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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托克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鄂托克旗打击非法卫星地面接收设施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000014349IHA001/ 分  类: 其他 ; 机构职能
发布机构:鄂托克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2017年07月07日
名  称: 鄂托克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鄂托克旗打击非法卫星地面接收设施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  号: 鄂政办发〔2017〕77号 主 题 词:

  各苏木镇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旗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大企事业单位: 

  现将《鄂托克旗打击非法卫星地面接收设施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各部门密切配合,切实做好非法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整治相关工作。 

鄂托克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77 

  鄂托克旗打击非法卫星地面接收设施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近年来,我发现有非法销售、安装和使用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俗称“锅子”)的行为,严重影响了广播电视传播秩序和创建文明城市市容市貌建设,同时也为不法分子渗透、传播邪教和西化分化提供了可乘之机,给我政治安全、信息安全、文化安全带来巨大威胁。为认真贯彻执行《卫星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国务院129号令),决定从20175月份起,对全非法生产、销售、安装和使用地面卫星接收设施的违法活动开展专项治理行动。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国务院第129号令《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为依据,以确保维护国家政治安全、信息安全、文化安全和社会稳定为目标,在全旗范围内组织开展对非法销售、安装和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专项整治行动,从根本上杜绝非法销售、安装、使用卫星地面接收以及非法接收境外卫星电视节目的行为,进一步净化舆论环境、城市面貌。 

  二、工作重点 

  (一)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行为,特别要注重深挖非法生产、销售的窝点和源头,解决根本问题。 

  (二)坚决清理城镇辖区非法安装和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行为,着重清查住宅小区等人口居住密集区域,积极推进“无锅社区”创建活动。 

  三、工作职责分工 

  (一)旗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开展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及相关设备产品的专项执法打假行动,依法严厉查处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及相关设备产品不符合标准、无生产许可证和无强制性认证(ccc)的违法行为。负责加强市场监管,加大打击非法销售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及相关设备产品的力度,取缔无照经营,开展专项治理行动。 

  )旗城市行政管理局。负责对乌兰镇、棋盘井镇、蒙西镇街面、道路两旁建筑违法安装的地面卫星接收设施予以拆除。 

  (三)内蒙古广播电视网络集团公司鄂托克旗分公司。负责做好专项治理行动的宣传和拆除地面卫星接收设施后机顶盒的安装、服务工作 

  (四)旗房管局。负责协调各住宅小区物业配合做好专项行动宣传资料张帖,配合做好地面卫星接收设施的拆除工作。 

  (五)乌兰镇、棋盘井镇、蒙西镇政府协调街道办事处、社区。负责统计非法安装地面卫星接收设施的住户及相关信息,负责本辖区内居民小区非法安装地面卫星接收设施的拆除,并尽量做到住户主动拆除,对无法劝拆的报鄂托克旗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依法强制拆除。 

  (六)旗公安局。及时查处和打击非法安装地面卫星接收设施行为,处理专项治理行动发生的纠纷,维护良好的治安秩序。 

  (七)旗报社、广播电视台。负责做好专项治理行动的宣传报道。及时报道各部门专项治理行动的措施、进展和成效,有针对性的曝光典型违法违规行为。 

  (八)旗文化广播电影电视局。负责非法安装和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调查摸底,负责专项治理活动计划、安排、统筹、协调联络;负责专项治理行动的宣传品制作、张贴,利用宣传海报、流动宣传车、横幅、标语以及自媒体进行大力度、全方位宣传;加强对安装和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及相关设备产品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非法安装和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及相关设备产品,对不主动自行拆除的住户采取强制措施进行拆除;查处擅自利用卫星方式传输境内境外广播电视节目的违法行为;负责专项治理行动的数据上报、总结汇报。 

  四、组织领导 

  为全面推进非法卫星地面接收设施专项治理行动,成立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长:尚二平    旗委常委、宣传部长 政府党组成员 

  副组长:王福义    鄂托克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纪小虹    蒙西高新技术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   

          朱瑞峰    宣传部副部长、文明办主任 

         云苏米雅  文化局局长 

  成  员:张海坪    文化局副局长 

          陶利平    公安局副局长 

          吴振成    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崔  亮    报社副社长 

          杨军林    广播电视台副台长 

          李宝峰    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副局长 

          马  瑞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毕  强    乌兰镇副镇长 

          杨海强    棋盘井镇副镇长 

          李耀军    蒙西镇副镇长              

          史少峰    鄂托克经济开发区工商局副局长 

          斯琴图    内蒙古广播电视网络集团有限公司鄂托克旗分公司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旗文化局。办公室主任由文化局副局长张海坪兼任。            

  五、行动部署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从5月开始,至12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5月20日—75日):宣传发动阶段。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站、自媒体、宣传车等宣传载体,充分发挥街道、社区、物业等基层组织的作用,加强宣传发动和教育引导,要深入各小区进行宣传,使治理行动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要加大对非法销售安装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线索的调查摸底,督促其落实整改,努力营造卫星专项整治的浓厚社会氛围。 

  第二阶段(75日—10月30日):专项整治阶段。要对照工作重点,分地域、分批次地对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非法生产、销售、安装和使用等环节进行查处整治;文化、城管、公安、市场监督管理局、社区办事处等部门单位要沟通协调,强化联合执法,对前期整改逾期未拆除的单位和个人,强制拆除并没收接收设施,对收缴的非法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进行集中销毁,对涉卫星犯罪活动,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阶段(11月1日—12月30日):巩固提高阶段。要搞好专项整治工作的经验总结,并及时开展“回头看”,查漏补缺,不断巩固整治成果,防止死灰复燃。 

  六、工作要求 

  (一)要加强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重点宣传报道专项治理工作的开展情况和成效,曝光利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传播反动、淫秽等有害信息以及不法经营者牟取暴利的典型案例,形成专项治理工作的高压态势。 

  )要加强协调指导,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按照专项治理行动的工作重点、各部门的职责分工,建立横向协调、纵向联动的工作机制,推进工作常态化。 

  )要有先后主次、轻重缓急,积极、稳妥、有效地开展专项治理行动和推进广播电视传播覆盖网的整合、建设。各部门在开展专项治理行动中,要以“先窝点,后市面”的方式进行,分清轻重缓急,循序渐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