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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托克旗文化广播电影电视局2015年度预算公开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的说明

索 引 号: 000014349etk014/ 分  类: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 ; 规划计划;业务工作
发布机构:鄂托克旗文化广播电影电视局 发文日期:2015年08月03日
名  称: 鄂托克旗文化广播电影电视局2015年度预算公开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的说明
文  号: 无 主 题 词:

一、单位构成情况

鄂托克旗文化广播电影电视局是旗人民政府主管全旗文化工作的职能单位,下设鄂托克旗文化馆、鄂托克旗图书馆、鄂托克旗乌兰牧骑、鄂托克旗文物管理所、鄂托克旗影剧管理中心,鄂托克旗文化市场稽查大队、鄂托克旗广播电视事业发展中心、鄂托克旗旅游事业发展中心(挂牌)等8个事业单位。设办公室、社会文化产业股、文化艺术广播电影电视管理股、文化市场管理股等4个内设机构

二、职能职责情况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市有关文化、旅游、广播电影电视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拟定全旗文化艺术事业发展规划、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艺术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

(二)指导、管理全旗文学艺术事业,指导全旗艺术创作与生产,扶持地方性、代表性、示范性、实验性文艺品种,推动各门类艺术的发展。

(三)组织管理全旗性重大文化活动,制定全旗文化艺术比赛、评奖等活动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四)推进全旗文化艺术领域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引导公共文化产品生产,规划协调全旗文化设施建设布局,指导全旗重点文化设施建设和基层文化设施建设。

(五)管理全旗美术、摄影、书画、展览事业,指导全旗书画艺术创作、展览、研究和各类书画艺术交流活动,加强美术人才交流工作,推动全旗文学艺术事业及文学艺术创作与生产。

(六)贯彻国家、自治区、市有关文化遗产保护与管理法律法规,拟定全旗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起草有关法规文件草案,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展示、交流工作。

(七)指导和管理全旗文物考古、博物馆事业,监督指导全旗文物的管理、抢救、发掘、研究、保护和利用等工作;

(八)指导、管理全旗社会文化事业,研究拟订社会文化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九)拟定全旗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参与研究制订文化产业政策,指导、协调文化产业发展;规划、指导全旗文化产业设施建设。

(十)拟订全旗文化市场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培育和完善文化市场;

(十一)负责拟定全旗广播电影电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审批全旗有线电视系统许可和电影放映许可工作和境内卫星广播电视地面接收设施设立许可工作;

(十二)负责全旗旅游资源的开发利用及旅游业发展规划等全面工作;

(十三)承办旗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2015年预算安排情况

收入总计223万元,财政拨款223万元;支出2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3万元(工资福利支出15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万元)。

 四、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5年 “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其中:因公出国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2.6万元,公务接待费0.15万元,合计2.75万元。(咨询电话:6212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