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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托克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鄂托克旗落实工业节能措施工作方案(2021-2023)》的通知

来源:鄂托克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2-05-24 1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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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鄂政办发〔2022〕20号

各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各苏木镇人民政府,旗(市)直各部门,各大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挖掘全旗工业节能潜力,拓宽工业发展空间,旗人民政府编制完成《鄂托克旗落实工业节能措施工作方案(2021-2023)》,现将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鄂托克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8日

 

鄂托克旗落实工业节能措施工作方案(2021-2023)

  为进一步挖掘工业节能潜力,提高资源能源综合利用效率,拓宽工业发展空间,强化产业升级支撑,掀起新一轮工业技术革新,结合全旗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充分发挥技术改造在调结构、促转型、增效益方面的关键作用,围绕智能化、绿色化、服务化、高端化方向,引导工业企业以更高水平、更大力度开展技术改造升级,以先进适用技术装备提升工业企业的智能发展、绿色升级、高端演进和本质安全水平,增强核心竞争力,培育增长新动力,推动全旗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目标任务

  2021—2023年,在全旗工业企业层面采取节能挖潜、关停退出、产能置换、技术改造、整合提效和严格规范生产经营行为等措施,实现目标节能量482.38万吨标准煤。其中,年度化目标:2021年9.7万吨标准煤、2022年167.75万吨标准煤、2023年304.93万吨标准煤;具体化目标:节能挖潜47.5万吨标准煤、关停退出11.7万吨标准煤、产能置换292.93万吨标准煤、杜绝超批复生产和超批复用能70.25万吨标准煤、火电机组改造拉低全社会用能60万吨标准煤。

  总负责人:罗建勋  旗委常委、常务副旗长

  三、法律政策

  精准严格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国家各部委以及内蒙古自治区各项有关政策法规要求,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国家发改委等有关部门关于《节能监察办法》(〔2016〕第33号令)《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1年版)》的通知》(发改产业〔2021〕1609号)、《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的若干政策的通知》(发改产业〔2022〕273号)、《关于“十四五”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指导意见》(发改环资〔2021〕381号)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自治区“十四五”节能规划的通知》(内政办发〔2022〕11号)、《自治区煤电节能降耗及灵活性改造行动计划(2021-2023年)》、内蒙古自治区发改委等有关部门关于《确保完成“十四五”能耗双控目标任务若干保障措施》(内发改环资字〔2021〕209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四、具体措施

  (一)推进节能技术改造,单位产品能耗力争达到标杆值

  主要措施:实施工业企业节能技术改造工程。

  具体目标:节能挖潜47.5万吨标准煤。

  牵头领导:苏雅拉图

  责任单位:鄂托克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工科局。

  调度单位:发改委、统计局。

  完成时限:按照2022年度各时间节点完成。

  实施主体:有关企业。

  1.内蒙古蒙西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6月底前完成节能技改工作,年实现节能量0.44万吨标准煤。实施步骤:内蒙古蒙西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在2022年3月15日前编制完成节能技改方案,并请有关资质单位完成评审,具备实施条件;2022年6月30日前完成节能技术改造。

  2.鄂尔多斯市双欣化学工业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6月底前完成节能技改工作,年实现节能量3.5万吨标准煤。实施步骤:鄂尔多斯市双欣化学工业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3月15日前编制完成节能技改方案,并请有关资质单位完成评审,具备实施条件;2022年6月30日前完成节能技术改造。

  3.内蒙古德晟金属制品有限公司2022年6月底前完成节能技改工作,年实现节能量2.26万吨标准煤。实施步骤:内蒙古德晟金属制品有限公司2022年3月15日前编制完成节能技改方案,并请有关资质单位完成评审,具备实施条件;2022年6月30日前,完成节能技术改造。

  4.内蒙古双欣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6月底前完成节能技改工作,年实现节能量1.72万吨标准煤。实施步骤:内蒙古双欣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3月15日前编制完成节能技改方案,并请有关资质单位完成评审,具备实施条件;2022年6月30日前完成节能技术改造。

