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托克旗教育体育局贯彻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关于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落实旗委相关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体育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一、职能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市法律法规、规章,落实自治区、市关于教育体育工作的政策规定。研究全旗教育发展规划,编制全旗教育体育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拟定全旗教育体育改革的政策措施和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推动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体育公共服务和体制改革。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将之贯穿于教育体育工作及自身建设等全过程、各方面。
(二)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统筹管理和指导全旗义务教育、高中教育、职业教育、学前教育、早期教育、特殊教育、民族教育工作。统筹管理和指导全旗职工教育、农牧民教育、社区教育、终身教育、老年教育等各类成人教育工作。指导社会力量举办的各类教育事业。指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实施素质教育,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教育体系。
(三)规划并指导教育体育系统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和意识形态工作。指导统一战线和群团组织工作。指导各类学校体育卫生与健康教育、艺术与劳动教育及国防教育工作。
(四)负责全旗教师工作。统筹管理全旗教育体育系统人才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的教师、校长(园长)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的建设工作。指导各类教师招聘、岗位聘任管理、职称评聘、评优选先工作。组织实施教师资格认定、教师培训、教师继续教育工作。开展对外教育体育合作与交流。
(五)指导全旗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教育科学研究、教育教学研究及改革、教育技术装备工作。推进全旗教育信息化建设工作。组织实施学历教育的招考、学籍管理、毕业就业等工作。
(六)负责全旗教育体育行政执法工作的组织实施。
(七)指导并组织教育体育督导工作,负责教育体育的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工作。组织开展基础教育发展水平和质量检测工作,发布教育体育督导报告。
(八)统筹规划全旗群众体育发展,推进全民健身实施计划,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进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建设。指导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对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
(九)统筹规划全旗竞技体育事业发展,研究和规划竞技体育运动项目设置与布局。指导协调竞技体育训练。指导运动队伍建设和业余训练工作。统筹规划全旗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
(十)负责承办参加国际、国内、自治区、市重大比赛,主办全旗综合性体育比赛。管理全旗性比赛和裁判员队伍,指导业余训练工作。
(十一)研究拟订体育产业发展政策,指导完善体育产业布局。推动发展体育产业重点业态。负责体育彩票工作的监督管理。
(十二)组织指导体育文化、宣传教育和科研工作,管理指导体育社团和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工作。
(十三)负责教育体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订教育体育经费筹措使用、教育体育拨款、教育体育基础设施投资的政策。监督教育体育经费的使用情况,统计全旗教育体育经费执行情况。指导开展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学生资助工作。
(十四)贯彻落实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方针政策,指导和监督汉语言文字规范和标准应用,指导推广普通话和普通话测试工作。
(十五)负责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的安全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全旗教育体育系统维护稳定及安全管理工作。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统筹发展和安全,有效防范化解各类风险挑战,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的良性互动。
(十六)承办旗委、旗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办公电话:0477-6212250)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干部队伍建设管理和人才工作。负责教育体育经费的管理和直属单位预决算,并对经费的分配和使用提出具体意见。对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设置、布局调整规划提出意见。拟订直属单位教育体育基建项目及维修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和管理直属单位的财务工作和学生资助工作。承担全旗各级各类教师教育和宏观管理工作职责。统筹协调全旗教体系统安全稳定管理、安全保卫工作。承担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的统筹协调。承担教体系统内部审计工作。
(二)综合业务室(行政审批股)(办公电话:0477-6212970)
承担局机关依申请行政许可、确认、奖励、给付事项的受理、审批、转报等工作和日常管理服务类等事项的审核、批准、认定、备案等工作。落实国家基础教育改革发展和质量提升政策,拟订鄂托克旗推动基础教育改革发展各项政策措施并抓好落实。统筹管理全旗中等职业教育工作,指导职工教育、农牧民教育、社区教育等成人非学历教育工作。统筹协调全旗民族教育改革发展,指导民族学校贯彻教育方针、民族政策和民族教育法律法规。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体育、卫生和艺术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各类学校幼儿园体育竞赛、卫生防疫、艺术教育活动。拟订全旗群众体育、竞技体育、青少年体育工作发展规划,推进全民健身计划、完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拟订全旗体育产业、教育培训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旗教育体育行政执法工作的组织实施,依法开展执法检查工作,依法查处违反教育体育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负责校外培训监管行政执法。
(三)督导室(办公电话:0477-6214880)
负责拟订教育体育督导检查工作的规章制度、办法和评估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对有关部门和旗区落实国家教育体育方针政策和教育体育法律法规的指标制订、监控督导、评估考核。组织开展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和体育发展水平、质量的监测。发布教育体育督导检查报告。对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的教育教学进行检查评估。统筹指导全旗教育体育系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实施立德树人、育德强能工程。
负责人:石永峰
办公地点:鄂托克旗综合服务中心8楼C817办公室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 下午2:30-5:30
办公电话:0477-6212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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