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鄂托克旗人民政府!
鄂托克旗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旗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暨“爱国卫生”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鄂托克旗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1-11-12 16:22

字号:

    鄂政发〔2021〕156号  

各苏木镇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

  现将《全旗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暨“爱国卫生”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鄂托克旗人民政府

                                    2021年8月16日

 

  全旗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暨“爱国卫生”

  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扎实推进人居环境治理成果、“厕所革命”巩固提升,集中解决全旗农村牧区重点区域环境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大美丽乡村建设力度,结合全旗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农村人居环境治理、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重要讲话精神,全面推动乡村振兴战略纵深发展,进一步巩固提升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治理和“厕所革命”成果。

  二、工作目标

  按照“旗级督导、苏木镇落实、农牧民日常维护、社会化服务组织实施”的管护模式,形成“管用维并重、责权利一致”的后期运行维护长效机制,实现“小问题不出户,大问题不出村”,切实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满意度和幸福指数,从根本上解决农村牧区基础设施建成后的管理和服务,促进农村牧区人居环境达到绿色、生态、可持续发展目标。

  三、总体要求

  各苏木镇、各相关部门要在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三年攻坚行动基础上,继续巩固深化工作成效,按照“立足清、聚焦保、着力改、促进美”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围绕群众最关心、最现实、最希望解决的村庄环境卫生难题,广泛动员农牧民主动参与、集中攻坚整治,同时有针对性地对黄河沿岸村庄、城乡结合部、苏木镇镇区、道路交通沿线等重点区域进行集中整治,使全旗农村牧区环境明显改善,管理机制更加完善,总体呈现功能齐全、环境优美、特色明显的美丽乡村新景象。

  四、重点任务

  (一)全面清理垃圾“死角”。聚焦城乡结合部、黄河沿岸、沿路沿线、背街小巷和河道坑池等重点区域,集中排查清理生活垃圾、白色垃圾、农业投入品包装物、建筑垃圾,严厉打击惩处垃圾偷倒、乱倒行为。集中清理村边、路边、水边、田边、树林中的各类露天堆放垃圾,创造干净整洁的村庄环境。(责任单位:各苏木镇、住建局、环卫服务中心)

  (二)开展“五堆”排查清理。以行政嘎查村为单位,集中排查整治柴堆、土堆、草堆、粪堆、垃圾堆“五堆”问题,做到大街小巷无草垛、粪堆、垃圾堆、砖瓦杂物堆,保持绿地苗圃无杂草、无垃圾,确保农村牧区环境面貌得到持续提升。(责任单位:各苏木镇、环卫服务中心)

  (三)开展“治乱”集中行动。加大村庄公共环境整治力度,集中清理和打击农村牧区“乱搭乱建、乱停乱放、乱贴乱画、乱摆乱占、乱堆乱倒”行为。全面拆除、清理违章搭建的工棚、板房、遮阳棚等临时建筑物及村庄内各类残垣断壁。规范宣传栏设置,集中清理破旧广告和其它影响美观的设施。全面清理、规范镇村临街商铺店外经营,规范集贸市场等经营秩序。(责任单位:各苏木镇、市场监管局、城管综合执法局)

  (四)集中排查整治养殖环境。要组织嘎查村“网格员”和动物防疫员大力宣传动物疫病防控、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等有关技术规范,指导监督养殖场户落实防疫主体责任,规范处置畜禽粪污、病死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要集中排查区域内病死畜禽尸体,严厉打击病死畜尸体乱丢乱弃违法行为,做到问题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确保全旗不发生因乱丢弃病死畜禽引发的环境污染、疫病传播等事件。(责任单位:各苏木镇、农牧局、生态环境局、疫控中心)

  (五)强化农村牧区生活污水治理。主要对已建成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进行排查,排查污水处理设施是否规范运行、处理排放是否达标、是否存在“晒太阳”现象,确保设施正常运转、处理达标排放。要引导农牧户规范排放生活污水,杜绝生活污水、厕所粪污直排行为,做到村内沟渠无黑臭水体、无污水乱流。对已改建使用卫生厕所的农牧户,禁止将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避免二次污染。教育引导黄河沿岸或临近河湖的农牧户严禁将生活污水倾倒在河湖内,依法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以房前屋后河塘沟渠、街巷道路排水沟等为重点,全面清理水域漂浮物、垃圾废弃物和沟塘边垃圾,沿河嘎查村要结合实际实施清淤疏浚,采取综合措施治理水生态,严防农村牧区产生黑臭水体。(责任单位:各苏木镇、生态环境分局、环卫服务中心、公用事业发展中心)

  (六)健全完善人居环境整治长效管护机制。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加强垃圾污水治理、户改厕等设施设备监管力度,建立健全设施设备维护保养制度,确保农村牧区生活垃圾、污水收运处置设施设备运转正常。进一步规范农村生活垃圾、污水收运作业标准。强化生活垃圾随意倾倒、生活污水乱排乱放监督管理,避免造成垃圾乱丢、污水乱流等现象。(责任单位:各苏木镇、生态环境局、环卫服务中心、公用事业发展中心)

