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政办发〔2021〕37号
各园区管委会,各苏木镇人民政府,旗市直各大企事业单位:
6月13日6时40分许,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艳湖社区集贸市场发生燃气爆炸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截至13日14时,事故已造成12人死亡、138人受伤,其中重伤37人。事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要全力抢救伤员,做好伤亡人员亲属安抚等善后工作,尽快查明原因,严肃追究责任。要举一反三、压实责任,增强政治敏锐性,全面排查各类安全隐患,防范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为建党百年营造良好氛围。李克强总理作出批示,要求全力以赴组织抢险救援和救治受伤人员,尽最大努力减少伤亡,切实加强重点领域安全监管和隐患排查,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为迅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李克强总理批示要求,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全面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防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全力保障庆祝建党100周年活动期间全旗安全生产形势平稳有序,按照《鄂尔多斯市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管开展重点领域风险隐患排查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经旗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立即在全旗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
庆祝建党100周年活动将至,进一步加强安全风险防范,确保庆祝活动期间安全稳定是当前压倒一切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各地各部门和各企业要严格按照《鄂托克旗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庆祝建党100周年活动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力抓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有效防范化解安全风险,保障庆祝建党100周年活动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园区和行业主管部门“一把手”要精准分析研判辖区和行业领域面临的安全形势特点,最大限度把风险隐患考虑得更充分、把治理措施想得更周全,突出危险化学品、煤炭、道路交通、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整治,突出生产经营、特殊作业、外委施工等重点环节安全管理,全面排查管控安全风险、治理事故隐患,破解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切实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更加突出位置,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要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牢牢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立即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全面排查管控安全风险、治理事故隐患,严格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发生。要紧盯企业主体,紧紧抓住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这一关键,督促其仔细查找企业在安全管理、设施设备、管控措施方面存在的短板弱项,强化安全风险管控,切实把责任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和每名员工。
二、立即开展燃气行业专项整治
迅速在全旗范围内开展天然气管道(高压管网)、城镇燃气管网、液化气罐(罐、储、运、用)等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根除隐患,确保安全。加强餐饮饭店等燃气使用场所燃气用具、连接软管、减压阀和燃气泄漏报警装置等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大力整治瓶装液化气非法储存、运输、充装和倒装等行为,以及擅自拆除、改装、迁移、暗埋燃气设施和用具等问题。组织开展油气长输管道占压、交叉穿越、间距不足等隐患排查,强化隐患整改督办。加强管道高后果区特别是人员密集型高后果区风险管控。加强管道巡线巡查和周边第三方施工现场管控,严防违法违规施工危害管道安全。开展管道周边滑坡、坍陷等地质灾害排查治理,落实地质灾害防范措施。严厉打击燃气领域无证经营、无证运载钢瓶、“黑气点”等违法违规行为。健全完善燃气站、汽车加气站、商业用户燃气设施、燃气企业办公楼、营业服务网点、液化石油气储配站、供应点等场所规范化常态化管理制度。督促燃气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做到重点场所每日巡查、重点部位每日巡防,发现安全隐患立即整改。加强燃气安全知识宣传,提高全民安全用气意识,强化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三、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坚持“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原则,从即日起到7月底,在全旗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堵塞安全监管漏洞,坚决防范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一)检查范围。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的范围是全旗所有地区、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突出抓好煤炭、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城镇燃气、冶金工贸、消防民爆、特种设备、商贸流通、文化旅游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突出庆祝建党100周年活动期间安全生产特点和当前生产经营建设旺季、化工产品价格上涨、交通运输繁忙、落实能耗“双控”安全措施等带来的挑战和压力;突出容易被忽视且易发生事故的重点行业、场所、要害部位和关键环节的检查深度和精度。
(二)检查内容。各地各部门要在前一阶段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排查治理各类问题隐患的基础上,突出庆祝建党100周年活动这一重要时间节点,坚决抓好安全生产各项风险防控措施不折不扣落实。重点检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情况;庆祝建党100周年活动安全检查动员部署情况;安全承诺落实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各级各类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反馈隐患整改情况;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以及开展隐患自查自改自报、隐患闭环管理等情况;《鄂托克旗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实施办法》贯彻落实情况;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21年工作任务细化推进和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建立情况;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落实情况,特别是“三项岗位”人员持证上岗和生产一线职工的教育培训情况;在建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情况,特别是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安全设施与职业病防护“三同时”执行情况;加强生产过程、检维修作业、八大危险作业和外委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情况;应急预案的修订完善、组织演练和应急物资储备情况;车间、班组开展现场处置方案演练情况;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制定和落实管控措施情况;设施设备检维修、保养情况及报警检测装置有效运行情况;消防设施设备维护保养及运行情况;企业值班值守等情况。
