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煤炭企业:
现将《鄂托克旗煤炭局开展中秋国庆期间暨第三季度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鄂托克旗煤炭局
2016年9月7日
鄂托克旗煤炭局开展中秋国庆期间暨
第三季度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切实做好煤炭企业在中秋国庆期间和第三季度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按照《鄂托克旗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鄂安委办发〔2016〕77号)文件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检查时间
2016年9月5日至11月1日
二、检查范围
全旗所有煤矿
三、领导机构
鄂托克旗煤炭局成立中秋国庆期间暨第三季度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如下:
组 长:乔世怀
副组长:张凯、武兵成
成 员:李强、苏志刚、李建峰、黄巴雅尔、杜子亮、董军、成孝军、李勇、乔鹏龙
办公室设在煤炭局安检站,办公室主任由李强兼任,具体负责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各项工作。
四、整治重点内容
(一)严查煤矿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方面。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责制的制定和落实记录是否完善;主要责任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和落实记录是否存在问题;值班及放假、停产检修安排及记录、煤矿领导干部下井带班制度执行记录是否详细;节日期间事故应急处置方案、复工复产验收方案是否完善;复工复产自查和隐患整改记录、正常生产煤矿自查记录是否齐全。
(二)严禁煤矿企业“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方面。煤矿生产能力是否公示;是否按照公示生产能力组织生产;是否按重新确定的生产能力分解安排年度、季度、月度生产任务,无月度计划,月产量是否超过公告能产能力的1/12;上级企业集团公司是否存在向下属矿下达超过生产能力的生产计划及相关经济指标行为;是否按照全年276个工作日重新确定工作制度;是否重新制定采掘计划;是否在法定节假日和周日安排停产;实行弹性工作日制度的煤矿是否按要求制定方案并向当地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备案;是否制定停产和恢复生产方案及专门安全技术措施;3天以上不安排生产煤矿是否在恢复生产前组织全面安全检查;企业是否存在超层越界开采、非法违法生产建设等行为、煤矿是否对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严格查处、是否存在其他违反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三)“一通三防”方面。“一通三防”机构是否健全、人员配备是否齐全;是否严格执行矿井测风制度和瓦斯检查制度且按规定进行瓦斯等级鉴定和瓦斯、二氧化碳涌出量测定;是否按规定测定煤层的瓦斯赋存参数,并绘制瓦斯地质图;矿井开拓布局是否合理;瓦斯治理工程是否到位。矿井是否有完整的独立通风系统;采、掘工作面是否实行独立通风;井下是否存在不合理的串联通风;是否存在有毒有害气体超限作业现象;监测监控系统是否保证24小时正常运行;各类传感器是否按《煤矿安全规程》和《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07)的有关规定进行安设;甲烷等传感器是否按规定定期进行调试、校正。矿井是否建立了完善的防尘供水系统和防灭火系统。防灭火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是否开展火灾预测预报工作,是否制定防治自然发火专门措施;有自然发火征兆,是否采取安全防范措施;注浆、注氮系统和火灾监测系统是否建立或完善;井下火区及密闭管理是否到位;是否使用非阻燃电缆、胶带、风筒材料;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层,是否编制防止自然发火设计或者是否按设计组织生产建设。
(四)水害防治方面。煤矿是否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和《煤矿防治水规定》要求,建立健全相应的水害防治管理制度;是否完善并落实相应防治水措施和应急预案,是否对水害应急处置措施进行落实,建立专业的防治水队伍,配备足够的防治水装备及矿井排水设备设施;是否摸清矿井水文地质情况;是否严格按照“有掘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进行探放水作业;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矿井是否成立专门的防治水领导机构,是否有防治水年度工作计划并经审批(编制煤矿雨季“三防”工作方案,有汛期值班安排表)。
(五)机电运输方面。煤矿有没有双回路供电系统;机电运输管理机构是否健全,制度是否完善;设备产品合格证、矿用产品安全标志、防爆合格证是否齐全;是否使用明令禁止使用或者淘汰的设备、工艺;机电设备台账、技术图纸等资料是否齐全;是否按规定对机电运输设备及钢丝绳进行定期检测、检验和试验;运输系统及装备的控制系统、专用通信信号是否齐全、可靠;运输场所、设施的警示信号和安全标志是否齐全;保护装置是否齐全、“一坡三挡”防护设施是否完善;是否超载超员运行。
(六)露天开采
1.采剥作业管理:露天开采是否严格按已批复的设计进行施工。是否对采剥区内的老空区、火区进行探查,绘制到采剥工程平面图上,并制定了安全技术措施。
是否严格按照《鄂托克旗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爆破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与专业的爆破作业单位签订合同,内容符合“爆破一体化”管理的要求,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深入推进煤矿企业爆破作业“一体化”安全管理工作;露天开采煤矿是否监督爆破作业单位加强爆破作业现场安全管理。
2.运输及排土场管理:采剥场、主运输道路、排土场道路布置是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的有关规定,道路横向、纵向坡度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内排土场坡底与采剥工作面之间是否留有足够的安全距离,排土场是否按规定留设了反坡挡墙,排土台阶高度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3.边坡管理:是否严格执行排土场边坡观测及管理制度,建立边坡稳定观测桩、观测线,并制定边坡滑落等安全技术措施;采场作业面台阶以及到界台阶的帮坡角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是否按要求进行护砌及黄土覆盖。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领导
各煤炭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本企业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靠前指挥,将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与正在开展的重大灾害专项检查统筹开展,明确责任、细化任务,切实做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
(二)周密安排、务求实效
专项安全生产大检查以企业自查、旗煤炭局全面检查方式进行。严格落实“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要以查清隐患、落实整改、确保安全为目标,对查出的隐患要登记造册,逐项制定整改方案,确保整改措施、资金、责任人、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做到检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隐患,确保大检查行动收到实效。
(三)扎实做好应急处置和值班值守工作
加强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预报、预警和预防工作,确定一名以上信息联络员。加强节假日期间值班值守管理,煤炭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带班、不得外出,强化责任落实,及时全面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妥善协调处置突发事故和其他重大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