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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IHA001/2015-07515 | 分 类: 公安、安全、司法 ; 规划计划;业务工作 |
发布机构:鄂托克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日期:2015年01月30日 |
名 称: 鄂托克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的通知 | |
文 号: 鄂政办发〔2015〕7号 | 主 题 词: |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和公安部联合中央综治办、民政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安监总局印发《关于街道乡镇推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的指导意见》精神,建立健全基层消防安全组织,落实基层消防工作责任,夯实城乡火灾防控基础,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现就实施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划分网格,建立健全消防监管组织网络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实行三级火灾防控网格划分管理。即以苏木镇为单元划分的大网格;以嘎查村、社区为单元划分的中网格;以单位、场所、居民小区、村(嘎查)组为单元划分的小网格。各级网格要结合辖区火灾防控风险等级制定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配置相应的防控力量和消防设施器材,精细合理的开展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
二、落实责任,合理配置三级网格监管力量
(一)苏木镇管理责任。各苏木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是主要责任人,应组织、协调辖区整体消防工作,督促、指导中网格、小网格开展消防工作。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消防工作例会,分析工作形势,研究解决问题。并设立消防安全管理办公室,确定专(兼)职管理人员,负责日常消防管理工作。
(二)嘎查村、社区管理责任。嘎查村、社区主要负责人是中网格消防工作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网格消防安全管理。确定专职人员负责开展具体工作,开展经常性防火检查、消防宣传教育和组织扑救初起火灾。同时,嘎查村、社区要组织领导下级消防安全网格的日常运行。
(三)居民小区、村(嘎查)组管理责任。居民小区、村(嘎查)组要建立由居民小区物业管理人员、村(嘎查)组负责人牵头的群众性消防安全志愿组织,在居民群众中确定消防管理员和消防宣传员,实行“多户联防、区域联防”,开展消防安全自我检查、自我宣传、自我管理等群防群治工作。
(四)社会单位、场所管理责任。网格中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要全面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即: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和消防宣传教育能力)建设达标创建活动;沿街门店、家庭式作坊等小场所、小单位要结合实际开展防火检查和消防教育培训工作。
三、强化措施,推动基层消防工作有序开展
(一)开展常态化消防安全检查。各苏木镇每季度要开展一次有针对性的消防安全检查,火灾多发季节、重大节假日期间和农收季节要加强防火检查。嘎查村、社区每月要组织对居民小区、村(嘎查)组和沿街门店、家庭式作坊等小单位、小场所开展排查;居民小区、村(嘎查)组每周要进行防火自查;物业管理人员、保安、社会单位管理人员要结合岗位职责,开展日常防火检查巡查。对旗政府及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各苏木镇要组织和发动各方力量积极参与,全面排查。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做好登记并及时督促整改,对难以整改的,及时移交公安派出所或公安消防部门依法处理。
(二)开展经常性消防宣传教育。各级防控网格要在火灾多发季节、农收季节、重大节假日和活动期间,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宣传教育,广泛普及防火灭火和逃生自救常识。要深化消防宣传“五进”活动,在嘎查村、社区、重点单位、公共场所设置消防宣传橱窗(标牌),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提示。
(三)壮大基层火灾防控力量。所有网格要确定至少1名专职消防网格管理员,要充分发挥基层治安防范力量在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中的作用,推行巡防、消防一体化和“保消合一”模式,加强治安巡防队员、保安人员的消防业务培训,提高防火检查和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要大力培育群众性消防志愿组织,鼓励社会单位和个人积极投身消防公益事业,大力倡导志愿消防服务,引导志愿者参与消防宣传培训、查改身边火灾隐患等活动。
(四)加强消防装备设施建设保养。各级防控网格要配备必要的消防装备器材,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完整好用;各苏木镇要将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纳入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结合村庄整治和人居环境改造,建设消防水源,打通消防通道,拓宽防火间距,提高建筑耐火等级,增强抗御火灾能力。
(五)实施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实行“户籍化”管理。公安消防部门应对网格内的重点单位加强监管,建立电子“户籍化”档案,特别是小场所、小单位等消防安全薄弱区域要摸清状况、建立台账。
四、推进实施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的总体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全面部署工作。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全面部署开展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进一步夯实基层消防安全工作基础,全面提升社会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水平,为建设“平安鄂托克”打下坚实的消防安全基础。
(二)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公安、综治、民政、工商、安监部门要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建立完善信息互通、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最大限度落实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措施,全面推进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向纵深发展。
(三)建立跟踪督办和工作考核机制。旗消防大队要坚持“前置介入,主动服务”理念,定期对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对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和发现的隐患问题要及时跟踪督办。年底要对各级网格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进行考核评价,督促落实工作责任。
附件: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考评细则
鄂托克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月30日
附件:
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考评细则
序号 | 项目 | 考评内容 | 评分标准 | 考评方法 | 分值 |
1 | 消防 安全 工作 组织 领导 (25分) | 1、苏木镇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综治办、安监办、派出所、工商所、民政所等工作人员组成的消防安全委员会,每季度召开会议研究消防安全工作。(8分) | 消防安全会议每少召开1次扣1分;每季度会议未形成专题会议纪要的,每少1次扣1分。 | 查看相关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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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苏木镇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认真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结合实际制定年度消防工作计划。(1分) | 为制定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的扣1分。 | 查看相关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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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苏木镇依托安监办或综治办设立消防办公室,明确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负责日常消防安全管理。(5分) | 未设立消防办公室的扣2分;未明确专 (兼)职消防管理人员的扣2分,消防管理人员日常职责不明确的扣1分。 | 查看相关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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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苏木镇实行消防安全工作目标管理,与社区、嘎查村和辖区单位签订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并督促落实。(5分) | 未签订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扣3分,未落实的扣2分。 | 查看相关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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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苏木镇消防办公室配备必要的办公用具,建立健全消防工作档案,并在办公场所悬挂消防工作组织网络图、工作制度。(2分) | 未在办公场所悬挂消防工作组织网络图、工作制度扣1分。 | 查看相关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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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社区、嘎查村委员会成立由主任负总责、治保主任、消防协管员等相关人员组成的消防安全管理小组。(1分) | 未成立消防安全管理小组的扣1分。 | 查看相关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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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每个社区、嘎查村确定2名消防专(兼)职管理人员,每个社区、嘎查村至少招募1名志愿消防监督员,负责开展经常性防火检查、消防宣传教育和组织扑救初起火灾。(3分) | 未确定专(兼)职管理人员的扣1分;未招募志愿者的扣0.5分;未开展经常性防火检查、消防宣传教育和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的扣0.5分。 | 查看相关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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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社会消防力量发展 (20分) | 1、苏木镇政府按照“有人员、有器材、有组织”的标准建成专(兼)职消防队,落实消防经费,配备消防设施器材。(10分) | 有人员但无器材装备的扣5分,无经费的扣5分。 | 查看相关材料 实地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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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治安巡防队将消防工作纳入治安巡防内容,认真履行防火巡查、扑救初起火灾和消防宣传教育工作职能。(3分) | 治安巡防队未将消防工作纳入治安巡防内容的扣1分;未履行工作职能扣1分。 | 查看相关材料 实地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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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没有治安巡防队的社区、嘎查村建立志愿消防队。(2分) | 未建立的扣2分。 | 查看相关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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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安人员熟悉所在单位的消防设施,认真开展防火巡查和消防宣传。(5分) | 未开展防火巡查和消防宣传每发现一项,扣1分。 | 查看相关材料 实地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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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消防基础设施建设 (10分) | 1、将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纳入城镇总体规划和新农村规划。社区、嘎查村要设置公共消防器材配置点,并配足配齐灭火器材。(2分) | 未将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纳入镇总体规划和村庄规划,扣1分;社区、嘎查村未设置公共消防器材配置点,扣1分。 | 查看相关材料 实地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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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结合村庄整治和人居环境改造,建设消防水源,打通消防通道。(3分) | 无消防水源的扣1分。 | 查看相关材料 实地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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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深入推进社区、嘎查村“八有”(有消防办公室、专(兼)用消防管理人员、义务消防队、防火公约、消防器材、消防宣传栏、防火巡查、防火档案)工作。(5分) | 未按规定建设的,每少一项扣0.5分。 | 查看相关材料 实地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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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火灾隐患网格 化排查(25分) | 1、苏木镇每季度需组织综治办、安监办、公安派出所、民政所、工商所等部门,开展针对性的消防安全检查。每月完成25%的单位场所及社区、嘎查村检查,建立检查工作台账。(5分) | 检查工作台账及检查记录。未开展检查的扣5分,未建立检查台账扣3分,未完成排查任务扣2分。扣完为止。 | 查看相关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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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社区、嘎查村每月对居民小区、村(嘎查)组和沿街门店、家庭式作坊等小单位、小场所开展排查。(3分) | 未开展检查的扣3分,未建立检查台账扣2分,未完成排查任务扣1分。扣完为止。 | 查看相关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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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居民小区、村(嘎查)组每周进行防火检查。(2分) | 检查居民小区、村组工作台账及检查记录。无记录的扣1分。 | 查看相关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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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巡防队员、物业管理人员、保安、社会单位管理人员每天结合各自岗位开展消防巡查检查。(2分) | 无检查记录的扣1分。 | 查看相关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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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公安派出所每月组织对辖区单位或场所开展不少于一次的消防监督抽查,片区民警每周检查单位或场所不少于一家。(4分) | 检查公安派出所工作台账及检查记录。未建立检查台账扣2分,未完成排查任务扣2分。 | 查看相关材料 实地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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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各级网格对网格化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做好登记并及时督促整改,对难以整改的及时移交公安派出所或公安消防机构依法处理。(4分) | 未及时移交公安派出所或公安消防机构依法处理扣1分。 | 查看相关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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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公安消防部门按照分级管理原则,对全旗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实行户籍化管理,建立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档案,督促单位落实“三项报告备案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实行动态管理。(5分) | 未建立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档案,每发现一处扣1分。扣完为止。 | 查看相关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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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消防 宣传 教育 (20分)
| 1、实施消防宣传标语、标牌、橱窗工程,在主要道路、街区设置消防宣传标语,每个社区(行政村)至少设立1块防火公约牌,设置不少于1处的固定消防宣传橱窗,并定期更换宣传内容。(5分) | 抽查1个社区、1个行政村,每少一处扣1分。 | 实地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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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苏木镇积极协助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开展消防宣传“五进”活动。社区、嘎查村消防安全管理人员依托广播、电视等媒体,每月组织开展一次消防宣传教育活动,特别在安全生产活动月、“11.9”消防宣传日、农收季节、重大活动期间以及火灾多发季节集中组织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6分) | 未定期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每少一次扣0.5分。 | 查看相关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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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人员密集场所开展消防宣传“三提示”工作。(4分) | 抽查2个人员密集场所,未落实消防宣传“三提示”工作每个扣2分。 | 实地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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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公安消防部门每年对苏木镇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公安派出所民警、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巡防队员、保安、嘎查村社区“两委”成员、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负责人、消防志愿者进行培训。(5分) | 未对各类人员进行培训,每少一类扣0.5分。 | 查看相关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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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总分为100分,综合得分90以上(含90分)为优秀,75分以上(含75分)、90分以下为良好,60分以上(含60分)、75分以下为达标,60分以下为不达标。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直接评定为不合格;管理创新显著的则另行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