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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木凯淖尔镇委员会关于印发《木凯淖尔镇人大、政府换届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000014349/ 分  类: 综合 ; 其它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2017年09月19日
名  称: 中共木凯淖尔镇委员会关于印发《木凯淖尔镇人大、政府换届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  号: 木党发〔2017〕35号 主 题 词:

 

 

 

 

 

 

 

 

 

木党发〔201735

 

 

中共木凯淖尔镇委员会关于印发木凯淖尔镇人大、政府换届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嘎查村社区党支部,机关党支部:

现将木凯淖尔镇人大、政府换届工作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木凯淖尔镇委员会

                               2017年9月19日

木凯淖尔镇人大、政府换届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做好人大、政府换届工作精神,镇人大、政府换届工作将在2017年9月至11月进行。为切实做这次换届选举工作,结合我实际,制定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原则

(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自治区、市委、旗委换届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进一步巩固基层政权、推动持续健康发展、促进社会和谐进步,为加快全镇经济社会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基本原则:一是坚持党的领导。要把党的领导贯穿于换届选举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为换届选举工作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二是坚持发扬民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相信和依靠群众,调动选民积极性依法保障选民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三是坚持严格依法办事。贯彻实施宪法和选举法等有关法律,严格依法按程序开展换届选举各项工作,确保换届选举依法有序健康进行。

二、主要任务

这次换届选举工作的主要任务是:选举产生我镇出席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产生木凯淖尔镇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产生镇人大主席、政府领导班子成员。

、工作步骤

根据全统一安排并结合我实际,换届选举工作从9月中旬开始,1120日前召开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整个换届选举工作分5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准备阶段9月12-920日)

1.设立选举机构成立镇换届工作领导小组,领导换届选举工作。设立由11人组成的镇换届选举委员会,报旗人大常委会任命,在旗委和旗人大常委会的领导下,根据换届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办理选举工作的具体事宜。

2.制定实施方案统筹安排旗、镇人大同步换届选举工作,制定合理可行的选举工作方案,提交镇党委会议研究后,报旗换届工作第四指导督查组审核,并报旗人大常委会备案

3.召开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部署动员会议邀请换届工作第指导督查组到会指导传达贯彻旗换届选举工作会议精神,全面部署换届选举工作,并参加换届选举的相关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第二阶段:代表名额的确定、选区划分和选民登记阶段(921-10月16日)

    1.代表名额的确定。这次换届选举,旗、镇两级人大代表名额都与上届相同,选举产生旗级人大代表25名,选举产生镇人大代表53名。

    2.选区划分按照选举法关于“本级行政区域内各选区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应当大体相等”以及“每个选区选1至3名代表”的规定划分选区按照依法合理、便于组织、有利选举的原则,我镇嘎查村社区为单位共划分20个选区(具体划分见附件),同时选举旗、镇两级人大代表。各选区要在镇派出指导组的指导下,设选举工作小组(由五至七人组成),作为选举委员会的派出机构,办理选区选举工作具体事宜。

  3.选民登记为有效保障选民依法行使选举权,严格按照“选民登记要按选区进行每一选民只能在一个选区登记、经登记确认的选民资格长期有效”等相关原则,认真做好选民登记工作,做到不错登、不漏登、不重登。在上次换届选举选民登记的基础上做好“三增三减”工作,即增加上一次选民登记以后至选举日新满18周岁的(即1999年11月6日以前出生的)、被剥夺政治权利期满恢复政治权利的选民以及新迁入本选区的选民予以登记;减去死亡的、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和迁出原选区的。精神病患者不能行使选举权利的,经选举委员会确认,不列入选民名单。10月16日前完成选民登记工作,并以选举委员会名义张榜公布选民名单对公布的选民名单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向选举委员会提出申诉,选举委员会对申诉意见,应在三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并告知申诉人。

    阶段:依法推荐和确定代表候选人阶段(10月17-1029日)

1.推荐提名方式及规定。根据选举法规定,代表候选人按选区提名产生。旗、镇两级人大代表实行差额选举,代表候选人的人数应多于应选代表名额三分之一至一倍。代表候选人的推荐提名主体是镇党委和各选区10人以上联名选民,镇党委和各选区10人以上联名推荐的代表候选人的人数,均不得超过本选区应选代表的名额。推荐者应向选举委员会如实介绍候选人情况,并进行深入了解、认真核实。镇党委和各选区10人以上联名推荐的代表候选人,选举委员会汇总后,将初步代表候选人名单及初步代表候选人的基本情况在10月21日以前公布,并交各该选区的选民小组讨论、协商,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如果所提代表候选人的人数超过选举法第三十条规定的最高差额比例,由选举委员会交各该选区的选民小组讨论、协商,根据较多数选民的意见,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对正式代表候选人不能形成较为一致意见的,进行预选,根据预选时得票多少的顺序,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经依法确定的正式代表候选人填写《正式代表候选人登记表》上报选举委员会审核。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及其基本情况在10月29日以前公布,并同时向选民公布选举日和选举地点选举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为代表候选人时,应当辞去选举委员会的职务。

2.优化代表结构。关于代表结构和素质要求,要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第一位,严把代表素质关,真正把政治上靠得住、信得过的人推荐上来,在上届代表结构的基础上,做到“两升一降一保证”,即:基层代表特别是一线的工人、农牧民和专业技术人员代表的比例有所上升,妇女代表的比例有所提高,党政干部担任人大代表的比例从严掌握,少数民族代表按照法律规定予以保证,确保代表的广泛性和代表性。对企业负责人担任人大代表要统筹兼顾,防止比例过高。镇人大主席应提名为旗人大代表。连任代表比例要占上届代表总额的1/3左右;非中共党员代表人士不少于35%,代表结构的具体比例由镇选举委员会提出并报旗人大常委会批准。

