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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托克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全旗住户调查大样本轮换工作的通知

来源:鄂托克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2-05-24 1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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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鄂政办发〔2022〕21号

各苏木镇人民政府,旗(市)直各有关部门:

  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开展住户调查大样本轮换工作的通知》(国统字〔2021〕108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住户调查大样本轮换工作的通知》(内政办字〔2021〕108号)《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全市住户调查大样本轮换工作的通知》(鄂府办函〔2022〕1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旗实际,现就做好住户调查大样本轮换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站位,强化认识

  住户调查数据主要反映住户家庭收入和支出情况,既是旗委、政府和社会各界了解居民生产、生活状况的主要途径,也是旗委、政府科学决策的重要依据,是一项十分重要的民生统计和政府调查工作。开展住户调查大样本轮换,对于夯实统计基层基础工作、准确掌握城乡住户收支等基本情况、提高科学决策水平具有重要意义。各苏木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按照要求,高度重视,进一步提高认识,坚持实事求是,科学、规范、有序推进住户调查大样本轮换工作,严禁弄虚作假和人为干扰样本抽选的现象发生,为确保住户调查数据真实准确奠定良好基础。

  二、明确职责,周密部署

  由国家统计局鄂托克调查队牵头负责全旗住户调查大样本轮换工作,依据国家统计局内蒙古调查总队、国家统计局鄂尔多斯调查队的统一部署制定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各苏木镇人民政府要认真执行国家、自治区统一制定的调查方案和具体实施细则,依法依规开展大样本轮换工作。旗发改委、公安局、民政局、卫健委、财政局、各苏木镇人民政府、嘎查村社区等部门和单位要密切配合,协助统计调查部门做好抽样框核实和更新,确定嘎查村级单位发展水平位次以及摸底入户、选户、开户工作,必要时派出工作人员配合入户访问、登记工作,确保按时完成调查摸底、开户及试记账等各项任务。

  三、积极落实,做好保障

  各苏木镇人民政府要将文件精神及时传达到各嘎查村,积极配合鄂托克调查队做好大样本轮换前期抽样各项工作,要统筹抓好人员选配,协助提供调查用车、设备等物资,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工作;要做好宣传动员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大样本轮换工作的宣传力度,扩大社会各界对住户调查的知晓度,争取抽样选中嘎查村社区和调查户的支持理解,为住户调查大样本轮换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

 

                               鄂托克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11日

  

主办:鄂托克旗人民政府

承办:鄂托克旗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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