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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托克旗人民政府召开2022年第十九次常务会议

来源:鄂托克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2-10-27 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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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8月29日,旗委副书记、政府旗长王国泉在旗党政大楼三楼会议室召开旗人民政府2022年第十九次常务会,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指示精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精神、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听取了中央环保督察通报问题整改、安全生产工作进展,审议了《鄂托克旗加油站、加气站、加氢站、充电桩“十四五”专项规划(2021-2025)》,研究了老年文化体育活动中心扩建项目等事宜。
  一、关于老年文化体育活动中心扩建项目事宜
  (一)会议指出,为进一步推进我旗中老年群体文化体育事业,不断丰富中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推动全旗中老年人文化体育活动广泛开展。
  (二)会议决定,原则同意由旗代建中心实施鄂托克旗老年文化体育活动中心扩建项目,概算价控制在6000万元以内,具体以审价中心审定价格为准,所需资金通过争取上级专项资金、政府新增债券和财政安排解决。
  (三)会议要求,一是由旗代建中心负责,严格施工管理、规范技术规程、强化质量监管,确保工程项目成为放心工程、品质工程。涉及招标采购的,由旗代建中心牵头,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等部门协助,旗财政采购办履行指导和监管职能,共同严格按照招标采购等有关规定和程序,认真做好相关招标采购工作,把好招标采购质量关口,确保资金使用规范高效、招标采购合规质优。二是由旗老干部服务中心负责,积极向上争取专项资金,做好资金筹集保障工作,由旗审计局做好项目跟踪审计,确保项目资金安全高效使用。三是由旗财政局负责,做好资金拨付、监管工作,确保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
  二、关于查布至陶乐旅游公路等11条公路及2022年“四好农村路”建设项目事宜
  (一)会议决定,一是原则同意由旗交通局开展14条道路的前期工作,具体为:查布至陶乐旅游公路、海流图至敖伦淖尔公路、百眼井村至深井村公路、国道109至巴音西里小队公路、马新布拉格至苦水沟公路、蒙西镇羊场村公共道路、蒙西镇养殖园区公共道路、阿尔巴斯苏木敖伦其日嘎嘎查至苏米图村公路、木凯淖尔镇小湖村一社至大克泊公路、C496敖伦其日嘎嘎查至脑高岱小组公路、阿尔巴斯苏木脑高岱嘎查伊克木力至苏吉公路等11条公路及阿尔巴斯苏木阿如布拉格嘎查至扎敏乌素小组砂石路、木凯淖尔镇伊克乌素村C483至五社砂石路、乌兰镇包日呼舒嘎查海流图至旅游专线砂石路等3条“四号农村路”。二是原则同意旗交通局启动实施查布至陶乐旅游公路、海流图至敖伦淖尔公路等5条道路,具体为:查布至陶乐旅游公路,概算价控制在16128万元以内,所需资金优先争取上级专项资金和新增债券解决,不足部分由旗财政统筹安排;海流图至敖伦淖尔公路,概算价控制在1398万元以内,所需资金优先争取上级专项资金和新增债券解决,不足部分由旗财政统筹安排;阿尔巴斯苏木阿如布拉格嘎查至扎敏乌素小组砂石路,概算价控制在233万元以内,所需资金通过申请上级补助解决117万元,其余部分在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及养护工程配套资金1000万元中予以列支;木凯淖尔镇伊克乌素村C483至五社砂石路,概算价控制在80万元以内,所需资金通过申请上级补助解决40万元,其余部分在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及养护工程配套资金1000万元中予以列支;乌兰镇包日呼舒嘎查海流图至旅游专线砂石路,概算价控制在180万元以内,所需资金通过申请上级补助解决90万元,其余部分在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及养护工程配套资金1000万元中予以列支。
  (二)会议要求,一是由旗交通局负责,做好14条道路的前期、设计、规划、入库等工作,优先争取上级专项资金,所有工程项目必须在落实资金的前提下,方可组织实施。启动实施的查布至陶乐旅游公路、海流图至敖伦淖尔公路等5条道路,要严格施工管理、规范技术规程、强化质量监管,确保工程项目成为放心工程、品质工程。二是涉及招标采购的,由旗交通局牵头,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等部门协助,旗财政采购办履行指导和监管职能,共同严格按照招标采购等有关规定和程序,认真做好相关招标采购工作,把好招标采购质量关口,确保资金使用规范高效、招标采购合规质优。三是由旗财政局负责,做好资金拨付、使用及监管工作,确保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
  三、关于蒙西镇公益性公墓建设事宜
  (一)会议指出,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鄂尔多斯市协调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转发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环境信访举报案件转办函(第二十八批)的通知》(鄂协调组督发〔2022〕180号)整改要求,蒙西镇需新选址建设公益性公墓。
  (二)会议决定,原则同意由蒙西镇实施蒙西镇公益性公墓工程,总投资164万元,由旗财政统筹安排120万元,其余部分通过争取民政专项资金解决。
  (三)会议要求,由旗财政局负责,做好资金拨付、使用及监管工作,确保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
  四、关于《鄂托克旗加油站、加气站、加氢站、充电桩
  “十四五”专项规划(2021-2025)》
  (一)会议指出,编制我旗加油站、加气站、加氢站、充电桩专项规划,有利于科学合理指导我旗加油、加气、加氢站及充电桩建设,优化布局。
  (二)会议决定,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鄂托克旗加油站、加气站、加氢站、充电桩“十四五”专项规划(2021-2025)》,由旗能源局按照会议意见修改完善后,提交旗人民政府印发执行。
  (三)会议要求,由刘锐副旗长牵头,旗能源局负责,各相关部门协助,继续对《规划》进行修订完善,充分考虑便民及市场需求,科学合理布局,规划建设数量依据发展所需而定,并兼顾加油站、加气站、加氢站、充电桩的组合建设需求,涉及用地严格按规定进行报批并以招拍挂方式公开供地。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主办:鄂托克旗人民政府

承办:鄂托克旗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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