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苏木镇计生办:
现将市鄂人口计生传〔2013〕20号文件转发给你们。旗局要求2013年4月3日各地上传全员人口数据库,以便初步核对旗内重复人员。2013年4月9日上午各计生办统计人员统一回旗集中,上报2013年上半年报表及各种相关资料。望各地要引起重视,抓紧时间,认真核对,准确按时上报统计报表。具体统计报表和各种相关资料要求见鄂人口计生传〔2013〕20号文件和2013年上半年报表注意事项。
附件1:鄂人口计生传〔2013〕20号
附件2:2013年上半年报表注意事项
二O一三年三月二十七日
附件1
刘郑
鄂人口计生传〔2013〕20号
关于报送2013年上半年
全员人口信息库、人口和计划生育
统计报表和统计分析的通知
各旗区人口计生局、康巴什新区卫生和人口计生局:
为不断提高全员人口数据和统计质量,做好2013年上半年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报表汇总上报和分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各旗区、康巴什新区人口计生部门务必于4月25日前将2013年上半年统计报表(国人口统1表和国人口统2表)审核无误后通过“人口快速调查与监测信息管理子系统”直报国家人口计生委(报送方式同往年)。
二、将2013年上半年统计报表等相关资料于2013年4月14日前报至我委规统科,具体内容如下:
(一) 2013年上半年统计报表(分现居住、流入、流出和常住;分农业、非农业、其他和汉族、少数民族两种表式)、往年出生未报人数统计表和女性初婚、死亡及现孕情况统计表(统计报表要求使用Excel格式)。
(二) 2013年上半年本期(现居住)出生、上环、结扎、皮埋、期末使用药具、往年出生未报花名(上报各种花名电子版格式为全员数据库直接导出之项目)。
(三) 2013年上半年全员人口和已婚育龄妇女信息系统资源库。
(四) 卫生部门和人口计生部门出生人口统计表、鄂尔多斯市人口基础数据表。
三、请各旗区将2013年上半年统计分析报告于2013年4月18日前报至我委规统科,在分析人口形势时,要着重分析总人口、婚姻、出生、死亡、人工引流产、居民身份证号码与统计、民政、卫生、公安部门数据的误差及产生误差的原因。分析这几年符合政策生育下降的直接原因和相应的工作措施。
鄂尔多斯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3年3月26日
附件2:
2013年上半年报表注意事项
1、 修改居住性质错误。在人员个案里面,选中某种居住性质,按户籍地和现居住地排序,逐个修改所有错误。
2、 修改避孕措施错误。在避孕措施花名册里,查出并修改所有错误,改掉乱七八糟的措施,产后42天必须有措施,措施里不要填终止日期,注意待孕和现孕人员的核实。
3、 更新新生儿姓名。2012年以前出生的必须有姓名,以后出生的尽量填姓名。
4、 注意新出生婴儿的个案信息在人员个案里录入,没有填写在生养情况里的情况,人员个案姓名必须和生养情况里的姓名一致,人员个案上的出生花名和花名册里的出生花名要一致。
5、 核实出生早于1920年的人员信息。
6、 上报死亡人员,死亡数字上报太低。
7、 修改逻辑错误。
8、 核实往年未报人员信息,流入地已经上报的,不要上报。
9、 补录身份证号,常住人口要求必须有身份证号。
10、 出生花名(包括流出出生花名)和往年出生未报花名要添加户籍地信息。
11、 上报全市去重花名电子版,花名上要求备注每个重复人员的居住情况以及相应的处理结果。