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鄂托克旗人民政府!
鄂托克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鄂托克旗旗长(96615综合服务)热线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来源:政府办

发布时间:2020-08-12 13:46

字号:

各苏木镇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旗(市)直各部门:  

  经旗人民政府2020年第三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将《鄂托克旗旗长(96615综合服务)热线工作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鄂托克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6月5日

鄂托克旗旗长(96615综合服务)热线工作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有效对接市12345市长热线平台,推进旗长(96615综合服务)热线工作的标准化建设,提高群众诉求的办理质量,更好的发挥旗长(96615综合服务)热线的作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自治区及市有关文件,依据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鄂尔多斯市12345市长热线工作管理规定》(鄂府发〔2019〕73号) 文件要求,结合我旗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考核对象。旗长热线承办工作的成员单位,即各苏木镇政府、旗直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各开发区管委会。本年度没有旗长热线交办事项的成员单位不纳入考核。

  第二条 基本原则。坚持程序和过程客观公正、注重实绩和群众满意度、实行数量与质量和效率相结合的原则。

  第三条 考核工作。由旗人民政府办公室统一部署、组织和协调,旗政务服务局具体实施。

  第四条 考核方式。考核分为月度考核与年终考核。月度考核以旗长热线电脑系统统计数据为准,考核情况每月进行公布。年终考核按照年度每月考核取平均值进行计算,如遇考核分数相同,办件总量大的单位排名前列。

  第五条 考核等级。旗长热线电话工作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考核标准以100分统计。优秀:各项工作好于规定标准,综合得分在90分以上;良好:各项工作达到规定标准,综合得分在80——89分;合格:各项工作基本达到规定标准,综合得分在60——79分;不合格:工作未达到规定标准,综合得分在59分以下。

  第六条 考核内容。包括组织机构、制度建设、知识库建设、 及时办结率、群众满意率五个方面。

  (一)组织机构(10分)。主要指网络单位领导重视旗长热线办理工作,并将此项工作列入重要工作议程,重大事项亲自批办并督促落实;有热线分管领导,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对旗长热线办公室的交办事项按要求认真落实,尽职尽责。

  (二)制度建设(10分)。主要指网络单位要建立内部工作责任制,明确主管领导、承办人员和有关责任人的职责;建立健全热线运行管理制度、办事流程等各项管理制度,保障热线工作正常开展。

  (三)知识库建设(10分)。知识库是旗长热线日常工作重要支撑,必须按要求高标准建设知识库信息。主要指知识库内容报 送完整;相关政策法规、公共服务项目、便民服务项目、惠民服务项目调整后,责任单位要按规定及时更新;实时信息及时报送; 单位机构及人员、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变动后,责任单位应及时准确更新知识库相应内容。

  (四)及时办结率(50分)。主要指对旗长热线转办办的电子工单能认真办理,按时限及时反馈并答复来电人;年终办结率达100%。

  (五)群众满意度(20分)。主要指来电人对办理结果的满意程度,由旗长热线办公室回访群众来衡量。

  第七条 附加项考核。附加项考核是考核评价成员单位对旗长热线电话工作的重视程度、协调督办事项、领导督办件办理、热线督办件办理、宣传报道等各项工作。根据相关因素适当增加或扣减得分,其中加分项目累计上限为10分,扣减分数无下限。

  第八条 考核结果运用。各成员单位年度考核得分均按分值比例纳入全旗“五位一体”考核指标。

  第九条 本考核办法由旗政务服务局负责解释。

  第十条 本考核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主办:鄂托克旗人民政府

承办:鄂托克旗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网站地图

蒙ICP备05002814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1506240008

蒙公网安备 15062402000112号

Email:etkqrmzfwz@163.com

电话:0477--6211002

传真:0477--6211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