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期
鄂托克旗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5年3月4日
鄂托克旗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四个意识增强信息宣传报道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信息及宣传报道工作,健全完善信息报送制度,及时、准确、全面地收集上报信息,整合宣传资源,扩大宣传影响,更好地发挥信息的参考与决策作用,创造有利于城市管理事业发展的良好舆论环境,助推城市管理事业的健康持续发展,让市民群众理解和支持城市管理工作、提升城管执法的社会形象的问题,鄂托克旗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在城管执法宣传报道工作中努力增强“四个意识”。
一是要增强责任意识。在日常的工作中要高度注重城市管理工作的宣传报道作用;特别在城管执法工作的每一次专项整治实施工作之前,要坚持宣传报道先行,让群众和社会各界了解实施城市管理专项整治的目的和意义,以争取社会广泛的理解和支持。
二是要增强敏锐意识。凡是有利于城市管理工作开展的宣传报道一定要及时,对在专项整治活动中出现的个别屡教不改的违法行为和暴力抗法行为,也要通过新闻媒体进行曝光,以赢得社会舆论的支持。
三是要增强人人参与的意识。做好城市管理信息宣传工作不是执法人员哪一个人的事情,需要全局所有人员的共同努力,要牢记信息宣传工作人人有责,无论是局领导还是普通执法队员都要树立“人人都是信息员宣传员”的角色意识,共同来做好信息宣传报道工作。
四是要增强实效意识。要做到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全面宣传报道与阶段性重点工作宣传报道相结合,正面宣传报道与典型宣传报道相结合,法规宣传与工作动态宣传相结合,认真进行宣传报道的策划,强化宣传报道的针对性,注重宣传报道工作的实效性。
(执法一大队 米海梅)
在学习中强化文明观念 在工作中展示文明形象
在2月28日召开的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表彰暨学雷锋志愿服务大会上,一个个典范让人们看到了什么是文明。作为城管工作人员,在执法过程中时常会遇到违规商户的不理解甚至是遭到商贩的无端打骂,有时会遭到围观群众的误解,也有许多人还有着“老城管”的思想。
我局一直坚持精神文明学习与执法业务学习相结合,从学习中来、到工作中去,始终要求以服务群众为立足点,主动换位思考;对待需要帮助的群众,要真诚关心,耐心解答,提升服务质量;以包容大度和真诚无私的态度对待本职工作,细致周密的考虑每一个环节、每一个细节,坚持主动服务、贴近服务、真诚服务,把人民城管爱人民真正落到实处,让他们感觉到城管队员真诚服务的精神态度。
(法制室 杨慧敏)
鄂旗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对于单位
及个体工商户开展促销活动的办法
为规范各单位及商户利用彩虹门、条幅、扩音喇叭、流动多媒体车辆等设备开展促销活动,避免商户间因恶意竞争再次引发冲突,保证商户正常经营,同时减少商业活动对市民正常工作和生活的干扰,经我局决定2015年起单位及个体工商户一年内最多允许开展4次活动的规定。
在活动期间还规定物品堆放不得超过4平方米。物品摆放不得占用盲人道,禁止搭建舞台,禁止商户在店外使用音响,禁止多媒体流动车使用高音广播喇叭。
开展活动前还需到我局办理备案手续,而且于每个商户都签订了承诺书。规范个体商户促销活动,对建设文明街道,美丽街道有了很大的进步。
(审批室 莫日根)
鄂旗城管局加大督查力度、提高督查质量
为了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强化服务理念,促进工作效率再提升,在执法过程中体现以制度管人管事,我局通过加大督查力度,为整改提高督查奠定坚实的基础。
一、健全机制,完善制度。健全督查机制、完善督查制度,对督查事项实行复查、惩罚和通报制度。为确保全局各项督查事项得到落实提供了强有力保障。
二、明确内容,确定重点。督查内容主要包括市容市貌治理情况,群众投诉反映的热点问题,对所反映问题的结办情况等。督查重点主要包括工作作风和工作纪律,围绕工作人员仪容仪表、语言规范、执法行为和执法效力等方面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工作作风督查。对不作为、乱作为、责任心不强、工作效率不高、执法行为不规范及其他违纪违规进行督查。
三、加强督查,强化考核。坚持定期考核与日常考核相结合,定性考核与不定量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把督查结果与各科室、大队考核和个人考核挂钩。真正实现奖优罚劣、奖勤罚懒。通过以上措施,努力增强了全体人员大局观念和集体观念,荣誉感和责任感,提高了队伍整体形象和工作效率。 (督查室 萨仁托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