阶段:投票选举阶116日)

    1.选举时间:旗、镇两级人大代表选举日定11月6日。选举以选区为单位,要提前动员选民做好投票选举工作,有效保证参选率。

2.投票方式:投票选举由选举委员会委托选区的选举工作小组主持。要按照方便选举的原则,坚持以设立投票站和召开选举大会为主、流动票箱为辅的方法组织选民进行投票选举。设立投票站是最主要的方式,按照方便选民就地就近投票的原则设立,可以以一个或几个自然村为单位设立投票站;对于选民居住比较集中的选区可以召开选举大会进行选举;因生态移民、患有疾病等原因行动不便或者居住分散并且交通不便的选民,可以在流动票箱投票。具体采用哪种投票方式,由各选区选举工作小组报选举委员会决定。投票选举时,必须设有秘密写票处。

3.流动票箱使用:流动票箱要由3名以上有选民资格的工作人员负责,其中要有2名与代表候选人无近亲属关系的监票人负责监票。在流动票箱投票的选民,由选举委员会登记造册,本人在登记册上签名或盖章。投票结束后,由监票人封好投票口并签名。每个流动票箱均应经监票人检查后加封、上锁。选民投票结束后,工作人员应当将流动票箱送交投票站或者选举大会会场,由监票人、计票人统一开箱计票,投票结果一并计入投票站或者选举大会的投票总数。

4.关于委托投票。对于选民因特殊情况,在选举日外出,不能参加投票选举的,经选举委员会同意,可以委托其他选民代为投票,每一选民接受委托不得超过3人,并要在选民登记册上的本人和委托人名下签名。选民是文盲或因残疾不能写选票的,可以委托他所信任的选民代写。

5.选举结果确认。投票选举工作在各选区选举工作小组的主持下,由选民推选总监票、唱票、计票人员。投票结束后,将投票箱和流动票箱当众开箱计票,核定投票人数和选票,当场向选民宣布选举是否有效和选举结果。正式代表候选人不得在本选区主持投票选举或者担任工作人员。

每次选举所投的票数,多于投票人数的无效,等于或者少于投票人数的有效。每一选票所选人数,多于规定应选代表人数的作废,等于或者少于规定应选代表人数的有效。

选区全体选民的过半数参加投票,选举有效。代表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选民过半数的选票时,始得当选。

获得过半数选票的代表候选人的人数超过应选代表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当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再次投票,以得票多的当选。

获得过半数选票的当选代表的人数少于应选代表的名额时,不足的名额另行选举。另行选举时,根据在第一次投票时得票多少的顺序,按照多于不足名额1人的差额比例,确定代表候选人名单,代表候选人以得票多的当选,但是得票数不得少于选票的三分之一

6.确认代表资格:旗人大代表选出后,报经旗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合格后-,向当选代表颁发代表证书。镇二届人大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依法对当选的镇人大代表是否符合宪法、法律规定的代表的基本条件,选举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程序,以及是否存在破坏选举和其他当选无效的违法行为进行审查,提出代表当选是否有效的意见,向镇人大主席团报告镇人大主席团根据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提出的报告,确认代表的资格或者确定代表的当选无效,在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前公布代表名单,向当选代表颁发代表证书。

阶段:召开镇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120日前

代表选举工作结束后,要立即投入到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筹备工作中。一是认真做好代表培训工作,组织当选的新一届人大代表学习《代表法》组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增强人大代表的履职意识,要求新当选代表深入选区联系选民,听取意见,为收集大会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开展调查研究等活动。二是起草完善第一次会议议程、选举办法、代表名单等会议各类材料,对人大、政府工作报告广泛征求意见。根据全旗换届工作总体部署,镇定于20171120日前召开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依法选举产生镇人大主席、政府领导班子成员    

四、工作要求

(一)坚持党的领导。镇党委是此次换届选举工作的直接领导者、组织者,对整个换届选举负直接领导责任。各支部是此次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者,对本选举单位选举工作负主要责任。要牢牢把握选举工作的领导权和主动权,及时研究解决选举中的重大问题;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制定切实可行、便于操作的选举办法,对选举各环节作出明确规定,对候选人的资格条件提出要求,密切关注选举工作方案的实施情况,认真研究可能出现的情况和问题,及时掌握选举中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妥善处理,依法按照程序做好工作,保证换届工作顺利进行

(二)严明纪律。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执行“九个严禁、九个一律”换届纪律要求和换届选举有关法律法规,严防敌对势力、黑恶势力、家族和宗教势力干扰破坏选举,严防代表选举中的权钱交易、弄虚作假等行为。各选区要严格遵守换届选举工作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不能怕麻烦、图省事、更不能走过场,要按照镇党委下发的《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做到法定的程序不能变,规定的步骤不能减,要求的环节不能少。

(三)宣传引导。换届期间,充分发挥主流媒体及新媒体作用,积极宣传全镇经济社会发展成就、党的建设成效和先进典型,宣传换届工作的重大意义、重要政策、从严纪律要求以及好经验好做法,凝聚全社会推进改革发展、维护和谐稳定的共识和力量,确保整个换届思想不散、秩序不乱、工作不断。密切关注舆情动态,加强网络舆情监控和引导,防止不当炒作,打击恶意破坏换届选举的言论行为,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同时,抓示范、树典型,将达楞图如村选区打造为我镇典型示范选区,发挥先进典型的带动示范作用,营造创先争优的良好换届氛围。

 

 

 

 


 

 

 

 

 中共木凯淖尔镇委员会              2017年9月1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