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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IHA001/ | 分 类: 综合 ; 业务工作 |
发布机构:鄂托克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日期:2017年05月05日 |
名 称: 鄂托克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应急预案修编和演练工作的通知 | |
文 号: 鄂政办发〔2017〕51号 | 主 题 词: |
各苏木镇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旗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大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我旗应急预案体系,有效预防和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提高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鄂尔多斯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鄂尔多斯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和《鄂托克旗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鄂托克旗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经旗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切实做好应急预案修编和演练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做好应急预案修编工作
根据我旗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我市应急预案体系建设要求,结合实际,旗人民政府应急办对旗级专项应急预案目录进行了梳理,各部门要尽快按照目录(附件1)启动专项预案的编制工作,根据各自职能职责及实际情况适时修订,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切实提高预案的可操作性和实用性,同时各苏木镇、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辖区社区、嘎查村和企事业单位各类预案修编工作的检查指导,进一步补充其它应急预案,并负责指导做好所在行业各单位应急预案编制工作;各企事业单位要根据法律法规,参照上级主管部门预案,结合实际,尽快修编本单位应急预案。此外,各部门各单位在举办大型活动时,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活动举办前编制完成重大活动应急预案。
二、认真组织开展预案演练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预案的动态管理,适时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演练要有计划、方案和脚本,力求演练时间、地点、内容、目的、情景设置、指挥机构、参演单位、演练保障等要素完整。本轮修编完成的预案,要全部进行演练,未经演练的专项预案旗人民政府不予发布,部门和单位预案不予备案和纳入全旗应急预案体系。
三、其它要求
(一)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成立由主要责任人牵头的专门工作组,认真做好预案修编工作。预案修编过程中要广泛征求各有关部门意见,并经专家评审论证后按规定审核、备案、发布。专项应急预案由预案编制牵头部门制定,报旗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旗人民政府应急办)初审,旗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审定,必要时提交旗人民政府常务会议或专题会议审议,以旗人民政府或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印发后报旗人民政府应急办备案,其中苏木镇专项应急预案以苏木镇人民政府名义印发。部门应急预案应经本部门有关会议审议,以部门名义印发,必要时可经旗人民政府有关会议审议后,由旗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报旗人民政府应急办和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各开发区(园区)应急预案按照部门预案审批流程执行,以开发区(园区)管理委员会名义印发,必要时可经旗人民政府有关会议审议后由旗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各企事业单位预案由企事业单位制定,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备案。重大活动应急预案应报主管部门审核,以活动主办或承办单位名义印发,活动举办前7天报所在地人民政府应急管理机构和主管部门备案。应急预案备案应提交以下材料,具体包括:1.预案送审纸质文本和电子文档;2.预案编制工作说明;3.有关单位意见和意见采纳情况;4.预案评审会议纪要;5.上位预案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6.其它应予以说明的事项。
(二)各级各部门要对预案的内容和形式严格把关,应急预案涉及内容主要包括总则、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预防与监测预警、处置程序与措施、应急保障措施、恢复与重建措施、监督管理、附则和附件等,具体内容如下:一是总则,包括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等内容。二是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包括突发事件应对的领导机构、工作机构、现场指挥机构、专家组及其职责等内容。三是预防与监测预警,包括监测、排查风险隐患等应急准备措施,预警分级标准和响应措施,预警信息发布或解除程序等内容。四是处置程序与措施,包括信息报告、先期处置、应急预案启动、分级响应、指挥与协调、信息发布、应急响应终止等内容。五是应急保障措施,包括资金、物资、技术、通信、治安、应急队伍、社会动员、交通运输、医疗卫生和科技支撑保障等内容。六是恢复与重建措施,包括善后处置、调查与评估、恢复与重建等内容。七是监督管理,包括应急预案学习、宣传、培训、演练、责任与奖惩等内容。八是附则,包括名词术语解释、预案生效时间等内容。九是附件,包括应急处置工作流程图、相关人员通讯录、应急资源情况一览表和相关应急预案名录等内容。
(三)请各专项预案牵头部门务于2017年8月30日前,修编完成各自专项应急预案,报旗人民政府应急办备案。
鄂托克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