  (七)开展庭院环境卫生清扫行动。发动农牧民群众全面清理房前屋后卫生死角,整齐摆放生产生活器具,保持室内外及院落干净整洁,做到房前屋后无垃圾乱扔、粪污乱排、柴草杂物乱放等现象。鼓励引导农牧民将清理出的场地建成小果园、小菜园、小花园、小游园等,既美化环境、又促进增收。(责任单位:各苏木镇)

  (八)加强生活垃圾处理。主要对各地在建、已建的垃圾填埋场、焚烧设施设备进行排查。一是排查垃圾处理场所的选址是否符合要求,垃圾处理设施是否符合国家、自治区相关建设标准;二是排查焚烧设备是否达标运行,焚烧产生的气体、废渣是否达标排放或规范处置;三是排查填埋场所产生气体收集排放设备的运行状况,确保气体按标准要求安全收集排放;四是检查生活垃圾渗滤液处理设施运行情况,严格规范渗滤液导排、收集和处理,注意对收集池进行排风,防止沼气集聚,产生安全隐患。(责任单位:各苏木镇、环卫服务中心)

  (九)加强户改厕后续管护。要搞好建管衔接,加强一户一册资料完善,探索建立第三方参与管护服务机制。要加强宣传引导,结合乡村振兴工作,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让广大农牧民熟知改厕设备的使用方法和维护检查方法,提高农牧民使用率和自我管理能力,同时要教育引导农牧民自觉养成良好生活习惯。(责任单位:各苏木镇、公用事业发展中心)

  五、实施步骤

  此次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各苏木镇、各有关部门要积极作为、主动对标,明确时间表,制定任务书,落实路线图,压茬推进实施。

  第一阶段:工作部署阶段(8月1日-8月10)。各苏木镇、各有关部门要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做好组织动员、部署推动,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动员活动,营造村庄清洁良好社会氛围。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8月10日-9月30日)。各苏木镇、各有关部门结合实际,抓住关键、突出重点,有序组织开展各具特色的系列整治活动,对村庄环境卫生脏乱差、人居环境基础设施运行等问题进行集中整治。

  第三阶段:总结评价阶段(10月1日-10月18日)。各苏木镇、各有关部门要对百日攻坚专项行动认真总结,采取督查督导、交叉互评等办法,对此次专项行动落实情况进行督查评估。

  六、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加大督查问责力度,特成立如下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王国泉     政府旗长

  常务副组长: 柳天云     政府副旗长

  副 组 长:  姜  雷     旗委常委、政府副旗长

         刘  锐     政府副旗长

  成    员:孔垂军     旗委办常务副主任、督查室主任

         青格乐     旗政府办副主任、督查室主任

         杨永胜     旗宣传部副部长、文明办主任

         崔向军     旗住建局局长

         乔   斌        旗卫健委主任

         兰  峰     旗市场监管局局长

         米海蜚     旗公用事业服务中心主任

         王  俊     旗城管执法局局长

         武美英     旗环卫服务中心主任

         朝格泰     旗乡村振兴发展中心主任

         袁剑光     旗农牧局常务副局长

         李思乾     旗财政局副局长

         奥治平     旗交通局副局长

         苏雅拉图   旗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苏雅拉     旗林草局副局长

         牛瑞丰     旗生态环境分局副局长

         刘世杰     旗农牧局副局长

         巴图孟克   乌兰镇党委书记

         王奋林     棋盘井镇党委书记

         张  勤     蒙西镇党委书记

         高  宇     木凯淖尔镇党委书记

         那顺德力格尔  阿尔巴斯苏木党委书记

         吉 雅      苏米图苏木党委书记

  今后,除旗领导外,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如有变动,由顶替其行政职务的同志自行替换,不另行文通知。

  七、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一是要深化思想认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人居环境治理和户改厕问题排查整改责任担当,全面压实责任。二是各苏木镇要深入开展户改厕摸排整改工作力争保质保量完成摸排整改任务。三是按照“谁建设、谁负责、谁整改”的原则,务必摸排整改精准到位,让人居环境整治及“厕所革命”真正成为农牧民满意的民心工程。

  (二)强化调度监督。旗委农牧办(农牧局)、公用事业服务中心要加强周调度、周通报和实地督导;各苏木镇、各相关部门要于每周四下午将工作开展情况(图文并茂)上报至旗委农牧办。联系人:吉日格勒根,18747713273,旗纪委监委要对存在的各类问题、整改完成情况严格监督,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进行严肃问责;对排查整改工作组织不力的苏木镇进行通报、约谈,对造成重大影响的将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坚决杜绝弄虚作假、隐瞒不报、拖延整改、漠视整改等行为发生,确保排查整改落到实处。

  (三)建立工作台账。各苏木镇要对排查出的问题逐一列出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明确第一责任人,确保问题及时整改到位。

  (四)建立长效机制。各苏木镇要尽快建立定期“回头看”工作机制,举一反三做好维护整改工作。抽调精兵强将,推进农村牧区厕所标准化建设、规范化管理、系统性存档。全面建立完善整改台账,从严从实查找问题,持续推动农村牧区人居环境不断改善和长效管护水平不断提升。对上级督导检查、暗访调查、舆情信息、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调查,从速整改。

  

主办:鄂托克旗人民政府

承办:鄂托克旗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网站地图

蒙ICP备05002814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1506240008

蒙公网安备 15062402000112号

Email:etkqrmzfwz@163.com

电话:0477--6211002

传真:0477--6211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