  5.内蒙古北方蒙西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6月底前完成节能技改工作,年实现节能量0.73万吨标准煤。实施步骤:内蒙古北方蒙西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3月15日前编制完成节能技改方案,并请有关资质单位完成评审,具备实施条件;2022年6月30日前完成节能技术改造。

  6.鄂尔多斯市蒙西恒鑫炭黑化工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6月底前完成节能技改工作,年实现节能量0.09万吨标准煤。实施步骤:鄂尔多斯市蒙西恒鑫炭黑化工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3月15日前编制完成节能技改方案,并请有关资质单位完成评审,具备实施条件;2022年6月30日前完成节能技术改造。

  7.内蒙古嘉瑞海玻纤材料有限公司2022年6月底前完成节能技改工作,年实现节能量0.14万吨标准煤。实施步骤:内蒙古嘉瑞海玻纤材料有限公司2022年3月15日前编制完成节能技改方案,并请有关资质单位完成评审,具备实施条件;2022年6月30日前完成节能技术改造。

  8.鄂尔多斯市君正能源化工有限公司2022年5月底前完成节能技改工作,年实现节能量7.95万吨标准煤。实施步骤:鄂尔多斯市君正能源化工有限公司2022年3月15日前编制完成节能技改方案,并请有关资质单位完成评审,具备实施条件;2022年5月31日前完成节能技术改造。

  9.内蒙古星光煤炭集团华誉煤焦化有限公司2022年6月底前完成节能技改工作,年实现节能量1.0005万吨标准煤。实施步骤:内蒙古星光煤炭集团华誉煤焦化有限公司2022年3月15日前编制完成节能技改方案,并请有关资质单位完成评审,具备实施条件;2022年6月30日前完成节能技术改造。

  10.内蒙古中谷矿业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10月底前完成节能技改工作,年实现节能量2.75万吨标准煤。实施步骤:内蒙古中谷矿业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3月15日前编制完成节能技改方案,并请有关资质单位完成评审,具备实施条件;2022年10月31日前完成节能技术改造。

  11.内蒙古浦瑞芬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022年10月底前完成节能技改工作,年实现节能量0.18万吨标准煤。实施步骤:内蒙古浦瑞芬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022年3月15日前编制完成节能技改方案,并请有关资质单位完成评审,具备实施条件;2022年10月31日前完成节能技术改造。

  12.国能蒙西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10月底前完成节能技改工作,年实现节能量3.5万吨标准煤。实施步骤:国能蒙西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3月15日前编制完成节能技改方案,并请有关资质单位完成评审,具备实施条件;2022年10月31日前完成节能技术改造。

  13.鄂尔多斯市同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5月底前完成节能技改工作,年实现节能量1.08万吨标准煤。实施步骤:鄂尔多斯市同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3月15日前编制完成节能技改方案,并请有关资质单位完成评审,具备实施条件;2022年5月31日前完成节能技术改造。

  14.鄂尔多斯市西金矿冶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5月底前完成节能技改工作,年实现节能量8.96万吨标准煤。实施步骤:鄂尔多斯市西金矿冶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3月15日前编制完成节能技改方案,并请有关资质单位完成评审,具备实施条件;2022年5月31日前完成节能技术改造。

  15.内蒙古鄂尔多斯电力冶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5月底前完成节能技改工作,年实现节能量6.46万吨标准煤。实施步骤:内蒙古鄂尔多斯电力冶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3月15日前编制完成节能技改方案,并请有关资质单位完成评审,具备实施条件;2022年5月31日前完成节能技术改造。

  16.内蒙古鄂尔多斯电力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5月底前完成节能技改工作,年实现节能量0.85万吨标准煤。实施步骤:内蒙古鄂尔多斯电力冶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3月15日前编制完成节能技改方案,并请有关资质单位完成评审,具备实施条件;2022年5月31日前完成节能技术改造。

