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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托克旗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关于刘忠、哈斯毕力格晋升职级的请示
索 引 号: 000014349IHA089/ |
分 类: 农业、林业、水利 ; 其它 |
发布机构:鄂托克旗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
发文日期:2016年12月12日 |
名 称: 鄂托克旗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关于刘忠、哈斯毕力格晋升职级的请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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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鄂农综办字[2016]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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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题 词: |
鄂托克旗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关于刘忠、哈斯毕力格晋升职级的请示
旗委组织部:
据鄂旗党组干字【2016】118号文件精神,我单位刘忠、哈斯毕力格符合晋升条件。刘忠于2003年8月任正科级至2016年8月任职年限为13年,并于2003年至2015年被评为优秀干部5次,符合晋升职级年限可计算的为4次,可增加计算晋升职级年限为2年,合并计算至2016年8月满15周年,工资级别为18级,因此晋升副处级于2016年9月起执行。哈斯毕力格于2002年3月任副科级,至2016年3月任职年限为14年,并于2002年至2015年被评为优秀干部2次,可增加晋升职级年限1年,合并计算于2016年3月满15周年,工资级别19级,因此晋升正科级于2016年4月起执行。
望组织批准。
2016年12月12日
鄂托克旗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2016年12月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