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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米图苏木人民政府

索 引 号: 000014349/2016-00664 分  类: 综合 ; 机构职能;业务工作
发布机构:苏米图苏木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2016年04月08日
名  称: 苏米图苏木人民政府
文  号: 无 主 题 词:政府信息公

 

苏米图苏木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年来,我苏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旗政府办公室的支持指导下,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5〕22号)、《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鄂府办发〔2015〕52号)及旗有关文件要求,以深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为基础,以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为核心,以全面提升我苏木工作水平为重点,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苏木政府信息公开取得新的成效。现将我苏木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分工 
  为了更好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苏木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由苏木党委书记苏雅拉图任组长、党委副书孟根吉嘎素任副组长,相关二级单位、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苏木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珠拉兼任,成员有布音图、额尼日乐图,并安排专人负责全苏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责任明确到人,做到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期有效的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完善制度,健全机制
  制定和完善了全苏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机构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并严格组织实施,不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同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所需经费纳入财政年度预算,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推进。 
  三、开展教育和宣传 
  认真组织苏木、嘎查干部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文件精神,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主体和原则、范围和内容、方式和程序,监督和保障等有了明确的了解,增强了对《条例》重要意义的认识和贯彻落实《条例》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并广泛开展了宣传教育活动,利用墙报、横幅、宣传栏等加大对《条例》的宣传力度,积极引导群众学习《条例》、熟悉《条例》、用好《条例》,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为《条例》的实施打下了坚实基础。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初见成效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按照《条例》规定的范围,以公开为原则,在苏木、嘎查“三务公开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在公开内容上,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向社会公开;在公开的时间上,每个月对上月的政务作一次公开;在公开方式上,重视政务信息公开系统的应用。2015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00多条。 
  2、严格执行政府信息保密审查机制和程序。在公开政府信息前,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全苏木各嘎查、各部门都明确专人负责信息保密审查工作,按照“谁公开谁审查、事前审查、依法审查”的原则,对公开的政府信息是否涉及国家机密、商业机密、个人隐私及其它敏感信息进行审查,做到了重大信息不经党政领导集体研究不公开,一般业务信息不经分管领导同意不公开。 
  3、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至目前,全苏木各级各部门并未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