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政发〔2016〕10号
木凯淖尔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木凯淖尔
镇人民政府2016年精准扶贫脱贫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嘎查村(社区):
现将《木凯淖尔镇人民政府2016年精准扶贫脱贫工作实施
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你们按照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木凯淖尔镇人民政府
2016年4月20日
木凯淖尔镇人民政府2016年精准扶贫
脱贫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市和旗“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要求,进一步做好新常态下扶贫开发工作,健全完善精准扶贫工作机制,加快消除贫困,缩小贫富差距,实现贫困人口稳定脱贫致富,使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打赢扶贫脱贫攻坚战,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自治区和市委扶贫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开发“四个切实、五个一批、六个精准”要求,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把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作为基本方略,紧密结合农村牧区“十个全覆盖”工程,统筹推进“六位一体”“三项建设”,创新机制,整合力量,举全镇之力,合力脱贫攻坚,确保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稳定脱贫,为实现全面建成较高质量小康社会宏伟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原则
紧扣“扶贫谁、谁来扶、怎么扶”三个环节,坚持因地制宜、改革创新,以更加明确的目标、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有效的行动,积极构建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三位一体”的大扶贫格局,推动扶贫政策向贫困嘎查村聚集、扶贫资金向贫困嘎查村贫困户聚焦、帮扶力量向贫困对象聚合,做到扶贫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因村派人精准、脱贫成效精准。
三、目标任务
扶持贫困832户1699人,到2016年底,实现国家现行标准线下200户405贫困人口全部稳定脱贫;2017年-2020年市级贫困632户1294人实现稳定脱贫。
四、具体措施
按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指导思想和“六个精准”原则要求,整合资源,合力攻坚,针对不同类型贫困人口,采取差别化措施,精准施策。
(一)发展生产脱贫。一是根据全镇农牧业产业发展布局,大力培育发展扶贫特色产业,重点发展贫困人口参与度高的肉羊、肉牛、生猪、绒山羊、土鸡、獭兔、果蔬、红枣、林沙产业等特色产业。二是通过实施金融扶贫富民工程、贫困嘎查村互助资金、精准扶贫到村到户、电商扶贫等项目工程,整合相关涉农资金和社会帮扶资金,捆绑集中使用。三是加强龙头企业和农牧业专业合作社组织培育,健全完善与扶贫户的利益联结机制,充分发挥涉农龙头企业、农牧民专业合作社组织对贫困人口的组织和带动作用,促进贫困人口持续增收。
(二)易地搬迁脱贫。对居住在生产和生活条件较为恶劣地区的国家级贫困人口,采取自主自愿原则,结合“十个全覆盖”工程,进行集中安置和分散安置,2016年计划易地搬迁153户,316人。同时,做好产业扶持和就业培训,切实解决好搬迁贫困人口的长远生计,让贫困人口有业可就,稳定脱贫,做到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
(三)生态补偿脱贫。坚持扶贫开发与生态保护并重,实现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有机结合。一是加大生态保护和修复力度。优先在贫困地区安排天然林保护、防护林建设、防沙治沙、水土保持等重点生态工程,尽量让贫困人口参与到工程实施中来,既增加他们的劳动报酬,又增加他们的补偿收入。探索利用生态补偿和生态工程资金,使当地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转为护林员、草原管护员等生态保护人员,二是落实好生态综合补偿、公益林补偿、草原生态奖补政策,稳步实施退耕还林还草工程,适当提高地方公益林生态补偿金标准,增加农牧民政策性收入。三是要积极发展林沙产业,坚持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并举,鼓励发展柠条、沙柳等绿色产业,在沙漠增绿的同时,带动农牧民增收致富。
(四)发展教育脱贫。认真落实各项贫困家庭教育资助政策,动员社会力量,采取教育基金会资助、一对一结对帮扶、信用助学贷款等形式,建立完善政府投入、社会捐助、信贷支持、学校减免的多元化筹资助学体系,加大职业技能、实用技术培训,以就业为导向,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开放性,确保贫困家庭劳动力至少掌握一门致富技能,实现靠技能脱贫。
(五)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加强贫困地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和服务能力建设,把贫困人口全部纳入新农合参保范围,提高贫困人口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比例,加大对贫困人口重特大病、慢性病医疗救助、临时救助、慈善救助等帮扶力度,使贫困人口大病医治得到有效保障。加大农村牧区贫困残疾人康复服务和医疗救助力度,通过实施健康扶贫工程,保障贫困户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努力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对无法依靠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脱贫的贫困家庭要实现政策性保障兜底。
(六)深入推进农村牧区“十个全覆盖”工程建设。强化“十个全覆盖”工程的扶贫脱贫导向,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地解决好贫困地区基本公共服务和贫困户生产生活问题。实施过程中,要对贫困嘎查村和建档立卡贫困户优先组织实施,给予更大力度的扶持,确保“十个全覆盖”工程惠及到所有贫困人口,真正让广大农牧民特别是贫困群众从中受益。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把扶贫开发作为“十三五”期间的头等大事和头号民生工程来抓,坚持打赢脱贫攻坚战。镇党委、政府要承担主体责任,镇党委书记和镇长是第一责任人。要签订责任书、立下军令状,推动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要把脱贫攻坚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单位、具体部门和具体责任人,确保每项工作都有人抓、有人负责、有人落实。
(二)严格考核问责。坚持脱贫攻坚工作和农村牧区“十个全覆盖”等三项重点工作摆在同等位置,同步推进、同步落实、同步考核。把脱贫成效作为对扶贫开发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建立健全科学、规范、长效的精准扶贫考核机制,并纳入镇对嘎查村、部门领导班子实绩考核体系,加强督查问责,对工作落实不力,没有完成年度脱贫攻坚任务的进行问责。
(三)强化资金保障。加大财政扶贫投入力度,发挥政府投入在扶贫开发中的主体和主导作用,确保政府扶贫投入力度与脱贫攻坚任务相适应,积极探索专项扶贫资金、相关涉农涉牧资金、社会帮扶资金捆绑集中使用的途径和方法,不对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率。大力推进金融扶贫,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加强对扶贫开发金融支持。
(四)凝聚扶贫合力。脱贫致富不仅是贫困地区的事也是全社会的事,必须更加有效地动员各方面力量,参与扶贫开发。畅通社会力量扶贫渠道,鼓励支持各类企业、社会组织、个人参与脱贫攻坚,在全社会形成脱贫攻坚的强大合力。要紧盯“脱贫摘帽”目标,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确保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如期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