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鄂托克旗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鄂托克旗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大接访” 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本镇实际,现就专项推进“大接访”行动制定如下方案。
一、主要任务
组织全镇党员领导干部,嘎查村、社区“两委”及嘎查村纪检监察小组(村民监督委员会)班子成员深入开展“大接访”行动,面对面地听取群众意见建议,依法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有效化解信访积案,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
二、接访人员范围
全镇党员领导干部,嘎查村、社区“两委”及嘎查村纪检监察小组(村民监督委员会)班子成员及服务嘎查村、社区的大学生村官等“六类服务人员”。
三、接访方式及工作步骤
“大接访”行动采取定点接访、带案下访、重点约访和联合接访等方式进行。镇党委将成立乌兰镇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对2013年以来的群众信访事项和信访积案进行全面梳理汇总,为“大接访”行动有序开展做好基础工作。按照“公开透明、规范有序、方便群众、解决问题”的原则,重点做好三个环节的工作:
(一)公示
镇领导班子成员和政法综治中心工作人员接访工作日安排表在乌兰镇人民政府办公楼一楼公示栏进行公示;嘎查村、社区“两委”及嘎查村纪检监察小组(村民监督委员会)班子成员及服务嘎查村、社区的大学生村官等“六类服务人员”接访工作日安排由嘎查村、社区负责人,采取有效形式予以公示。各嘎查村、社区均要设定和公示接访地点,方便接待来访群众。
(二)接访
各接访人员在“大接访”行动中要热情接待来访群众,听取群众意见建议,积极化解信访问题。对于涉法涉诉信访事项按照诉访分离的要求,引导上访群众依照规定向政法机关提出,依法按程序处理。
1.定点接访
“大接访”行动期间,镇党委、政府每周要确定1名领导班子成员安排1天时间(每周三)接待来访群众。接访前,由政法综治中心工作人员对来访群众和反映问题进行登记梳理,确定接访对象(集体访要选出3-5名代表),接访时可根据工作需要通知相关中心办负责人陪同接访。
各嘎查村、社区根据本辖区实际自行安排定点接访,切实做到群众来访及时接待。
各接访人员在接访工作中要认真做好接访记录,建立包括信访人基本情况、诉求内容、接待处理意见、办理结果等内容的工作台账。接访结束后,相关负责人要根据接访领导的处理意见和工作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办理有关信访事项,反馈办理结果,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2.带案下访
对当前存在的涉及人数众多、群众反映相对集中的拆迁回迁安置、民间借贷、工程欠款和农民工工资兑付、草牧场承包纠纷、土地权属纠纷、企事业单位转制、水源地补偿、大中专毕业生安置以及环境污染、征地补偿等突出信访问题,由政法综治中心工作人员进行分类梳理,筛选出重点案件,由包片领导带头深入一线了解实际情况,及时妥善处理群众合理诉求,就地化解矛盾纠纷。
3.重点约访
对部分群众反映较为强烈或长期上访缠访的信访事项,由政法综治中心工作人员梳理分类后,会同涉事部门或中心办备齐相关资料提请拟约访领导审定,并确定约访时间、地点和参与接访中心办,主动约访群众。约访后,按照约访领导的办理意见和要求交办相关中心办,限期办结并反馈办理结果。
4.联合接访
镇,嘎查村(社区)要依托基层社会服务管理平台加强群众工作站(室)建设,完善服务功能,及时接待解决基层群众反映的问题。同时要积极探索律师服务、法律援助、第三方参与调解等方式介入联合接访,加强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人民调解联动工作,有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
(三)包案
镇要对本地疑难复杂信访事项和重点矛盾隐患落实领导包案。领导包案要按照“一件问题、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个方案、一包到底”的要求,做到包化解稳控、包教育疏导,直至问题彻底解决,信访群众息诉罢访。
各嘎查村、社区要将“大接访”行动开展情况于每月12日—14日前书面上报镇政法综治中心(113办公室),由镇政法综治中心汇总后,上报旗信访局。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措施。主要领导对本地 “大接访”行动负总责,要带头落实大接访工作;其他领导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认真履职,确保工作取得实效。要把解决群众合理诉求作为开展“大接访”行动的关键,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分类施策、积极化解。凡是能够解决的问题要及时解决;一时难以解决的,制定方案分步解决;对于信访群众过高诉求或无理缠访闹访的,耐心细致地做好疏导稳控工作。
(二)强化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承担化解处置本地信访问题的主体责任,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对在“大接访”行动中,领导重视程度不够、工作措施不得力、责任落实不到位致使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或工作中推诿扯皮、敷衍塞责致使矛盾上行的,要对相关责任人实行责任倒查,严肃问责。
(三)做好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要通过各种渠道广泛宣传“大接访”行动,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积极引导信访群众以理性、合法、有序的方式表达诉求,规范和维护信访秩序。
附件:乌兰镇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附件
乌兰镇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领导
小组人员名单
组 长:赵 栓(党委书记)
副组长:白牡丹(党委副书记、政府镇长)
武美英(党委委员、政法书记)
成 员:史振峰(党委副书记、人大主席)
额尔德木图(人大专职副主席)
那顺德力格尔(党委委员、政府副镇长)
乌云图(政府副镇长)
奇永炯(党委委员、人武部长)
奇乌云花(党委委员、政府副镇长)
唐华山(综合协助)
黄海亮(党政综合办主任兼政法综治副主任)
王 平(派出所所长)
额日德木图(司法所所长)
那 亚(司法所副所长)
何 平(乌兰新村党支部书记兼主任)
萨伊拉图(乌兰图克嘎查党支部书记)
孟 克(敖伦淖尔嘎查党支部书记)
战 斗(包日呼舒嘎查党支部书记)
召日格图(德日苏嘎查党支部书记)
塔青宝(马新布拉嘎查党支部书记)
张世荣(包日塔拉嘎查党支部书记)
杨呼格吉乐图(赛罕塔拉嘎查党支部书记)
马其劳(沙日布日都嘎查党支部书记)
东 风(苏吉嘎查党支部书记)
敖日格乐(查汗陶勒盖嘎查党支部书记)
那仁达来(乌兰柴达木嘎查党支部书记)
伊拉图(海岱嘎查党支部书记)
孟根道布其(察汗淖尔嘎查主任)
刘晓勇(哈马日格太嘎查主任)
刘桂梅(都斯图社区党支部书记)
乌云其木格(康宁社区党支部书记)
王金凤(育英社区党支部书记)
韩 瑛(乌兰社区党支部书记)
韩 芳(安睦隆社区党支部书记)
高艳霞(帅丰社区党支部书记)
王美玲(政和园社区党支部书记)
曹世荣(哈马日格太社区党支部书记)
张晓君(察汗淖尔社区党支部书记)
乌云塔娜(司法所工作人员)
唐 浩(政法综治干事)
徐 丽(政法综治干事)
尤雪梅(政法综治干事)
张有明(政法综治干事)
塔 娜(政法综治干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