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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托克旗蒙古语文工作委员会关于上报鄂托克旗2016年度蒙古语文工作计划的报告

索 引 号: 000014349IHA004/2016-01197 分  类: 民族、宗教 ; 规划计划
发布机构:鄂托克旗民族宗教事务局 发文日期:2016年03月20日
名  称: 鄂托克旗蒙古语文工作委员会关于上报鄂托克旗2016年度蒙古语文工作计划的报告
文  号: 鄂民宗事字〔2016〕12号 主 题 词:

鄂尔多斯市蒙古语文工作委员会:

现将“鄂托克旗2016年度蒙古语文工作计划”随文上报,请审阅。

 

                                    鄂托克旗蒙古语文工作委员会   

                                           2016年3月20日

鄂托克旗2016年度蒙古语文工作计划

 

鄂托克旗2016年度蒙古语文工作主要工作思路是认真贯彻区、市民族宗教蒙古语文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民族语言政策教育不断增强做好语委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努力达到理论上有提高、思路上有创新、工作上有突破、事业上有作为。

一、加大社会市面用文蒙汉两种文字并用治理工作

以全旗临街单位牌匾、灯箱、灯旗、霓虹灯户外大型广告牌以及公共场所内以文字表述的各类标识用文整改为重点,扎实推进全旗社会市面蒙汉两种文字并用3年专项治理工作。具体完成目标是:政府所在地市面用文蒙汉文并用率达到100%,规范标准率达到99%;其它地区市面用文蒙汉文并用率达99%,规范标准率达到98%。其中,本旗区境内高速公路、国道、快速通道重要路标并用率达到100%,规范标准率达到99%;其它道路交通标志并用率达到99%,规范标准率达到98%以上。另外,开展一次制作企业负责人座谈会并表彰奖励一批优秀牌匾制作企业,推进社会市面用文规范。

二、加强蒙古语文学习使用和翻译工作

(一)由政协牵头组织,职能部门配合,回头查看和督促各苏木镇、各园区管委会、旗直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大企业事业单位蒙古语文翻译和市面蒙汉文并用工作。

(二)做好翻译队伍和人才储备,逐步建立和完善一支专业翻译团队。组织翻译人员,积极参加上级业务培训,并办好一期全旗蒙古语文翻译人员培训班。实施全旗蒙古语文翻译人员翻译补助,并奖励一批优秀翻译人员。

(三)依托“敖包网站”和“鄂托克旗努图克文化研究会”,探索建立蒙古语文翻译社会组织和翻译网络平台,推行由社会组织负责翻译,蒙古语文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审核的工作机制。

(四)继续开展党政机关干部职工每周学习蒙语活动,并在行政事业单位中举办一次蒙文打字比赛”,促进蒙古语言文字的正确使用。在此基础上,推进召开全旗学习使用蒙古语文表彰大会。

三、推进蒙文图书事业发展和古籍保护工作

(一)注重蒙文图书发展工作,继续出版“乌仁都西”杂志,鼓励相关单位和民族学校出版“金驹伊日贵白山蓟等杂志。另外,对创作出版蒙文图书给予资金补助。

(二)不断加强和改进古籍整理出版工作,进一步做好古籍整理出版规划工作。一要进一步加强古籍整理出版规划的前端指导,发挥规划的学术性、科学性、前瞻性和权威性作用,形成脉络清晰的古籍出版体系。二要努力规划推出一批古籍整理精品。要在古籍整理基础性大型工程、出土文献的整理、社会档案类文献的整理出版、古籍整理出版的数字化等方面下工夫。三要做好古籍整理出版的推荐宣传工作。通过对优秀古籍整理图书的宣传和推广,借助典范与榜样的力量,推广成功经验和做法,提振从业人员信心,提高古籍整理出版工作的整体水平。四要加强管理,充分发挥古籍整理出版专项经费的导向作用。

(三)筹划建立民族古籍文献、地方文献资料库。根据自身条件,争取上级政府和民族古籍部门的支持,并调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筹集专项经费,以民族风俗民情和社会背景为重点,有计划地进行少数民族古籍和地方文献的开发利用工作。

四、强抓蒙古语文工作的督促检查

把蒙古语文工作纳入苏木镇和旗直部门领导班子年度工作实绩考核已经有3年时间,工作成效显著。为进一步巩固和提高全旗市面蒙汉文并用工作,由蒙古语文工作委员会联合旗委政府督查室,对各苏木镇和旗直各部门市面蒙汉文并用情况进行不定期督促检查,并通报检查结果(半年一次,全年两次),抓好整改落实,争取实现全旗所有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苏木镇的上墙市面文字要全部蒙汉文并用;台签、服务指南、办事流程、宣传资料的蒙汉文并用率达到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