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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托克旗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呈现出欣欣向荣的良好局面

索 引 号: 000014349IHA004/ 分  类: 民族、宗教 ; 其它
发布机构:鄂托克旗民族宗教事务局 发文日期:2015年08月05日
名  称: 鄂托克旗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呈现出欣欣向荣的良好局面
文  号: 信息第二十六期 主 题 词:

2007年鄂托克旗党委、政府制定出台纲领性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族工作的决定》,分别从少数民族扶贫开发、加大民族地区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对全旗民族工作做了全面的安排部署

来,鄂托克旗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呈现出生产发展、生活改善、民族团结、社会和谐的良好局面。一是不断加大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建设力度,基本解决了少数民族农牧户水、电、路、讯等问题,进一步加强草原植被保护与恢复,保证少数民族农牧户的持续增收。二是设立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从2007年开始,旗财政每年按不低于一般性预算支出的0.2%安排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增幅保持在10%以上。三是抓好少数民族扶贫开发工作。中央和自治区安排的扶贫资金优先扶持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在有条件的地方,实施少数民族整体脱贫工程。四是推进民族教育和科技事业发展。高度重视民族教育,努力改善办学条件。整合民族教育资源,调整民族学校布局,改善结构,集中办学。认真落实“两免一补”、贫困学生助学奖励政策和蒙古族在校大学生补助政策五是繁荣民族文化事业。充分发挥我旗丰富的民族和地方文化资源优势,打造鄂托克民族文化品牌,建设文化大旗。旗财政每年安排100多万元,用于发展民族文化产业。实施民族文化遗产保护、民族文化产业培育、民族传统竞技体育发展、自治区敖包节推展活动等民族文体工程,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被评为中国文化经济活力城市。六是继续加强蒙古语言文字的学习使用。鼓励、倡导少数民族儿童从小学好本民族语言文字加大治理市面用文蒙汉文并用,行政区域内市面用文蒙汉两种文字并用率及规范标准率达到97%,党政机关配备专兼职蒙古语文翻译人员102名,国税、地税等部门设立少数民族客户服务窗口,蒙古语言文字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七是加快发展民族卫生、体育事业。加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公共卫生设施建设,建立健全医疗卫生服务保障体系八是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逐步修缮寺庙改善宗教教职人员工作生活条件。是大力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加强对民族工作的领导、维护和促进民族团结、加强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坚持不懈地在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领导干部中开展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法律法规民族理论以及民族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并将其作为各级、各部门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利用各级媒体广泛宣传民族团结政策。广大干部群众牢固树立“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的思想,形成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的良好局面。

2015年,由旗民族宗教事务局牵头,联合民族工作成员单位,着手草拟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实施意见由旗委、政府正式文件印发(鄂旗党发20156号)。鄂托克旗各族群众正携手走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大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