指导不少于10次,并充分发挥流动文化服务车的作用,年深入嘎查村社区开展流动文化服务20场,积极指导各嘎查村、社区及文化户开展的群众性文化活动;每个嘎查村文化室每年至少开展10场以上群众文化活动,有条件的地方举办1次农牧民那达慕,每月组织农牧民群众观看1场电影,建立1支农牧民文艺队,服务周边农牧民;每个文化户每个月至少开展3次文体活动。
鄂托克旗文化广播电影电视局
2015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