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司法局关于组织开展“六五”普法依法治理中期检查督查工作的通知(【2013】8号)要求,我单位立即着手进行‚“六五”普法工作的自查,现就自查结果进行汇报。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任务
(一)建立“六五”普法领导机构。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普法工作,为进一步加强对“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由赵建军局长任组长,吉日嘎拉副局长、陶格素党支部书记等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民族宗教事务局“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407室。
(二)制定了民族宗教事务局“六五”普法规划和2013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制定了“六五”普法实施方案,为使我局“六五”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有序开展并落到实处。
(三)保障措施落实。凡是法制宣传教育经费优先予以安排保证,确保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正常开展。
二、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营造普法工作氛围
(一)坚持党员领导干部法制学习制度为提高机关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觉悟和业务水平,以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我局制定机关学习制度,采取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学习方法,坚持自学、集中学习和请专家进行培训相结合,做到有会议有记录、每个干部职工有笔记、每年至少有一篇心得体会。在学习内容的安排上,将“六五”普法学习内容与机关工作依据内容有机的结合起来,将《公务员法》、《行政许可法》、《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宗教事务条例》、《内蒙古自治区蒙古语言文字条例》、《鄂尔多斯市社会市面用文蒙汉两种语言文字并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当做重点学习内容,结合星期五理论学习时间安排干部职工进行重点学习,做到重点掌握,提高了单位干部职工学法、用法、懂法的意识,使单位干部职工在熟悉法律、法规的情况下,自觉维护法律尊严、培养了用法律手段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注重对知识的应用,理论指导实践,将普法学习与日常工作的开展结合起来,提高了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真正使普法工作落实到实处。
(二)为了搞好普法教育,局主要领导在经费相当紧张的情况下,为全体职工购买“六五”普法干部读本(《公务员学法用法读本》)、《公务员法》、《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法律及相关的廉政建设学习资料,不断增加“六五”普法所学的法律、法规内容,方便干部职工开展自学。充分利用每周五的政治及业务学习时间进行相应辅导学法。通过学习和培训,我局干部职工的法制意识和法律素质以及依法办事能力得到了进一步提高。
(三)“六五”普法活动开展期间,我局紧紧围绕宗教活动场所工作,不断强化组织领导,加大宣教工作力度,以开展宣传、演练、讲座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为载体,积极营造有利于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的舆论氛围,取得了较好的效果。12月4日全国法制宣传日期间,结合我旗法制宣传的实际,积极组织人员参加普法活动,协助相关部门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并踊跃参加司法局组织的“六五”普法业务骨干考试,提高单位党员干部的普法知识。利用局域网,介绍普法活动新动态和新法规。通过宣传活动,使党员干部进一步提高了对法律、法规的具体认识,收到很好效果。
三、存在问题
虽然我们在普法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和经验,但在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普法工作的认识度不够。少数党员干部自身学法上没有正确对待,认为普法教育年年搞、老一套,随便应付就可以了,不愿真正花力气去学。有的认为普法工作是法制部门的事,是部门工作,与自身联系不大,只注重本职工作。这些对普法工作重要性的模糊甚至错误的认识,严重影响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工作和学习矛盾还比较突出。普法工作与日常工作矛盾突出。机关各科室都担负着各自的职能业务,工作量大,工作时间安排紧密,所以参加普法机构统一安排的法制知识培训机会较少,法制培训课程安排上也比较难,即要考虑整体又要兼顾各科室工作,所以人员集中学习机会较少,对人员利用业余时间学法又缺少有力的评估与监督手段,不利于掌握人员学知情况。
(三)缺少经验交流。“六五”普法实施以来还没有到其他地区、单位和部门进行学习和交流,缺少工作经验借鉴,工作信息闭锁,在工作方式、方法上存在局限性,限制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多方位开展。
四、整改措施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们准备加强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进一步提高人员对普法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特别是要提高领导干部对普法工作的认知意识。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法治理念和知识培训,切实提高领导干部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确保普法工作软、硬件到位,督促他们以身作则,发挥表率带头作用,保障“六五”普法规划深入开展。
(二)进一步创新法制教育工作的理念和方法。要适应形势任务的新变化和干部职工法律需要的新要求,积极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积极创新工作方式方法。一是拓展法制宣传平台。要充分发挥局域网、微博、媒体等宣传阵地作用,开辟法制专栏、专题节目,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要把法制宣传教育融入岗位工作、学习、培训等工作中,与各项日常工作紧密结合,确保法制教育与日常工作相互渗透,相互融合。加强典型宣传和经验交流。要通过大力宣传干部职工中遵纪守法以及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的先进事迹,宣传普法工作的典型经验和先进单位、人员,进一步促进单位、人员工作积极性,在全局积极营造学法、用法、守法的良好氛围。同时,要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加强部门、地区普法经验交流和借鉴,开阔工作人员视野,拓展工作思路,发掘工作新方法、新方式。
总之,普法教育宣传工作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我们要在认真总结前期普法工作的经验的同时,通过这次中期检查督导,发掘问题和不足,学习先进,取长补短,在上级普法部门的帮助和指导下,进一步加大学法、用法的力度,促进“六五”普法工作深入开展,争取使我局的普法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