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目录 > 部门(单位)信息公开目录 > 旗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索 引 号: 000014349/ | 分 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业务工作 |
发布机构:鄂托克旗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发文日期:2015年05月07日 |
名 称: 关于开展 校园周边及公共场所食品流动商贩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 | |
文 号: 鄂城行执字〔2015〕9号 | 主 题 词: |
鄂城行执字〔2015〕9号 签发人:云水生
鄂托克旗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开展
校园周边及公共场所食品流动商贩
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
各队、室:
为贯彻落实《鄂尔多斯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开展校园周边及公共场所食品流动商贩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鄂食安办发〔2015〕17号)文件精神,进一步优化我旗城市环境,加大对食品流动商贩治理力度,消除流动商贩带来的各类安全隐患,给广大群众营造一个安心、舒适的人居环境,确保民运会期间食品安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创建“平安校园、洁美校园”为目标,以保障学生、幼儿身心健康和师生人身安全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认真履行职能职责,整治影响学校及周边市容秩序的突出问题,切实消除各类安全隐患,营造安全整洁、健康文明、井然有序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步骤
本次食品流动商贩综合治理工作共分为四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阶段(2015年5月11日至5月17日)。各队、室要制定符合片区的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严格落实,责任到人,深入片区宣传动员。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5年5月18日至5月31日)。各队、室针对片区的突出问题开展集中整治,协调配合,齐抓共管,切实解决存在的问题,及时报送工作开展情况(每周至少一次)。
(三)督察阶段(2015年6月1日至6月7日)。为确保本次集中整治产生实效,督察组要对我旗食品流动商贩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尽心督察。
(四)总结阶段(2015年6月8日至6月16日)。针对集中整治行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各队、室要各负其责,查漏补缺、限期整改到位,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巩固集中知己成果。
三、工作任务
集中整治校园周边和公共场所违法经营、违章搭建、乱推乱放、车辆乱停等问题,特别是学校大门口两侧沿线道路和人行道,严禁摆设各类营业摊点,严禁周边摊点占道经营。与各所学校签订“门前五包”责任状,明确学校责任。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队、室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树立全局观念,严格按照方案的有关要求,狠抓落实,把专项治理工作摆到重要议事日程,形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执法队要深入校园和各类公共场所,对周边商户经营者、各类摊主进行宣传教育,利用LED屏等媒介宣传治理工作,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三)突出重点,及时整改。各执法队要深入校园和各类公共场所进行检查,对查出的问题,明确责任,限期整改。并将有关整治行动情况及汇报。
(四)加强督察,严格问责。督察室要对食品流动商贩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对因工作失职,造成事故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鄂托克旗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鄂托克旗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5年5月7日 |
2015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