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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托克旗水务和水土保持局关于开展“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总结的报告的报告

索 引 号: 000014349etk034/2016-02699 分  类: 农业、林业、水利 ; 业务工作
发布机构:鄂托克旗水务和水土保持局 发文日期:2016年05月31日
名  称: 鄂托克旗水务和水土保持局关于开展“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总结的报告的报告
文  号: 鄂政水发〔2016〕118号 主 题 词:

鄂托克旗水务和水土保持局关于开展

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

工作总结的报告的报告

 

旗安委办

按照《鄂托克旗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紧急通知》〔201626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全面落实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一、检查目的

    通过大检查活动,及时发现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的生产安全隐患和突出问题,积极采取针对性措施,认真及时整改,努力避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检查时间与范围

(一)时间:此次检查从2016年4月25日开始,到2016年5月25日结束。

(二)范围:对都斯图河河道治理工程、海流图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进行安全检查。

三、检查重点

1.对在建的建筑工地的施工现场进行检查,检查施工工人安全保护措施是否到位,安全标记是否到位,安全措施及责任是否落实。

2.强化施工人员安全教育,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制度规定,严肃查处隐患和违章作业行为,对现查管理混乱、问题突出、隐患严重的工程要坚决停工下达整改书。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有关部门和施工单位要充分的认识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周密部署,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负责人要切实负起第一责任,迅速组织开展自查、整改工作,切实把安全生产大检查落到实处。

    (二)突出重点,狠抓整改。我局的各部门要按照旗安委办的统一部署,有针有性、有重点地开展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要建立台账,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对暂时不能整改的,要明确整改期限、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限期整改、跟踪落实。

(三)加强值守,及时总结。“五一”假期间我局成立了专门的值班组,由班子成员带班实行24小时值班,值班期间每日4:30向旗安委办报送当日的安全生产动态

                          

                         鄂托克旗水务和水土保持局

                                              2016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