  17.内蒙古鄂尔多斯高新材料有限公司2022年5月底前完成节能技改工作,年实现节能量1.01万吨标准煤。实施步骤:内蒙古鄂尔多斯高新材料有限公司2022年3月15日前编制完成节能技改方案,并请有关资质单位完成评审,具备实施条件;2022年5月31日前完成节能技术改造。

  18.内蒙古鄂尔多斯煤炭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10月底前完成节能技改工作,年实现节能量0.04万吨标准煤。实施步骤:内蒙古鄂尔多斯煤炭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3月15日前编制完成节能技改方案,并请有关资质单位完成评审,具备实施条件;2022年10月31日前完成节能技术改造。

  19.内蒙古鄂尔多斯西清环保工程有限公司2022年10月底前完成节能技改工作,年实现节能量0.02万吨标准煤。实施步骤:内蒙古鄂尔多斯西清环保工程有限公司2022年3月15日前编制完成节能技改方案,并请有关资质单位完成评审,具备实施条件;2022年10月31日前完成节能技术改造。

  20.鄂托克旗建元煤焦化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5月底前完成节能技改工作,年实现节能量2.43万吨标准煤。实施步骤:内蒙古鄂尔多斯西清环保工程有限公司2022年3月15日前编制完成节能技改方案,并请有关资质单位完成评审,具备实施条件;2022年10月31日前完成节能技术改造。

  21.鄂托克旗红缨煤焦化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10月底前完成节能技改工作,年实现节能量1.02万吨标准煤。实施步骤:鄂托克旗红缨煤焦化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3月15日前编制完成节能技改方案,并请有关资质单位完成评审,具备实施条件;2022年10月31日前完成节能技术改造。

  22.鄂尔多斯市鄂尔多斯双欣电力有限公司2022年5月底前完成节能技改工作,年实现节能量0.42万吨标准煤。实施步骤:鄂尔多斯市鄂尔多斯双欣电力有限公司2022年3月15日前编制完成节能技改方案,并请有关资质单位完成评审,具备实施条件;2022年5月31日前,完成节能技术改造。

  23.鄂托克旗天恒水泥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10月底前完成节能技改工作,年实现节能量0.03万吨标准煤。实施步骤:鄂托克旗天恒水泥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3月15日前编制完成节能技改方案,并请有关资质单位完成评审,具备实施条件;2022年10月31日前完成节能技术改造。

  24.鄂托克旗建元洗煤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5月底前完成节能技改工作,年实现节能量0.92万吨标准煤。实施步骤:鄂托克旗建元洗煤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3月15日前编制完成节能技改方案,并请有关资质单位完成评审,具备实施条件;2022年5月31日前完成节能技术改造。

  (二)推进落后产能淘汰置换,提升产业发展质量

  主要措施:按照有关政策规定淘汰置换落后产能。

  具体目标:削减能耗292.93万吨标准煤。

  牵头领导:苏雅拉图

  责任单位:鄂托克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工科局。

  调度单位:发改委、统计局。

  完成时限:按照2022年度和2023年度各时间节点完成。

  实施主体:有关企业。

  ——2022年度削减能耗50万吨标准煤。

  1.鄂尔多斯市西金矿冶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3月底前完成6台7500KVA、2台10000KVA、2台12500KVA矿热炉停产拆除工作,削减能耗32万吨标准煤。

  2.鄂尔多斯市同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3月底前完成2台25500KVA矿热炉停产拆除工作,削减能耗18万吨标准煤。

  ——2023年度削减能耗242.93万吨标准煤。

  1.鄂尔多斯市西金矿冶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底完成削减能耗164.93万吨标准煤。实施步骤:鄂尔多斯市西金矿冶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3月15日前编制完成淘汰落后产能方案,并请有关资质单位完成评审,具备实施条件;2023年12月31日前全部停产拆除48台矿热炉,削减能耗164.93万吨标准煤。

