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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托克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5年无偿献血活动的通知

索 引 号: 000014349IHA001/ 分  类: 卫生 ; 业务工作
发布机构:鄂托克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2015年11月05日
名  称: 鄂托克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5年无偿献血活动的通知
文  号: 鄂政办发〔2015〕140号 主 题 词:


各苏木镇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旗人民政府各部门:

  无偿献血是传递爱心、拯救生命的崇高社会公益事业,为进一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内蒙古自治区献血条例》,保障临床用血的需求和血液安全,结合鄂尔多斯市下达我旗采集任务,现将无偿献血及造血干细胞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2015年11月11日—13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00;11日至12日在乌兰镇旗人民医院门诊楼三楼会议室,13日在棋盘井镇旗第二人民医院三楼会议室。 

  二、享受政策 

  献血量为每人200—400毫升,献血后发放献血证,享受《全国无偿献血表彰奖励办法(2014年修订)》和《内蒙古自治区献血条例》规定的各项政策。在自治区范围内,个人献血量满1000毫升,享受本人使用血液全部免费或全额报销、家庭成员免费使用等量血液的优惠政策。 

  三、要求事项 

  (一)参加献血人员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或有献血证的携带献血证。 

  (二)参加献血人员须符合《献血法》要求,年龄18—55周岁;体重:男≥50Kg,女≥45Kg;无献血禁忌疾病。 

  (三)献血前两天不得饮酒,献血当天必须吃早餐,需清淡,不要食用奶制品、豆制品、蛋类、方便面等食物。 

  (四)各单位请妥善安排参加献血人员适当的休息时间。 

  (五)请各单位指定一名联络员,并于11月7日前将《鄂托克旗2015年无偿献血人员登记表》上报至旗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医政医管股。联系人:郭星辰;联系电话:6212449,15947275463;邮箱:kjk6212336@163.com 

   

  附件:鄂托克旗2015年无偿献血人员登记表 

   

                 鄂托克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1月5日

 附件

鄂托克旗2015年无偿献血人员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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