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政办发〔2022〕78号
鄂托克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鄂托克旗
教体系统教辅分离服务外包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经济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各苏木镇人民政府,旗(市)直各有关部门,各大企事业单位:
经旗人民政府2022年第9次常务会同意,现将《鄂托克旗教体系统教辅分离 服务外包实施方案》,请严格按照要求,抓好贯彻落实。
鄂托克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23日
鄂托克旗教体系统教辅分离 服务外包实施方案
为深化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稳慎推进“教辅分离、服务外包”,更加科学、准确的核定各类教育资金,尊重校园长的办学理念和经费使用计划,优先解决学校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最大限度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结合我旗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对象
全旗教体系统内各中小学幼儿园(以下称“各单位”)。
二、目标任务
(一)科学、准确核定资金,减轻财政负担。
(二)公平、公正拨付资金,保障学校办学。
(三)灵活、合理使用资金,扩大办学自主权。
三、具体内容
(一)人数核定
临时聘用人员使用人数和工资总额由旗教体局综合考虑各单位的学生数、班级数、正式在岗教师数、学校建设规模等因素,按照标准每年核定一次。
1.宿舍管理员。小学住宿生50人以下,配备2名,50人以上150人以下配备4名,每增加150名学生增加2名。中学住宿生不足100人的,配备2名,每增加150名学生增加2名。
2.炊事员。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编办等三部门关于全日制普通中小学机构编制管理办法的通知》(内政办发〔2002〕24号)要求,“有食宿生的中小学40人以下的配备一名炊事人员,每增加40-50名学生加1名炊事员”。结合我旗实际,按照最低标准执行,全日制寄宿中小学和幼儿园每50名学生配备1名炊事员、半日制寄宿中小学每60名学生配备1名炊事员。
3.保洁员(园林绿化工)。按照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以幼儿园每3000平方米建筑面积、每5000平方米绿化面积分别配备1名保洁员和1名园林绿化工,小学每4000平方米建筑面积、每6000平方米绿化面积分别配备1名保洁员和1名园林绿化工,中学每5000平方米建筑面积、每7000平方米绿化面积分别配备1名保洁员和1名园林绿化工。
4.保安员。依据《鄂尔多斯市公安局关于印发全市公安机关校园安全防范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鄂公通发〔2019〕14号)规定,学生在1000人以内的校园,聘用保安不少于6名,学生超1000名的每增加1000名增加2名保安。寄宿制学校在以上基础上至少多配2名专职保安员,每增加300名寄宿生增配1名专职保安员。旗教体局根据各中小学、幼儿园实际情况,合理调配保安员数量。
5.特殊工种。各单位所需的水暖工、电工特殊岗位人员按在校生人数核定,学生人数在1000人以下各配备1名,1000人(含1000人)以上各配备2名。
(二)经费核定拨付
旗教体局按照本办法每年核定一次各单位临时聘用人员经费,经旗政府批准后,由各单位列入本单位年度预算。
(三)经费使用
经费对学校包干,扩大校园长使用办学经费自主权。校园长可根据学校实际,在总的预算经费内,适当调整临聘人员经费的使用和发放办法,实现优化管理、减人增效目标。
四、其他要求
(一)各单位均要成立以校园长为组长的经费使用领导小组,按照民主集中制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整体负责、统筹安排、合理使用各类资金。
(二)校园长在调整资金使用计划和发放办法时,必须以提高学校整体教育教学质量为首要目标,绝不允许教职工享受超工作量补助而导致教学质量下滑情况出现。
(三)旗教体局要对照各单位所制定的经费使用计划,切实加强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对校园长和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保证各类经费的合理使用。
五、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由旗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