  2.鄂尔多斯市同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完成削减能耗35万吨标准煤。实施步骤:鄂尔多斯市同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3月15日前编制完成淘汰落后产能方案,并请有关资质单位完成评审,具备实施条件;2023年12月31日前6台25500KVA矿热炉全部整改到位,共涉及电石产能29.59万吨,削减能耗35万吨标准煤。

  3.370万吨焦化等量置换,完成削减能耗43万吨标准煤。实施步骤:国能蒙西煤化170万吨、华冶煤焦化100万吨、建元煤焦100万吨捣鼓焦项目2022年4月15日前编制完成焦化等量置换方案,并请有关资质单位完成评审,具备实施条件;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等量置换。

  (三)严格按照批复产能和批复用能指标组织生产

  主要措施:监督监测全旗工业企业严格按照有关政策法规和批复文件要求组织生产,按照以月保季、以季保年的要求,强化生产监管和能源审计,不定期不间断监控核实产能和能耗水平。

  具体目标:削减能耗70.25万吨标准煤。

  牵头领导:苏雅拉图

  责任单位:鄂托克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发改委、工科局、统计局。

  调度单位:发改委、统计局。

  完成时限:从2022年开始全程监控,严格管理,长期坚持,力争按月均衡完成,确保各个年度圆满完成任务。

  监控范围:全旗全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其中重点监测监控企业5家。

  1.内蒙古鄂尔多斯电力冶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电石项目批复产能为120万吨/年,2020年实际产量为141.34万吨,超批复生产21.34万吨,超批复用能49.88万吨标准煤。实施步骤:内蒙古鄂尔多斯电力冶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电石项目,2022年1月起,严格按照批复生产,年削减能耗49.88万吨标准煤。

  2.北方联合电力蒙西发电厂2*300MW循环流化床空冷机组工程项目2020年全年超批复用能2万吨标准煤。实施步骤:北方联合电力蒙西发电厂2*300MW循环流化床空冷机组工程项目2022年1月起,严格按照批复生产,年削减能耗2万吨标准煤。

  3.鄂尔多斯市君正能源化工有限公司6×36000KVA硅铁矿热炉12.8万吨硅铁项目2020年全年超批复用能5万吨标准煤。实施步骤:鄂尔多斯市君正能源化工有限公司6×36000KVA硅铁矿热炉12.8万吨硅铁项目,2022年1月起,严格按照批复生产,年削减能耗5万吨标准煤。

  4.内蒙古星光煤炭集团鄂托克旗华誉煤焦化有限公司年产捣固焦100万吨项目以及年产1万吨玻璃纤维棉项目2020年全年超批复用能6.97万吨标准煤。实施步骤:内蒙古星光煤炭集团鄂托克旗华誉煤焦化有限公司年产捣固焦100万吨项目以及年产1万吨玻璃纤维棉项目,2022年1月起,严格按照批复生产,年削减能耗6.97万吨标准煤。

  5.鄂尔多斯同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电石项目批复产能为30万吨/年,2020年实际产量为33.78万吨,超批复生产3.78万吨,超批复用能6.4万吨标准煤。实施步骤:鄂尔多斯同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电石项目,2022年1月起,严格按照批复生产,年削减能耗6.4万吨标准煤。

  (四)关停退出部分用能企业,腾出有效用能空间

  主要措施: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关停退出部分用能企业。

  具体目标:削减能耗11.7万吨标准煤。

  牵头领导:苏雅拉图

  责任单位:鄂托克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发改委、工科局。

  调度单位:发改委、统计局。

  完成时限:按照2021年度和2023年度各时间节点完成。

  实施主体:有关企业。

  1.鄂尔多斯市布尔科技有限公司主要业务为虚拟货币挖矿,2021年5月依法实现全部关停,削减能耗9.7万吨标准煤。

  2.鄂托克旗天棋源供热有限公司转型为换热站,供热锅炉由周边生产企业的余热替代,削减能耗2万吨标准煤。实施步骤:鄂托克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会同有关企业2022年9月30日前编制完成实施方案,并请有关资质单位完成评审,具备实施条件;2023年9月30日前完成供热锅炉由周边生产企业的余热替代,削减能耗2万吨标准煤。

