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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托克旗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大风冰雹暴雨灾害救灾工作的紧急通知

索 引 号: 000014349IHA001/2016-04012 分  类: 民政、扶贫、救灾 ; 业务工作
发布机构:鄂托克旗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2016年07月07日
名  称: 鄂托克旗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大风冰雹暴雨灾害救灾工作的紧急通知
文  号: 鄂政发〔2016〕98号 主 题 词:


各有关苏木镇人民政府,旗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


  近期,我旗大部分地区遭遇了强降水、冰雹、短时大风等自然灾害袭击造成大量牲畜死亡,农作物严重受损,经济损失巨大对此,旗委、旗人民政府高度关注灾情,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全力做好救灾工作,确保所有受灾群众生产生活影响降到最低限度。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由农牧业局牵头负责,责成有关保险公司立即开展对受灾农作物赔偿。同时,各苏木镇要动员农牧民参加牧业保险,有关保险公司要积极开展上门宣传和服务工作 

  二、由各苏木镇牵头负责,尽快核查因灾死亡牲畜数量、据实丈量受灾农作物面积、严格鉴定农作物受损程度,并将情况在嘎查村公示无异议后,由苏木镇以红头文件形式,于7月11日10:00前报至旗民政局。联系人:吉雅,手机:13947732171。 

  三、由财政局牵头负责,根据民政部门汇总统计情况,将救灾补贴资金足额拨付给民政局,由苏木镇通过一卡通形式,据实核发给受灾户。补贴标准为:羊:300元/只;绝收农作物:100元/亩;减收农作物:20元/亩。 

  四、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足额将补助资金发放到受灾户,做到专款专用,切实发挥资金效益。民政局要全面做好救灾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和救灾工作的协调保障,确保救灾资金使用符合规定,救灾工作落到实处。 

  五、由民政局牵头负责,苏木镇组织精干力量,做好受灾情况摸底调查、困难群众走访慰问等救灾工作,保障基层群众生产生活秩序,特别是要做好特困户和受灾严重农牧户的排查和慰问工作,确保让有限资金用在刀刃上。 

  六、宣传、广电部门要做好舆情监控和舆论正面引导工作;应急办要做好相关信息的收集、汇总、研判和上传下达工作;水利、林业、交通、住建、农电、气象等部门要按照7月4日旗长办公会议精神,尽快落实水电和道路设施修缮、受损苗木补植、炮库选建、气象灾害预警等工作;旗委督查室、政府督查室要对本次救灾工作全程跟踪督查,适时通报任务落实情况。 

   

   

   

                             鄂托克旗人民政府 

                              2016年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