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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2013-15234 | 分 类: 民政、扶贫、救灾 ; 其它 |
发布机构:扶贫开发办 | 发文日期:2013年03月11日 |
名 称: 鄂托克旗扶贫开发办公室公开服务承诺 | |
文 号: 无 | 主 题 词:服务承诺 |
为认真履行职能,改善服务态度,增强行政效能,不断提高机关的执行力和公信力,我旗扶贫办向社会及公众作出如下承诺:
一、深入调查研究,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制定切实可行的扶贫开发规划和年度实施方案。
二、千方百计加大扶贫工作投入力度,协调各方关系,广泛动员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和支持扶贫开发,全力推进扶贫开发进程。
三、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财政扶贫资金(移民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财政扶贫资金报账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加强扶贫项目资金的管理和监督。加强扶贫项目管理,严格按照扶贫项目管理相关程序推荐、审核、申报、审批项目,相关科室收到项目正式报告后,经初步审查,符合条件的,要及时提交主任办公会议,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后,于10个工作日内及时转报或批复。
四、热情接待每一位来访者,做到一张笑脸相迎、一把椅子让座、一杯热茶暖心、一个满意答复、一句祝愿相送。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人难找”等五难现象。
五、属于扶贫办职责范围内的每项工作,做到不拖拉、不推诿,尽量在处理时限内予以解决。
六、团结干事,廉洁从政,竭尽全力为贫困群众排忧解难。
七、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全面推行扶贫项目公示公告制度。扶贫项目确定后7日内,进行公开公布。
八、每半年向社会公布全旗扶贫开发工作进展情况。
九、虚心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批评建议和监督,争当人民群众的“贴心人”。对群众投诉或反映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落实,并将调查落实结果及时反馈给投诉人。
网址:http://info.eq.gov.cn/gkml/qq_etkq_5241/qq_etkq_0423/
电话:6219155
鄂托克旗扶贫开发办公室
二〇一三年三月十一号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