  (五)推进火电机组节能改造,拉低全社会用能量

  主要措施:严格落实《内蒙古自治区煤电节能降耗及灵活性改造行动计划(2021-2023年)》,制定实施《鄂托克旗煤电节能降耗及灵活性改造实施方案》,对全旗燃煤发电机全面组实施节能改造工程。

  具体目标:2023年底前全旗平均发电煤耗由2020年的330克标准煤降低至313克标准煤以下,拉动全社会能耗下降60万吨标准煤。

  实施步骤:2022年5月30日前编制完成全旗总体实施方案和各火电机组企业具体实施方案,并请有关资质单位完成评审,具备实施条件。

  牵头领导:苏雅拉图

  责任单位:鄂托克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能源局、工科局。

  调度单位:发改委、统计局。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

  实施主体:全旗有关火电机组企业。

  (六)推进煤炭洗选行业节能技改,提高煤矸石综合利用率

  主要措施: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关于“十四五”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指导意见》(发改环资〔2021〕381号)文件精神,全面落实国家及自治区生态治理、节能降碳相关工作要求,提升全旗能源利用效率及生态环境治理水平,实施全旗煤炭洗选行业进行节能技改工程。

  具体目标:通过对全旗13家重点煤炭洗选企业进行节能技改,年综合处置利用煤矸石1000万吨以上,年节约能耗130万吨标准煤以上(煤矸石发热量由800-1000大卡降至200大卡左右)。

  牵头领导:刘锐

  责任单位:能源局、工科局。

  实施步骤:煤炭洗选企业在2022年3月15日前分企业编制完成节能技改方案(或由能源局统筹编制完成综合性技改方案),并请有关资质单位完成评审,具备实施条件;2022年6月30日前通过对筛选出的煤矸石进行破碎,进行二次洗选,优化洗选工艺,或采用高效浮选剂等技术措施,进行技改升级。具体实施企业及节能任务见附表《鄂托克旗煤炭洗选行业节能技改任务明细表》(备注:全旗其它煤炭洗选企业参照重点煤炭洗选企业,提出节能技改方案。按照节能技改方案煤矸石发热量由800-1000大卡降低到200大卡左右的煤炭洗选企业,获批节能审查意见后,组织生产)。

  调度单位:发改委、统计局。

  完成时限:按照2022年度各时间节点完成,长期坚持。

  实施主体:全旗重点煤炭洗选企业。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工作任务。鄂托克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和全旗有关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构建联动推进机制,形成统筹协调、部门联动、企业主体的工作格局,坚持目标导向,督促用能单位严格按照本方案提出的任务分工、时间节点、节能措施要求精准编制实施方案,并报送发改委。政府督查室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实行“一旬一调度、一月一通报”制度,定期调度分析、定期督查问效、定期通报情况,确保按时间节点和任务总量,分年度分阶段完成节能降耗任务,腾出有效用能空间。

  (二)提高思想认识,切实抓好落实。各行业部门和用能单位要深刻认识、高度重视严格能效约束推进节能降碳工作的重要性,充分立足本地方本企业发展实际,细化工作要求,强化责任落实,积极有序推动节能降碳技术改造。对能效改造升级达到基准水平以上或者能效标杆水平的用能企业,要积极帮助争取节能技改资金,优先安排项目用能审查;对能效低于行业基准水平、未按期完成技改升级的工业企业和项目单位,要限制用能需求和政策支持。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坚决推进各项措施落实,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等法律法规、违规使用明令淘汰用能设备的行为要公开曝光、挂牌督办、严厉查处。

  附表: 1.鄂托克旗落实工业节能措施工作方案任务明细表

      2.鄂托克旗煤炭洗选行业节能技改任务明细表

  

主办:鄂托克旗人民政府

承办:鄂托克旗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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