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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凯淖尔镇人民政府关于成立防汛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索 引 号: 000014349/ |
分 类: 综合 ; 其它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2016年06月15日 |
名 称: 木凯淖尔镇人民政府关于成立防汛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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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木政发﹝2016﹞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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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题 词: |
木政发﹝2016﹞23号
木凯淖尔镇人民政府关于
成立防汛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嘎查村、社区,机关各单位:
为切实加强防汛工作,保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成立木凯淖尔镇防汛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郭朝晖(党委副书记、政府镇长)
副组长:王 禄(党委委员,人大专职副主席)
赵光明(党委委员、政府副镇长)
黄海亮(党委委员、政府副镇长、武装部部长)
杨 勇(党委委员)
成 员:张 军(党政综合办公室主任兼社会服务中心主任)
刘 超(镇农牧林水中心主任)
贺生荣(安检站站长)
赵光斌(民政办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刘超同志兼任,处理日常工作,防汛工作联系电话:6562512。
木凯淖尔镇人民政府
2016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