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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乌兰镇党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督查指导组的通知

索 引 号: 000014349/2014-02044 分  类: 其他 ; 机构职能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2014年02月23日
名  称: 关于成立乌兰镇党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督查指导组的通知
文  号: 乌镇群组发〔2014〕2号 主 题 词:

镇机关党支部,各嘎查村、社区党支部:

    根据旗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有关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全镇教育实践活动的督查指导工作,镇党委决定成立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督查指导组,并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主要职责

(一)督导组组长职责

组长在乌兰镇党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职责是:

1.参加所联系单位教育实践活动的动员大会、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和总结大会,推动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

2.及时向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汇报教育实践活动的进展情况,认真负责地提出意见建议。

3.做好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督导组职责

    督导组在乌兰镇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职责是:

  1.传达贯彻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旗委和镇党委有关精神,全程督查指导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抓好落实,注重实效。

  2.参加所督导单位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会议和重要活动,推动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

  3.了解掌握教育实践活动的进展情况,向所督导单位有针对性地提出工作建议。

  4.严格审阅所督导单位开展活动的相关材料,全程参与所督导单位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严格把关,注重质量。

5.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发现和分析存在的问题,督促所指导单位抓好整改落实,建立长效机制。

    6.及时向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汇报工作进展情况,认真负责地提出意见建议。

    7.做好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工作要求

  1.准确定位,认真履责。要充分认识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严格按照镇党委提出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和方法步骤开展工作。要切实履行督导职责,找准工作定位,做到到位不越位、督导不包办、帮忙不添乱,形成工作合力,确保督导工作取得实效。

  2.加强指导,严格把关。要认真指导帮助所督导单位做好教育实践活动各环节工作,切实把“规定动作”做扎实、做到位,同时鼓励探索符合实际、富有特色的“自选动作”,确保教育实践活动解决问题,取得实效。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督促参学单位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全面理解和贯彻落实上级党委精神,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活动安排到位、征求意见到位、对照检查到位、整改落实到位,确保镇党委既定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3.讲究方法,加强沟通。要坚持走群众路线,多到基层一线了解情况,多到党员群众中听取意见,多发现实际工作中的问题。要加强督导组政策理论学习和工作研究,集思广益、群策群力,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督导工作。要主动向总负责人报告督导单位教育实践活动的进展情况,及时反馈活动中遇到的问题,认真听取总负责人的意见并采取有效措施贯彻落实。要经常与镇党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沟通,及时报告所督导单位活动进展情况、典型经验、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以及重要敏感事项,负责任地提出意见建议。

  4.严明纪律,接受监督。要严明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严守保密纪律,自觉接受所督导单位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镇党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切实加强对督导组的领导,及时纠正违反纪律等问题,确保督导工作健康有序深入开展。

  5.严格自律,维护形象。要切实抓好督导组自身建设,带头贯彻中央精神,带头执行中央8项规定、自治区28项规定、市委21条规定和旗委22条规定,用好的作风开展督导工作。求真务实,团结协作,严谨细致,勤奋敬业。要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客观公正地评价干部,全面准确地反映情况,谦虚谨慎、平等待人,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自觉维护督导组良好形象。

  三、工作方式

  督导组要充分发挥主动性和创造性,统筹安排巡回指导检查和重点抽查,根据各部门、单位的活动进展情况,可采取列席会议、参加专题民主生活会、听取情况汇报、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民主评议、深入基层调研走访、查阅有关文件资料等方式开展工作。

  四、其他事项

1.各参学单位要对督导组的工作高度重视,积极支持,密切配合,主动加强与督导组的沟通联系。并实行“周报告”工作制度,各参学单位每周一上午11时之前向所在督导组联络员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各联络员要及时汇总,并在每周一11时之前向秘书组报告,由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负责人审核后,上报旗委督导组和旗委实践办。

2.各参学单位要为督导组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确定专人与督导组联络,及时提供单位教育实践活动的相关资料,确保督查指导工作顺利开展。

附件:乌兰镇党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督导组及督导单位联系名单

附件

 

 

乌兰镇党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督导组及督导单位联系名单

 

第一组

  长:史振峰

  员:乌栋图雅、其其格玛、高娃

联络员:张有明

督导单位:乌兰新村、海岱嘎查、包日呼舒嘎查

第二组

  长:武美英

  员:山丹其其格、姜萍、苑超博、赵银河

联络员:贺军

督导单位:察汗淖尔嘎查、察汗淖尔社区、都斯图社区、康宁社区

第三组

  长:那顺德力格尔

  员:脑命敖日格乐、曹峰、张俊卿

联络员:刘高平

督导单位:马新布拉格嘎查、哈马日格太嘎查、育英社区、哈马日格太社区

第四组

  长:奇永炯

  员:巴图敖其尔、布音满都呼、唐浩、陈曦

联络员:杨兆丹

督导单位:苏吉嘎查、查汗陶勒盖嘎查、沙日布日都嘎查、帅丰社区

第五组

  长:奇乌云花

  员:莫日根达来、袁志敏、高春燕、高慧

联络员:王乐

督导单位:乌兰柴达木嘎查、德日苏嘎查、安睦隆社区、政和园社区

第六组

  长:乌云图

  员:郝静生、高亚洲、张滢涵、郭海霞

联络员:李莹

督导单位:乌兰图克嘎查、敖伦淖尔嘎查、包日塔拉嘎查、乌兰社区

第七组

  长:唐华山

  员:赛音吉雅、尤雪梅

联络员:徐丽

督导单位:赛罕塔拉嘎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