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0014349IHA001/2019-01205 | 分类:综合 ; 业务工作 |
发布机构:鄂托克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日期:2019年06月12日 |
名称:鄂托克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投资项目“一站式”服务等有关事宜的通知 | |
文号:鄂政办发〔2019〕52号 | 主题词:政务服务 |
时效性:有效 |
各有关部门:
为确保我旗投资项目“一站式”服务中心启动运行及应进驻政务服务大厅的部门、事项、人员全部进驻,根据《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行投资项目“一站式”服务的通知》(鄂府办发〔2019〕29号)、《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化营商环境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府办发〔2019〕47号)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进投资项目“一站式”服务有关事宜
(一)涉及部门
发改委、财政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工信和科技局、水利局、交通局、应急管理局、生态环境局、林草局、农牧局、能源局、文旅局、民政局、城管局、气象局
(二)事项梳理
各涉审部门参照旗政务服务局初步梳理出的涉审事项权力目录,进一步核实确认本部门属于投资项目的事项权力目录。
(三)人员选派
各涉审部门要选派一名首席代表,选派条件严格按照《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行投资项目“一站式”服务的通知》(鄂府办发〔2019〕29号)文件精神执行,同时根据工作实际选派部分工作人员。
(四)委托及权限
各涉审部门要将相关投资项目涉审事项权力按职责分工正式委托投资项目“一站式”服务中心,除重点区域、重要节点和重大项目部分事项审批可实行负面清单管理外,其它一律由中心负责投资项目审批管理。
二、推进“三集中、三到位”有关事宜
(一)涉及部门
发改委、财政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工信和科技局、水利局、交通局、应急管理局、生态环境局、林草局、农牧局、气象局、能源局、文旅局、民政局、城管局、司法局、人社局、就业局、医保局、社保局、残联、民委、教体局、卫健委、公安局、交管大队、税务局、市场监管局、烟草专卖局、运管分局、住房公积金分部
(二)事项梳理
各部门参照旗政务服务局初步梳理出的事项目录,进一步核实确认本部门的应进驻政务服务事项(包括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给付、行政裁决和其他类依申请)。
(三)人员进驻
各部门要在现有进驻人员基础上,根据所承担的政务服务事项和工作实际,必须将审批室(股)(包括人员、事项)全部集中进驻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实行AB岗工作制,进驻后不再承担原单位其他工作。
(四)充分授权
各部门主要领导要加强对行政审批工作的领导和监督,明确部门审批办(股)具体负责人,对进驻政务服务大厅的审批负责人充分授权并签订授权书。
三、工作要求
(一)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按照旗委、政府统一安排部署,主动与政务服务局对接进驻有关事宜,及时解决进驻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投资项目“一站式”服务中心和“三集中、三到位”工作按照上级要求的时间节点圆满完成。
(二)各有关部门于6月17日前将《投资项目“一站式”服务事项目录》(附件1)、《应进驻政务服务大厅事项目录》(附件2)、《行政审批服务授权书》(附件3)、投资项目首席代表授权书(附件4)、《投资项目权力事项委托书》(附件5)、《派驻投资项目“一站式”服务中心人员登记表》(附件6)、《进驻政务服务大厅工作人员登记表(附件7)以正式文件的形式报送至旗政务服务中心A座214室。
(三)本次所有进驻事项的梳理、人员选定、集中入驻于6月18日完成。旗政府督查室要加强监督检查,对不支持、不配合进驻工作或敷衍塞责、工作进度滞后的部门要进行通报批评;对有令不行、拒不进驻的部门要严肃问责。
联系人:苏振华,白丰华
邮箱:eqzwfw@163.com。
鄂托克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