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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IHA001/2016-04010 | 分 类: 综合 ; 业务工作 |
发布机构:鄂托克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日期:2016年07月06日 |
名 称: 鄂托克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组织编撰 《鄂托克旗年鉴》2015—2016卷有关事宜的通知 | |
文 号: 鄂政办发〔2016〕72号 | 主 题 词: |
各苏木镇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旗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大企事业单位:
《鄂托克旗年鉴》是按年度连续出版的综合性、资料性工具书,全面反映年度内全旗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具有较高的信息和史料价值。经旗人民政府同意,继续组织编撰《鄂托克旗年鉴》2015—2016卷,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入编单位
旗委(包括旗委各部门),人大,政府(包括政府各部门),政协,人武部,法院,检察院,消防大队,武警中队,市直属单位,各人民团体,各金融、保险机构,各企业事业单位,各苏木镇和各工业园区(开发区)管委会等。
二、记录时段
《鄂托克旗年鉴》2015—2016卷记载全旗各行各业自2014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的主要工作内容。除个别条目为说明因果、背景或沿革,适当点明事件发端或可能产生的后果外,原则上不跨越规定时段。
三、供稿要求
(一)领导名录。领导名录要求提供实职领导职务,姓名,任职、离职时间(限于2014—2015年内),其中女性和少数民族领导干部需特别标注。
(二)概况。各部门和单位在概况中将本单位机构变更情况,内设机构情况,人员编制情况及2014年至2015年度工作要点及内容简明扼要进行记述;企业单位应着重记载全年生产经营情况;各苏木镇及开发区须将地理位置、行政区划、面积、人口、民族构成情况(数量、比例、分布),财政收入,农牧民生活水平等表述清楚。
(三)基础条目。结合本部门、本单位的实际,对2014—2015年主要工作实施情况、取得成绩,列出条目进行记述,做到全面、准确、新颖,并要量化、数字化。
1.条目由条头和内文构成,一个条目应记述一个方面的主要工作或事项,每条400字左右。条目要内容真实、体例规范、文字精炼。如果一个条目的内容涉及多个方面,且文字较多,可将每一方面内容另设小标题和段落记述。
2.各入编单位要根据本部门、本单位的主要职能和年度工作特色,科学合理地设置基础条目。基础条目可以从本部门或单位的年度总结、具有存史价值的基础材料中提取素材,经筛选、整理、提炼,形成突出部门代表性和年度信息性的基础条目。
3.各大企业要根据企业年度生产、经营管理、科研开发、安全生产等方面设置基础条目,基础条目应记述当年经济指标、基础建设和项目进展情况。
4.各入编单位还可将本年度发生的重大活动、重要成就、新事特事及新上项目等设置为基础条目。
(四)图文并茂。各单位在提供内文的同时,根据所提供的工作内容,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照片。
(五)报送方式。各入编单位的文字资料打印一式两份,经单位主要领导审阅签字并加盖公章连同电子版一并报送旗地方志办公室。
(六)报送时间。各入编单位报送文稿的载止日期为2016年7月15日。各入编单位接到本通知后,先将撰稿人员登记表填写,并报送旗地方志办公室。
三、彩版要求
各单位的彩页采取自愿入编的原则,入编内容要突出2014—2015年的总体工作情况,由各单位自行组稿。各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凡在全旗经济建设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均可入编。彩色版面的出版费用由各入编单位承担并及时到位。
《鄂托克旗年鉴》2013-2014卷的组稿、编纂得到了各入编单位的大力配合、支持,编纂质量明显提高。望各入编单位继续高度重视《鄂托克旗年鉴》2015—2016卷的组稿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此项工作按时限、按要求、高质量完成。
联系人:乔景文,娜顺其其格,乌斯哈拉; 联系电话:13948873717,18247746784,13947755731;传真:6213494 ; 联系地址:鄂托克旗党政大楼101、102室;电子邮箱:qiaojingwen101@163.com 。
鄂托克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