(三)检查方式和工作安排。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以企业自查为主,各地区各行业主管部门全面检查、督查抽查同步推进实施。
1.企业自查。各地区、各部门要督促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内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符合企业实际、可操作性强的检查方案,组织对企业生产经营建设全过程及每个部位、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安全风险点和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要100%制表列出清单、100%建立台账、100%制定管控措施和整改方案,100%落实事故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实现事故隐患的闭环管理和持续改进。要将大检查动员部署、自查隐患台账和整改结果等材料进行整理汇总备查。
2.部门检查。各地区、各部门在对照检查内容的基础上,按照“一地一策”、“一行一范”要求,结合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实际和特点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于6月15日前将实施方案印发至辖区和行业领域内所有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安排部署。
四、强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
要针对当前生产经营活动旺季和气候特点,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紧盯事故易发多发的重点行业领域,深入基层和企业一线全面彻底排查各类隐患,切实把防控安全风险落到实处。
煤炭领域:重点检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中明确的“六严禁三严格”九项措施的组织实施落实情况;严厉打击因价格上涨,生产矿井超强度作业,停产矿井明停暗采,关闭矿井死灰复燃,技改基建矿井抢工期、非法建设等违法行为;煤矿汛期雨季安全防范措施落实等情况。
危险化学品领域: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企业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办法(试行)》贯彻落实以及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操作负责人在岗在位履职情况;在安全评估的基础上,不断巩固和强化对“两重点一重大”的安全管理情况;认真分析研判能耗“双控”带来的安全风险,减产、停产企业结合实际制定安全生产防控方案,科学合理做好减产、停产后的安全管理等情况;三年行动2021年重点任务进展情况;国务院安委办危险化学品重点县第五轮专家指导服务组反馈问题隐患整改及举一反三自查情况;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和废弃处置各环节安全体制机制及管控情况;企业组织开展防火、防爆、防泄漏、防静电工作等情况。
建筑施工领域:高度警惕大量建筑工程开工与建筑材料价格大幅上涨带来的压缩工期挤占安全投入等突出安全风险,突出检查公路、市政建设、工业项目等大型工程,督促建筑企业管理和技术人员在岗履责,加强工地现场管理和机械设备检验、维护和保养工作;针对季节特点,突出防坍塌、防坠落、防中毒窒息等隐患排查整治情况;治理高空施工平台、超重机械、脚手架等高危作业情况;严厉打击违法分包、转包等行为。
道路交通领域:突出“两客一危一货”车辆的安全监督检查;严厉打击“三超一疲劳”、非法载客、货车载人等严重违法行为;各类客运、货运及公交车驾驶人员定期开展技能培训情况;重点路段、危险路段、施工路段及矿区园区道路、农牧区道路的安全管理等情况。
消防安全领域:重点检查商场影院、宾馆饭店、学校、校外培训机构、医院、养老院、旅游景点等重点区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及消防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严厉打击违法用电、堵塞安全通道出口等各类消防违法违规行为;用火用电安全宣传和高层火灾应急演练等情况。
特种设备、非煤矿山、冶金工贸、文化旅游、电力、农业机械等行业领域也要结合各自实际,全面深入开展针对性强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和安全措施,强化安全风险管控,确保安全稳定。
五、工作要求
(一)立即行动,靠前指挥。各地区、各部门要把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作为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得力举措,深入分析查找辖区和行业领域内存在的突出风险隐患,一把手要立即动员部署,带队深入基层和企业一线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检查要注重实效,突出重点薄弱环节,既要对以往检查发现问题隐患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复查,又要严查新的隐患和问题,特别是对不放心的地区和企业,要紧紧盯住,严防漏管失控。
(二)全面覆盖,严防疏漏。各地区、各部门要深入分析事故规律和特点,举一反三,组织专业技术力量开展重大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将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地落实。要坚持抓重点、抓薄弱的工作思路,摸清监管的重点企业和安全基础薄弱的企业底数情况,要根据监管企业清单和“一地一策、一行一范”检查指导规程开展检查工作,做到切中要害,精准执法,确保检查范围全覆盖、无盲区,确保本次大检查取得实效、不走过场。
(三)严格执法,形成高压。各地区、各部门要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现场依法提出处理意见,严格落实执法措施,消除事故隐患。要抓住企业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和法定代表人这个关键,综合运用安全约谈、警示通报、上限处罚、停产整顿、追究法律责任等手段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对安全生产大检查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形成强大宣传声势,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要加强企业员工特别是重点岗位人员、新上岗人员的安全管理和教育培训工作。加强与气象等部门的协调联动,及时发布大风、雷雨等恶劣天气预警预报信息,广泛进行风险防范、避险逃生知识技能的宣传提示,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和社会公众做好防范应对。
(五)加强值守,畅通信息。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强应急值守,严格执行重要岗位24小时值班和信息报告制度,严格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或法定代表人必须有一人在岗带班制度。同时要加强各类应急救援队伍应急备勤工作,时刻保持应急状态,确保遇到险情和突发事故,能够及时科学果断有效处置。
(六)认真总结,及时报送。各地区、各部门要在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基础上,积极创新检查方式和措施,借助专家力量,努力推动本次大检查工作取得新的积极成效。
请各地各部门务于每周五下午3:00前上报本周大检查开展情况及隐患整改情况,并于7月27日前报送大检查工作总结。(旗安委办联络人:贺小玲;联系电话:6222065;电子邮箱:873460425@qq.com))
鄂托克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