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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IHA001/2015-07329 | 分 类: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 ; 业务工作 |
发布机构:鄂托克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日期:2015年04月24日 |
名 称: 鄂托克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公共场所和新闻媒体语言文字规范化专项检查活动的通知 | |
文 号: 鄂政办发〔2015〕42号 | 主 题 词: |
为深入贯彻《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公共场所和新闻媒体语言文字规范化应用专项检查活动的通知》(鄂府办明电〔2015〕7号)精神,结合我市举办第十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实际需要,进一步规范我旗各区域语言文字的应用水平,现就全旗公共场所和新闻媒体语言文字规范化应用专项检查活动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及内容
(一)检查范围。全旗各区域的主要广场、街道、公园、汽车站,银行(储蓄所)或邮局、医院、电影院、大型宾馆、商场;电台、电视台、报社等新闻媒体单位播出的节目和出版的报刊杂志等。
(二)检查内容。各主要公共场所悬挂的宣传牌匾、广告牌匾,街道、商场标识牌以及大厅、休息、娱乐、洗手间等公共场所、设施标记牌的文字书写规范性。
二、检查时间及方式
(一)检查时间。2015年4月—5月,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2015年4月底—5月上旬,各苏木镇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及时启动专项检查工作,组织各公共场所主管单位和新闻媒体单位全面开展自查。
第二阶段:2015年5月中旬,旗公共场所和新闻媒体单位语言文字规范化应用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将派出联合督查组开展联合检查,并及时整理检查结果汇报领导小组。整改存在的问题,查漏补缺,做好迎检准备。
(二)检查方式。各苏木镇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及各部门开展检查以查阅资料、实地考察为主,召开座谈会听取被检查单位工作汇报为辅。至少随机抽查被检查单位公文5份、会议记录2份、其它文字材料3份;检查公共场所及窗口行业职工普通话水平证书和蒙古语标准音合格证书并随机抽查旗普通话及蒙古语标准音水平。重点考察各公共场所及单位用语用字的实际情况,听取被检单位相关负责人关于语言文字工作情况和自评自查情况汇报。
三、检查法规及标准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
(二)《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内蒙古自治区蒙古语言文字工作条例》(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9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社会市面蒙汉两种文字并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内政办发〔1996〕32号);
(三)国家有关语言文字规范标准:
1.《通用规范汉字表》;
2.标点符号用法(GB/T15834-2011);
3.出版物上数字用法(GB/T15835-2011);
4.汉语拼音正词法基本规则(GB/T16159-2012);
5.中国人名汉语拼音字母拼写规则(GB/T28039-2011);
6.公共服务领域英文译写规范(GB/T30240.1-2013);
四、责任分工
(一)各级公共场所(广场、公园、大型商场等)标记牌的文字规范化书写
由各苏木镇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牵头负责,会同文化、民委、工商、城建、城管、园林等部门积极开展督查工作;
(二)新闻媒体单位:(电台、报社;电影院;传媒、广告公司、娱乐场所等)
由旗宣传部、文化局、广电中心、民宗局、报社负责,开展自查和督查工作;
(三)公共服务行业(医院、车站、大型商场、购物中心)
由各苏木镇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牵头负责,会同文化、民委、卫生、食药、交通、城管、地税、工商、质检等部门开展自查和督查工作。
五、组织机构
为确保专项检查活动全面、高效开展,成立旗公共场所和新闻媒体单位语言文字规范化应用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马二喜 政府副旗长、旗汉语委主任
副组长:杨雨龙 鄂托克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党工委副书记
刘洪兴 蒙西高新技术工业园区管委会党工委副书记
武永宁 政府办主任、旗汉语委副主任
高莲芳 旗教体局局长、旗汉语委副主任
赵建军 旗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
成 员:武文峰 旗教体局副局长、旗汉语委办公室主任
阿拉腾布拉格 旗民宗局语委副主任、旗汉语委委员
刘世礼 旗宣传部副部长、旗汉语委委员
杨森布尔 旗住建局副局长、旗汉语委委员
贾宝乐德 旗交通局党总支书记、副局长、旗汉语委委员
杨军林 旗广电中心副主任、旗汉语委委员
张继飞 旗工商局纪检组长、旗汉语委委员
娜 娜 旗文化局副局长、旗汉语委委员
敖敦图雅 旗旅游局副局长、旗汉语委委员
呼军祥 旗卫生局副局长、旗汉语委委员
张 军 旗公用事业管理局局长
崔向军 旗园林局局长
王 维 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云水生 旗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
苏中跃 旗报社社长
高 原 旗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白牡丹 乌兰镇镇长
杨德力格尔 棋盘井镇镇长
白 杰 蒙西镇镇长
孔垂军 木凯淖尔镇镇长
乌 都 阿尔巴斯苏木苏木达
阿拉腾朝鲁 苏米图苏木苏木达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本次检查活动的组织协调和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旗教体局,办公室主任由武文峰担任,副主任由阿拉腾布拉格担任。
六、工作要求
各责任单位及早部署相关工作,及时安排检查时间,切实开展好相关工作,积极整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检查结束后要形成书面材料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王 敏(旗汉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云 霞(旗民族宗教事务局社会市面用文蒙汉两种文字并用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6214884、6213308(手机13947762142)
电子邮箱:2957140338@qq.com、615991562@qq.com。
鄂托克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